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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淑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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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淑輝(1955年3月-)女,山東萊州人,中國共產黨紀檢官員,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生平

1973年2月參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內,在吉林省九台縣龍家堡公社新民大隊插隊。1973年至1976年,任吉林省九台縣龍家堡公社副社長。1976年至1978年,任中共長春市委組織部秘書處幹部。1978年至1982年,在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年至1984年,任全國水上運輸高級檢察院海事檢察廳幹部。1984年至1988年,任中共交通部黨組紀檢組副處級檢察員。1988年至1990年,任監察部駐交通部監察局辦公室主任、交通部黨組紀檢組辦公室主任。1990年至1994年,任中央紀委、監察部駐交通部副局級紀檢員、監察專員兼紀檢監察一室主任。1994年至1996年,任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副組長(正局級)。其間,1993年至1996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1996年至2001年,任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局長。其間,1997年至2000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2001年至2006年,任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副組長、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室主任。2006年至2008年,任中央紀委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組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2008年至2016年,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2012年,當選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國家民委黨組成員。

2016年10月31日,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全國政協常委會議上講話時說:「六中全會上,有一名中央委員和一名中央紀委委員就『請假』了,因為他們所領導的部門出現了系統性腐敗,中共中央決定對他們問責。」他指的是中央委員、民政部部長李立國,以及中央紀委委員、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曲淑輝。2016年11月7日和15日,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和副部長竇玉沛先後被免職。隨後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曲淑輝也被免職。2017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稱,「對民政部黨組、駐民政部紀檢組管黨治黨不力、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嚴肅問責,原黨組書記、派駐紀檢組組長受到責任追究[1]。」2017年1月17日,中央紀委官網刊文《紀委要把自己擺進去》,其中提到「派駐民政部紀檢組原負責人缺乏擔當精神,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受到責任追究」。

2017年6月20日,中央紀委網站發布公告,因曲淑輝擔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期間,未按照黨中央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未按照中共中央要求聚焦主責主業,長期干預和插手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相關工程項目,並從中謀取私利,決定給予曲淑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2],待召開中央紀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2017年10月9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李剛、曲淑輝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曲淑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決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