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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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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
毆人、緋聞不斷
出生 1985年2月6日
國籍 中國,祖籍江西,出生於台灣,無業人員。
知名於 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之子

李宗瑞,別名:李宗祐,外文名:Just in Lee,男,1985年2月6日出生,漢族,祖籍江西,出生於台灣,無業人員。

基本情況

前科:2007年在夜店(ROOM 18)毆人。

背景: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之子。

常出入台灣各大夜店,並與多名名模傳過緋聞,但交往都不超過半年。2012年,因下藥迷奸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2013年,被法院判刑22年4個月,之後新聞媒體又爆出迷奸其繼母並令其懷孕。2015年10月23日,李宗瑞被以妨害性自主罪合計判處22年10月徒刑定讞。2017年3月7日,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認定其乘機性交、強制性交判其39年2月。

2018年2月28日,台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併偷拍多名女子,刑事已定讞部分,判刑20年,賠償新台幣1325萬元。

人物經歷

李宗瑞身高178cm,大學本科學歷,台灣元大金控元大寶來證券董事李岳蒼的長子。經常出席時尚派對及夜店,是時尚派對及台北市各大知名夜店常客,李宗瑞出手闊綽,有人叫他「李董」,但他較喜歡別人叫他Justin。 李宗瑞性侵專對熟人下手. 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性愛光盤案件,台北地檢署經過2個多月偵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李宗瑞;檢方表示,李涉犯45罪,一罪一罰應求刑209年,檢方合併求刑30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李宗瑞與娛樂圈很多藝人都有交往,包括小S老公許雅鈞、王陽明、祝釩剛等都是他的朋友,每次開party包廂總是爆滿,而出手大方、交友廣闊的李宗瑞也很受女藝人歡迎。認識不少女星、名模,他被調查的消息在演藝圈傳出後,娛樂圈內與李宗瑞有過接觸的女星幾乎是人人自危,不少女星受到猜測。台北地檢署已經發布通緝李宗瑞,據檢警追查顯示,李宗瑞拍的性愛影片中不少是知名女星,大部分是在不知情之下被拍,以A至Z名字分類。

李宗瑞迷奸女星的消息傳出後,網友笑侃台灣版陳冠希。李因為曾經和吳亞馨林利霏等台女星交往,又和白歆惠林葦茹等傳出過緋聞而被娛樂圈知曉。李宗佑經常出席時尚派對和夜店,據台灣媒體報道,李宗瑞常在夜店炫富擺闊,現場香檳或酒錢全由他買單,不少名模、女藝人不避諱地與他當場舌吻、親熱,他看上眼的名模和藝人,不管有無男友,都成為他的目標。

2009年起,中國台灣迷奸案犯李宗瑞先後邀約32人到夜店飲酒作樂,乘機對28人落藥迷奸,將性侵過程攝錄。2015年10月23日,被判處22年10月有期徒刑。

家世介紹

父親李岳蒼,原名李潤通,台中二中畢業,日本東洋大學社會學學士,大學本科學歷,本為大發證券公司董事長,2000年元大證券合併大發證券之後,李岳蒼獲得許多元大股權,成為元大金控董事,已經請辭。但是其名下的公司還包括源堃建設永通投資等,祖父是台中元老級社團-台中東南扶輪社創社會員,家境富裕。

