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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正兩罷相》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十二。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宰相拜罷,恩典重輕,詞臣受旨者,得以高下其手。李文正公昉,太平興國八年,以工部尚書為集賢、史館相。端拱元年,為布衣翟馬周所訟。太宗召學士賈黃中草制,罷為右僕射,令詔書切責。黃中言:「僕射百素師長,今自工書拜,乃為殊遷,非黜責之義。若以均勞逸為辭,斯為得體。」上然之,其詞略云:「端揆崇資,非賢不授。防素高聞望,久展漠猷,謙和秉君子之風,純懿擅吉人之美。輟從三事,總彼六卿,用資鎮俗之清規,式表尊賢之茂典。」其美如此。淳化二年,復歸舊廳。四年又罷,優加左僕射,學士張洎言:「近者霖霔百餘日,昉職在燮和陰陽,不能決意引退。僕射之重,右減於左,位望不侔,因而授之,何以示勸?」上批洎奏尾,止令罷守本官。泊遂草制峻詆,腦詞云:「燮和陰陽,輔相天地,此宰相之任也。苟或依違在位,啟沃無聞,雖居廊廟之崇,莫著彌綸之效。宜敷朝旨,用罷鼎司。昉自處機衡,曾無規畫。擁化源而滋久,孤物望以何深!俾長中台,尚為優渥。可依前尚書右僕射,罷知政事。」歷考前後制麻,只言可某官,其雲罷知政事者,洎創增之也。國史防傳云:昉厚善洎,及昉罷,洎草制乃如此。紹興二十九年,沈該罷制,學士周麟之於結句後,添入可罷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蓋用此雲。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2]、王應麟的《困學紀聞》[3],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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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容齋隨筆·魏收作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