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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親民的好官(審案圖)原圖鏈接來自 百度 的圖片

月非望而食》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五筆》卷二。《容齋五筆》是洪邁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

原文

歷家論日月食,自漢太初以來,始定日食,不在朔則在晦,否則二日,然甚少。月食則有十四、十五、十六之差,蓋置望參錯也。天體有二交道,曰交初,曰交中。交初者,星家以為羅睺。交中者,計都也。隱暗不可見,於是為入交法以求之,然不過能求朔望耳。若余日入交,則書所不載,由漢及唐二十八家,暨本朝十一歷,皆然。姑以慶元丁巳歲五次月食考之,二月望為入交中,七月為交初,唯十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連兩夜,乃以二更盡月食之既,才兩刻復明,十一月十八夜復如之,案此三食皆是交中。十月二十夜月在張五度,而計都在翼二度,次夜月在張十七度,計都未定,相距才四度耳。十一月十八夜,在星五度,計都在張十九度,相距二十度。十二月十七夜五更,月在星二度,入交陽末,卯初四刻交甚,食六分半,八刻退交。十八夜四更,月在張六度,入交中陰初,至寅四刻交甚,食九分,卯五刻退交。其驗如此。予竊又有疑焉,太陰一月一周天,必兩值交道,今年遂至八食,一一如星官、歷翁之說,仍不拘月望,則玉川子之詩不勝作矣,當更求其旨趣雲。頃見太史局官劉孝榮言:「月本無光,受日為明,望夜正與日對,故一輪光滿。或月行有遲疾先後,日光所不照處,則為食。朔旦之日,日月同宮,如月在日上,掩太陽而過,則日光為所遮,故為日食。非此二日,則無薄蝕之理。」其說亦通。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2]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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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洪邁《容齋隨筆·祝不勝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