母親史錦秀為酒國名花,花名楊小莉,因為與李岳蒼無婚姻關係,故李宗瑞幼年時隨母姓,後來認祖歸宗,改為李宗祐,後來再改為李宗瑞。

個人生活

2008年,與吳亞馨交往,傳出為他割腕,之後傳與女模林葦茹談戀愛。

2011年,與林利霏吃過飯後當街擁抱。

2012年,因涉嫌對將近60名藝人、模特兒下手,受害人不乏一線女星,還偷拍性愛光碟,「台北地檢署」已經發布通緝。

偷拍事件

2011年7月開始,李宗瑞被一對姐妹花控訴下藥迷奸並拍攝光碟,之後經過警方調查,多位受害人的舉報,警署對李宗瑞發起了拘捕令。 [1] [2] 2012年8月23日晚間8點35分,李宗瑞在逃亡的第23天,終於在律師的陪同下至北檢投案。李宗瑞一審被判刑14年。2013年1月31日,李宗瑞首認罪承認偷拍,願賠受害者每人20萬新台幣。2013年9月3日,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認定他偷拍、性侵屬實,強制性交部份判他應合併18年6月,妨害秘密部份則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罰金92萬元。

2013年9月27日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及妨害秘密罪,合併判刑22年4個月。而27日「高院」召開羈押庭,認為其仍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裁定繼續羈押。台灣富少李宗瑞性侵案二審2013年10月23日開庭。之後新聞媒體又爆出迷奸其繼母並另其懷孕。

首承偷拍

據台灣報道,2011年7月,有一對姐妹花控訴李涉嫌下藥迷奸還拍性愛光碟,當時李否認性侵,辯稱受害人是自願與他發生關係。警方追查後發現,李宗瑞偷拍的性愛影片中,竟然有將近60位女星和女模。這些影片十分變態,數量比陳冠希的淫照風波還多。李宗瑞還將性愛影片分門別類,存在不同資料夾,甚至用被害人的中文或英文名字下標。台北地檢追查1年後,於2012年8月對他發布通緝,而李宗瑞已離開台灣。

報道指出,他慣用的手法都是在夜店先把目標灌醉,然後再帶回家。若對方沒醉,就找藉口載女方回住處,並在水裡下藥,再趁機性侵。被害女子有的從頭到尾都處於昏睡狀態,有人半途中醒來,李宗瑞還會先「停機」,等對方再度昏睡時繼續逞欲;少數受害人在酒精或藥物作用下竟配合李拍攝,李還會拿影片給好友向其炫耀。

開庭審理

2013年1月31日再在台北地院開庭,李宗瑞首度承認,偷拍31名受害人的性愛影片,願意賠償每人20萬元新台幣和解,並請求交保釋金回家過年。

  由於李宗瑞仍然否認性侵及落藥迷奸,檢方認為他交保後,有逃亡或影響受害人證供之嫌,反對讓他交保,法庭決定擇期再審。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邀約32人包括前女友、女模及藝人,先後到夜店飲酒作樂,乘機對28人落藥迷奸,或趁對方爛醉後抬回家性侵,並將性侵過程攝錄。

  有4人表示自願與李上床,但不知被偷拍。檢方以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作出起訴,依一罪一罰求刑共209年,並建請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

李宗瑞首次受審,因為早前艷照外流,網上出現所謂的李宗瑞藝人不雅照片視頻,高達27.5G,黑白兩道借不雅視頻照片敲詐李家的種種負面新聞,李宗瑞失聲痛哭,有網友吐槽怎麼來說該哭的都是傳說中的60名涉案女星吧?

遭黑道勒索

李宗瑞投案後坦承自拍和31名女子做愛過程,並當庭指控影片遭人惡意外流,不但引來黑道勒索,連台北市刑警大隊承辦本案的刑警,竟也手握性愛光碟登門要錢,開口要求李家「講個數字」。台北地檢署懷疑索賄刑警和外流淫照者是同一人,且在李被拘提前通風報信,讓李落跑。

交保過年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淫魔富少」李宗瑞迷奸案,李宗瑞首度認罪,坦承偷拍31名被害人的性愛影片,願賠償每人20萬元新台幣(折合人民幣4.2萬元)換取和解,請求能交保回家過年,但因李仍否認性侵及下藥迷奸,檢方認為他仍在狡辯,交保後恐逃亡或影響被害人證詞,反對讓他交保,合議庭因此決定擇期再裁定。

