暫准進出境貨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暫准進出境貨物是中國專有名詞。
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文字系統,一是5500年前兩河流域蘇米爾人創造的楔形文字[1],二是5000多年前尼羅河流域古埃及人創造的聖書字[2],三是3300年前中國殷商時期的甲骨文,四是1500年前起源於中美洲的瑪雅文字。其它文字都早已消亡,只有中國文字的發展未曾斷裂,從商代一直傳承至今,漢字是世界上現存最古老的文字,這是我們中華民族寶貴的文化遺產。
名詞解釋
暫准進出境貨物是指為了特定目的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境或暫時出境,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或進境的貨物。
暫准進出境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2號(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格式文書及有關報關單填制規範的公告):
一、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貨物暫時進出境的報關單填制規範:
(一)「監管方式」欄:
應當填報「暫時進出貨物(2600)」或者「展覽品(2700)」;
(二)「標記嘜碼及備註」欄:
1.根據《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所列項目,應當填報暫時進出境貨物類別,如:暫進六,暫出九;
2.根據《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應當填報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日期,期限應當在貨物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如:20180815前復運進境,20181020前復運出境;
3.根據《管理辦法》第七條,向海關申請對有關貨物是否屬於暫時進出境貨物進行審核確認的,應當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審核確認書》編號,如:<ZS海關審核確認書編號>,其中英文為大寫字母,<>為英文半角;無此項目的,無需填寫。
上述內容在「標記嘜碼及備註」欄內依次填報,項目間用「/」分隔,前後均不加空格。
二、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貨物復運進境或者復運出境的報關單填制規範:
貨物辦理過延期的,應當在報關單「標記嘜碼及備註」欄填報《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辦理單》的海關回執編號,如:<ZS海關回執編號>,其中英文為大寫字母,<>為英文半角;無此項目的,無需填寫。
參考文獻
- ↑ 楔形文字發現後,明明300年沒人能看懂,後來為何突然被破譯了?,搜狐,2022-10-03
- ↑ 啥是丁頭字?聖書字?腓尼基創造了世界最早的字母?還是西奈體?,搜狐,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