2012年8月,涉嫌迷奸多名女模的台灣富少李宗瑞落網,警方追查李宗瑞的前女友賴慕禎是否涉及藏匿人犯,依法追究她的刑責;檢方調查時,賴表示是因李宗瑞案案情曝光後,自行南下散心,她不知道李宗瑞被通緝,檢方偵辦認定她並沒有藏匿人犯的犯意,2012年1月9日上午將賴女處分不起訴。

女友涉罪

據報道,自稱「淫魔」李宗瑞女友的賴慕禎(Joyce),2012年1月14日在台北市信義區MYST夜店參加友人派對,涉偷一名凌姓女子的香奈兒包,台北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2013年3月,涉嫌在檢方搜索李宗瑞住處時,假冒他的名義在筆錄上簽名。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賴女。賴慕禎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考慮她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依偽造文書罪,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

投案自首

2012年8月23日晚上8點半,李宗瑞逃亡23天,終於現身到北檢投案。

接受訊,李宗瑞強調自己沒有迷奸,雙方是「合意性交」,並表示並未偷拍性愛影片,也無散布影片。檢方認定李宗瑞涉嫌性侵重罪,擔心他會逃亡或串供,因此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掩人耳目

人間蒸發大半個月的李宗瑞,趁台灣大颱風的日子,於晚上8點半現身北檢。有指李宗瑞當時一頭亂髮,穿着黑色長袖上衣與牛仔褲,估計他很久沒有更換衣服。他表現低調如普通路人力圖掩人耳目,但當他被記者認出時立刻狼狽衝進室內,由警員送進偵訊室。

晚上9點半,台北地檢署就李宗瑞案件召開記者會,說明李宗瑞投案經過。發言人稱,李宗瑞接受審訊。

返回台北

由於李宗瑞是通緝犯,因此他立刻遭逮捕並召開偵查庭。至於他提到的陳姓女子會另外向警方自首,檢方會調查她跟李宗瑞的關係,是否涉匿藏或共犯,將會再召開記者會公布。

2012年8月23日,小S老公許雅鈞發聲明,強調自己跟李宗瑞不熟,也沒有金錢往來,還強調與周刊報道的王陽明、祝釩剛、Joyce等人完全不熟,沒有彼此電話或facebook。他指周刊報道損害其名譽,要求更正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

許雅鈞聲明稿如下:

「當事人許雅鈞先生與王陽明、祝釩剛或該篇報導所指之鐘孟憲、JOYCE或小E等人完

全不熟,當事人許雅鈞先生沒有該等人的電話號碼、自始從未與該等人有過通聯,包括任何一般、普通以朋友相稱之生活經驗可互相連絡或分享訊息之連電子郵件、簡訊、FB等聯絡方式,當事人既無任何可與該等人連絡之電話,何來『夜店京城四少或『富少七人小組』之莫須有謠言內容。」

祝釩剛也特地發出聲明稿否認此報導,並表示李宗瑞與方敏懿本來就是舊識,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自今日起他將不會在有任何響應,若有媒體在未經查證及大肆報導,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以下為祝釩剛聲明稿內容:

針對各家媒體積極報導本人

祝釩剛居中牽線方敏懿與李宗瑞一事,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而是方與李兩人本已是舊識,本人並沒介紹兩人認識,此不實報導已傷害本人名譽,希望各位媒體先進能秉持時事求是、客觀公正之精神來報導。此案因已進入司法程序,並已於昨日(8/23)協助北檢偵查,希望早日能釐清案情,所以自今日起將不會再響應此案情,若再有未經查證及大肆報導,則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以上為本人聲明,以維護本人名譽,不勝感激!

祝釩剛2012.8.24

李宗瑞到案第4天,吳亞馨仍無法律上的動作,她的委任律師曾大中也說,還沒收到檢方傳喚。她沒動作,卻多了個傳聞,《FHM男人幫》雜誌年初早預言她會出事?她守在家中,仍難逃八卦的侵襲。

網友25日在臉書貼《FHM男人幫》8月號月曆女郎是吳亞馨,她剛好8月出事,這天外飛來的巧合被網友穿鑿附會,瞎扯該雜誌年初預言她這個月「出狀況」,並說9月號以後的月曆女郎行事要小心,配合鬼月時節,有些網友覺得很毛,也有網友嗤之以鼻。

親筆聲明

原本2012年8月19日上午11時要出面說明的吳亞馨,凌晨突然情緒崩潰,緊急取消對外說明記者會。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證實,上午與吳亞馨聯絡時,吳亞馨的聲音聽起來相當脆弱、沙啞。許淑華轉達吳亞馨的懇求,懇請社會大眾不要再轉載、流傳不雅照。

2012年8月21日 台灣淫照事件受害人之一的女模吳亞馨,自取消記者招待會後一直足不出戶的她於8月20日晚在微博發表親筆聲明,澄清從未接受任何媒體訪問,並請求傳媒給她喘息空間。至於涉案的富少李宗瑞,其父親李岳蒼昨晚也發聲明向社會道歉,並呼籲兒子投案自首。

審理結果

台北地檢署7日逮捕12名涉嫌散布李宗瑞不雅影片的網友,其中包括大學生、電腦工程師及麵攤老闆。辦案人員表示,有多名網友通過點對點和手機傳送等方式,散布李宗瑞不雅影片、照片。因下載軟件均有上傳功能,網友只要下載相關影片或照片,同時上傳、分享,即已涉嫌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以3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在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被逮捕的12名網友全數被諭令各以新台幣2萬元交保。

毫不悔改態度

李宗瑞迷奸案性愛錄像帶流出被控迷奸偷拍多名女子的李宗瑞,2012年11月初遭檢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30年徒刑,移審後仍遭法院裁定羈押,而在李宗瑞逃亡期間,涉嫌窩藏李宗瑞的女子陳美蘭,也被提起公訴。

自從2012年8月投案收押後,至今已經歷時8個月的審理時間,但李宗瑞始終嘴硬不承認性侵事實。2013年7月9日,該案件再度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李宗瑞在庭上辨認稱:「大家出來玩,看對眼就上,這是台灣夜店文化!」

審判詳情

2012年9月2日,台灣「富二代」李宗瑞性侵偷拍案在台灣二審開庭。最終,李宗瑞被依「乘機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等罪被判刑79年7個月,由於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僅可判30年,合議庭因此宣告他應合併執行30年,並須賠償2745萬新台幣。

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案,一審輕判18年6個月,今日二審則改判有期徒刑30年,全案可上訴。據悉,重判的原因是法官認定原審無罪的部分,因李確有違背被害人意願,改判有罪。

2012年9月3日,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女、另偷拍4女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認定他偷拍、性侵屬實,法官就他迷奸30女觸犯強制性交罪部分,判他應合併執行18年6月,偷拍34女部份,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罰金92萬元台幣(註:約合18.9萬人民幣,易科罰金是用繳納金錢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的制度,是從剝奪自由的刑罰變換為繳錢的處分方式。),另12名被害人求償7500萬元台幣(約合1542萬元人民幣)部分,判李宗瑞應賠償1425萬元台幣(約合293萬元人民幣)。

李宗瑞委任律師鄒稚鴻表示,李宗瑞對妨害性自主罪被判處18年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判償被害人共新台幣1425萬元的判決,感到相當不服,將會提出上訴。

富少李宗瑞涉迷奸案,2012年遭起訴下藥性侵、偷拍30人,另有4人與李自願性交,但也遭偷拍,至少涉犯16件性侵及偷拍,又因李犯後態度惡劣,檢察官加重求刑到266.5年,合併執行30年;該案今上午11時宣判。

另有12名被害人共求償7500餘萬元台幣(約合1542萬人民幣),宣判前,李宗瑞向法官要求讓他以300萬元台幣(約合61萬人民幣)交保,台北地院擔心李宗瑞再逃亡,上周裁定駁回。

2013年9月3日,台「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女、另偷拍4女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認定他偷拍、性侵屬實,強制性交部份判他應合併18年6月, 妨害秘密部份則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罰金92萬元,另12名被害人求償7500萬元部份,判李宗瑞應賠償14250萬元。

性侵30女法院認定僅9人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其中有14名被害人未提告,雖有與李性交,但無法證明是否違反意願。至於16名提告的被害人,法院認為,其中有7名被害人應是與李宗瑞合意性交,不是被下藥性侵及迷奸。另9名提告女子,法院認定是因酒醉遭李宗瑞「扛屍」回家性侵併偷拍,因此依9個乘機性交罪,判李宗瑞應合併執行18年6個月。

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案,法院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被告18年6個月徒刑,妨害秘密罪部分則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庭審結束,女星吳亞馨的經紀人認為李宗瑞被輕判,並透露出些許無奈。

當時李宗瑞案發時,藝人吳亞馨與李宗瑞交往期間的許多照片及性愛影片流出,吳亞馨不僅遭受嚴重打擊,演藝事業也停擺近1年。

吳亞馨經紀人周彥彤今天聽聞判決結果後表示,聽起來蠻沮喪的,真不知該說什麼了。問及吳亞馨事件過後的歷程,周彥彤說,「她當然是辛苦的,這一年熬過來」。

事件回顧

2012年8月8日爆料,李宗瑞涉嫌迷奸藝人、模特兒等,而李宗瑞行蹤不明。

2012年8月10日李宗瑞現任女友賴慕禎在社交網站發表文章為男友辯解。

2012年8月13日 李宗瑞父親李岳蒼因為兒子鬧出醜聞,辭去元大金控、元大寶來證券董事職務。李岳蒼先後與4個女人生下5個孩子,還與演藝圈女星桃花不斷。

2012年8月14日李宗瑞母親史錦秀經營的307會館易主。史錦秀在風月場混跡逾20年,獲得「酒國名花」稱號。她經營「307會館」,憑藉高超的交際手腕,吸引不少政商名流來她的俱樂部應酬。史錦秀有過一次婚姻,離婚後交往的對象也多為政商界人士。

2013年史錦秀已年過五旬,但依然保養得宜,被譽為「熟齡美魔女」。李宗瑞是史錦秀與李岳蒼的非婚生子,當年她帶着剛出生不久的李宗瑞到台北,下海到酒店當公關,獨自賺錢撫養李宗瑞。一直忙於生意的史錦秀,在生活上無條件地供給李宗瑞,使李宗瑞青少年時期,就很叛逆。

2012年8、9月 兩家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淫照,有記者、主管被台北地檢署陸續傳喚到案,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偵辦。

2012年8月16日台北,李宗瑞母親史錦秀遭傳檢方約談。後來被史錦秀檢方查出,曾經透過李宗瑞女友轉交10萬元,讓李宗瑞當做跑路費。

2012年8月17日查出李宗瑞女友之一賴慕禎(JOYCE)是販毒案通緝犯,在台南逮捕歸案。其後她因毒品案判刑三年半。

2012年8月18日李宗瑞前女友原本表示要開記者會,但因壓力過大、情緒不穩而取消記者會。

2012年8月20日北檢傳喚李岳蒼,李父向社會致歉,並勸李宗瑞出面投案。

2012年8月23日北檢傳喚藝人王陽明、祝釩剛等人到案。同日晚上,李宗瑞向北檢投案。

人物上訴

到庭聽判的李宗瑞得知判決結果後,當庭舉手對法官說:「我要跟我的律師討論。」李宗瑞委任律師亦表示將會上訴,爭取無罪判決,也希望李宗瑞能獲得交保。當初李主動投案,就是想要讓這件事情告一段落,法官所認定的「有逃亡之虞」太過主觀判斷。

而台北檢方質疑李宗瑞利用夜店生活特性,利用人脈布下天羅地網,將周遭可能上鈎的女子統統吸引過來,再設局或乘機性侵併偷拍性愛影片,形成「權貴犯罪」概念的新犯罪形態,法院若仍以傳統觀點審理這類犯罪,未正視被害女子遭性侵後真實心理反應,恐難遏止相關犯行,因此決定上訴。

檢方指出,李宗瑞身受國內外高等教育,卻倚靠父親的社、經地位,濫用金權勢力遊走夜店,引誘被害女子誤信其人品、情誼進而飲酒同歡,等被害人鬆懈心防,再趁機下藥或將被害人灌醉,再帶往住處性侵得逞。

受害女星吳亞馨方面認為判太輕

案發後,藝人吳亞馨因曾與李宗瑞交往遭到牽連,許多照片及性愛影片流出,吳亞馨不僅陷入低潮,演藝事業也停擺近一年。

2013年9月3日,吳亞馨經紀人周彥彤聽聞判決結果後表示,聽起來蠻沮喪的,「唉,真不知說什麼了。」問及吳亞馨事件過後的歷程,周彥彤說:「她當然是辛苦的,這一年熬過來。」但周彥彤也說,這一切過去就是過去了,對當事人一定很痛,但吳亞馨一切往前看,「她已經打起精神振作,要展現一個重新開始的她,也安排拍攝全新宣傳照。」

觀察勒戒

檢方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獲准後,在2013年9月間將李宗瑞移送台北看守所進行觀察勒戒,所方在10月21日出具報告指出,認定李宗瑞已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台北檢方審酌這份報告內容後,10月29日將他不起訴處分。

二審開庭

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34名女子案,一審依數罪各判他18年6月及3年10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2013年10月23日下午2時50分召開首次準備程序庭。

據台灣媒體報道,喧鬧一時的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涉嫌性侵及妨害秘密,一審遭判22年4個月,前天下午二審首次開庭,在押被告李宗瑞落魄出庭,大喊:「我沒有撿屍(撿醉女人回家一夜情)。」還說土耳其籍「淫魔」王凱傑都能交保,自己卻不能,不公平。他當庭「承認偷拍女生」,因為妨害秘密罪可以易科罰金。若李宗瑞爭取到性侵無罪,除了民事賠償被害人1400多萬(新台幣,下同)外,刑責部分有可能易科罰金,只要付287萬,就無需被關押。

自己重申:

「兩情相悅沒性侵」

在兩名法警前後押解下,李宗瑞踏進高等法院,身穿POLO襯衫、長褲,稀疏的頭髮長長了。一再進出法院,這回他沒了上次穿西裝皮鞋的正式打扮,氣勢似乎顯得落魄了些。一審法官認定他涉嫌性侵偷拍恐嚇,25罪一罪一罰,判刑22年4個月。

二審開庭,李宗瑞逮到辯駁機會,他滔滔不絕,一進法庭還沒坐下,就急着喊:「我沒撿屍。」他承認偷拍女生,但再度重申,兩情相悅沒性侵。性侵是重罪,但妨害秘密可以易科罰金,也就是說,要是爭取到性侵無罪,李宗瑞拿出287萬就不用被關。

律師:「為什麼一個小孩子要被限制人身自由」

由於李宗瑞被控案件繁雜,當天開庭花了兩小時,僅進行約三分之一的起訴事實。李宗瑞上次移審到高院時,首度被媒體拍到沒戴口罩的照片,當時他一度驚慌問法警:「怎麼會有記者?」這次李宗瑞有備而來,不僅早早戴好口罩,還一直躲在法警身後,想躲避媒體拍照。

庭訊接近尾聲時,因李宗瑞不服高院繼續羈押他而提出抗告,檢察官認為,李宗瑞羈押理由仍在,不應交保。李的律師激動反駁,李宗瑞主動到案時,檢察官還鼓勵他有勇氣面對,而且李宗瑞案發生之後,包括土耳其籍「淫魔」王凱傑都可以交保,質問:「為什麼我們一個小孩子要被限制人身自由?」最後法官裁示全案11月13日繼續開庭。

二審宣判

2014年9月3日,台灣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昨日二審改判79年7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30年有期徒刑,並須賠償2745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563萬元),可上訴。

事件影響

自2012年8月24日《蘋果日報》報導李宗瑞事件,不雅照片與視頻流出,李宗瑞事件相關資料迅速在互聯網上傳播。通過BT,電驢等P2P模式,這些不雅資料便迅速擴散至因特網,整個事件也鬧得沸沸揚揚。立刻引起熱烈迴響。

視頻,裸照資源

93段視頻,176張裸照,27.5G的資源

雖然信息量巨大,傳播至因特網之後也是火速傳開了。李宗瑞的性愛影片甚至遭論壇販售下載,成人、色情網站大賺黑心錢。這些影片是在李宗瑞落網前1天開始外流,可能是持有影片者眼見李宗瑞將投案,這些淫照已無利用價值,便丟到網路上任其流傳。這些影片讓黑道大哥震怒,揚言要好好教訓他。

視頻傳播者將這些不雅視頻放在色情成人網站上兜售。「富少淫魔」李宗瑞在七夕情人節當天向北檢投案,雖然外界呼籲不要散播淫照,但色情網站「卡提諾論壇」卻提供6段「淫魔套餐影片」,只要網友線上付款,就可以一窺李宗瑞的「動作片」。

卡提諾論壇提供下載的六片,其中編號五的短片,是有一名女性大喊『不要』的性愛影片,而其他的五片的流出,更證實李宗瑞向檢方供稱「你情我願」的說詞是謊言,因為片中的女星都有明顯的抵抗動作,但因疑似遭到下藥,身體多半虛軟無力,最終都慘遭毒手。至於李宗瑞辯稱「女方都知道攝影機的存在」,其中一部影片的受害者,毫無意識的癱軟在床上,或許連自己在哪都搞不清楚,又如何得知攝影機的位置。這些視頻的傳播,對被害者造成嚴重的心理摧殘。

卡提諾論壇提供的影片,至今已經超過30萬人次點閱,估計有下載付費的網友約5千多人,網站已經獲利數百萬元,而這些影片如果透過網路快速散播,不僅違法,還讓受害者受到二度傷害。許多婦女團體與學者皆呼籲網友拒看該淫照,我們更應該提醒網民,傳播者等同於李宗瑞的共犯。

繼檢警證實的官方版8G以及未獲證實的27.5G檔案外,還有人在網路散播一個50mb大小的「小李子檔案」,內有15部影片和多張照片。

朋友叛離

王陽明與李宗瑞劃清界線 稱認識卻兩年沒聯繫

2012年9月3日,香港、台灣演員王陽明昨日到香港宣傳,由於早前被傳與「偷拍事件」主角李宗瑞私交甚篤,他大方回應傳聞:「已經兩年多沒有聯繫,大家是認識的,我沒有說謊話。(為何被請回警局協助調查?)台北很小,我們被拍到在一間夜店現身,但只是剛巧碰到而已。(你借錢給他?)沒有,這方面很容易查得出來。」

另外,台北警方正向李宗瑞及其女友Joyce展開調查,然而二人說話竟差距很大,有指李宗瑞自首前一晚,還與朋友打麻將。

名模白歆惠曾與李宗瑞傳緋聞,事件爆發後白歆惠特別強調和李宗瑞「完全沒瓜葛」。李宗瑞另外一位緋聞女友林利霏也在微博上大喊「受夠了」,澄清和李宗瑞只是朋友,絕對不是性愛光盤的女主角之一。

名模姚采穎對於被影射嗤之以鼻:「這號人物(李宗瑞)我聽過,但我跟他道不同不相為謀,也不屑跟這種人做朋友,我們以前就算在夜店碰到也不往來。」同樣被影射的模特關穎則在微博寫道:「真夠莫名其妙加三顆滷蛋,但別理會別受影響,清者自清!照片我才懶看,長得像又怎樣,有專業鑑定師,沒有怕的啦!」

節目主持人小馬被爆曾稱「李宗瑞是乾弟」,且被質疑其疑似扮演淫媒角色,不過小馬出面否認。

台灣演藝圈舉凡遭點名的藝人、模特都稱與李宗瑞「不熟」、「沒聯絡」、「不認識」,這讓作家朱學恆有感而發:「全台灣所有的人都認識李宗瑞,只有跟他拍過照的人不認識他。」

向囚友訴苦:怕娶不到老婆

台灣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法院昨日判決他須服刑22年4個月。檢方為理清李宗瑞是否自己對外釋出淫片,曾專程提訊李,但他堅決否認。李宗瑞曾經在得知淫片已在亞洲廣為流傳後,台媒爆料,其實李宗瑞心中早已惴惴不安,他曾向囚友訴苦,擔心性愛光盤流傳出去娶不到老婆,還自嘲:「看來只能去歐美娶妻了」。

李宗瑞27.9G淫片仍瘋傳 台檢方草草結案

「富少淫魔」李宗瑞2012年8月遭平面媒體爆料,涉嫌下藥迷奸多名女子,當中不乏女藝人和小模等,甚至是連身邊的好友也不放過,不少被害人更是事後才知道迷奸偷拍。2日高院判決他79年7月徒刑、合併執行30年;但當時網路瘋傳的27.9G偷拍影片,到底是從哪裡流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卻查不出外泄源頭,最後予以簽結,成了懸案!

案件爆發當時,網路上也流傳李宗瑞迷奸多女的影片,當時傳出有27.9G的影片,甚至還有網友跪求影片和照片,但至今2年過去了,這些內容依舊瘋傳。不少人還會彼此相互傳閱。當時「台北地檢署」還一度立案調查,但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最後卻查不出外泄源頭予以簽結,「監察院」還因此糾正「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市警局」等單位。

獲刑22年

2015年10月23日,台灣「最高法院」針對李宗瑞性侵5名女子的部分,依妨害性自主罪合計判處22年10月徒刑定讞,此外,李宗瑞另被控性侵8名女子部分,「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移由「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仍未定讞。

終審宣判

2017年3月7日,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認定其乘機性交、強制性交判其39年2月。

2018年2月28日,台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併偷拍多名女子,刑事已定讞部分,判刑20年;其中有6名受害女子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判李宗瑞要賠新台幣13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性侵經過

2011年,李宗瑞被曝出迷奸性侵60位女藝人事件,之後遭到台灣警方通緝,相關視頻、照片等資料更是在網絡瘋傳,引起軒然大波,程度絲毫不輸2008年的陳冠希艷照門事件。如今,時隔4年李宗瑞最終還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10月23日,台灣「最高法院」針對台灣富少李宗瑞性侵案審理一年後,認定他性侵5人、觸犯5次妨害性自主罪,共被判22年10月徒刑。

據台媒報道,在去年二審後時隔一年多,李宗瑞被台灣「最高法院」認定性侵5人、觸犯5次妨害性自主罪,有3罪判刑4年10月,另外2罪分別判刑4年4月及4年,共判李宗瑞22年10月徒刑,全案定讞,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部分移給最高法院民庭審理。

另外,李宗瑞還被控觸犯10次妨害性自主罪,但這10罪部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重新審理,理由是當事人沒有經過詰問,部分審理超過起訴範圍,屬於訴外裁判,以及高院認定有罪的犯罪事實與錄影光碟刊驗結果不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