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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鈞
國籍 清朝
職業 直隸守道
知名作品



李維鈞(LiWeiJun) ,出生於康熙年間(具體年份已不可考),浙江嘉興人,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他以貢生的方式被選授為一方知縣,到了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之時,李維鈞官居直隸守道(從三品)

生平簡介

李維鈞沒有考中進士,當官之路不屬於正途。再往上升遷幾乎不可能。李維鈞很寵愛一個侍妾,他妻子死後便將這個侍妾扶正。這個侍妾早年拜了一個乾爹,叫魏之耀。魏之耀是年羹堯府中的管家。年羹堯很信任他,將其視為心腹幫他管理搜刮來的金銀財寶。 李維鈞藉助這層關係打入年羹堯的小圈子。年羹堯為了扶持李維鈞上位,利用雍正皇帝對他的信任,兩次彈劾趙之垣,說他「庸劣紈絝」,貪婪成性,不適合做直隸巡撫。那麼誰才適合做直隸巡撫呢?年羹堯推薦了李維鈞。於是,雍正皇帝剛剛即位那年(1723年)2月,李維鈞就取代了趙之垣,成為了直隸巡撫,

實行「攤丁入畝」

李維鈞並非一個庸官,而是一名能臣,雍正元年(1723)7月,奏請在直隸實行「攤丁入畝」,即把全省按丁口繳納的賦稅,攤入田地中徵收上繳。田多的多攤,田少的少攤,無田的則不攤。 這是一項抑富扶貧的改革措施,減輕了貧困少地的農民負擔,手工業者和無地農民更是徹底擺脫了千百年來的丁役負擔。自此以後,丁徭與地賦合二為一,百姓除了繳納地丁銀外,沒有其他徭役了。 從雍正批准這一政策在直隸地區試行後,效果顯著,它也放鬆了政府對戶籍的控制,農民和手工業者可以自由遷徙,出賣勞動力。這有利於調動廣大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 隨著這項政策在全國的推行,極大地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為整個社會生產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一位直隸總督

僅此一項就可以認為,李維鈞的才幹和遠見卓識,敢於打破陳規舊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宜的政策措施。他對當時大清經濟的發展可以說是居功至偉,對李維鈞在巡撫任上所作出的成績,雍正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他說: 「天下督撫皆當如此留心,擴而充之,何虞吏治不肅,民生不遂耶! 」,這時的李維鈞幾乎成了同於成龍一樣,是大清督撫高官學習的楷模。 雍正2年10月皇帝下詔,將直隸巡撫李維鈞升授直隸總督,加兵部尚書銜,節制提督以下官員。在這之前,已經有人擔任直隸總督,但均為臨時職務,並非常例。在李維鈞以後,直隸總督這一職位被固定下來,一直到清朝結束。因此,李維鈞便成了清朝歷史上第一位直隸總督。

上了三道奏摺,揭發年羹堯

雖然李維鈞還算是個幹練,能力很強之人,但他不是個清官廉吏,他在直隸任上劃入自己腰包的是「俸工銀」,近15萬兩,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一個億。作為年黨,李維鈞剛剛任職直隸總督時,雍正皇帝就告誡李維鈞,不要與年羹堯走得太近,「朕今少疑羹堯。明示卿朕意,卿知道了,當遠些,不必令覺,漸漸遠些好。」 雍正3年(1725年)3月,雍正皇帝以年羹堯在奏摺的一處筆誤,發起了對他的討伐。李維鈞為自保,立即上了三道奏摺,揭發年羹堯的斑斑劣跡,說他「挾威勢而作威福,招權納賄,排異黨同,冒濫軍功,侵吞國帑,殺戮無辜,殘害良民」,以及「負恩估惡,隱而彌彰」

被判為斬監候,病死獄中

當年8月,雍正皇帝降諭:「直隸總督李維鈞居心險譎,竟敢陽順陰違。如保定城中現有年羹堯私置之家產、藏留之財物。彼不曾參奏,迨朕降旨令查,尚具折故作猶豫之狀,希圖挨延,俾得隱匿。」 隨後,李維鈞被革職抄家,以「年之逆黨私人」等罪名被判處斬監侯,妻子入內務府為奴。不久,惶恐不安的李維鈞病死於獄中,落得個家破人亡的悲慘結局。

【參考資料:《清史稿》《清史論叢》《「攤丁入畝」的前因後果》等】[1]

耐人尋味的謎團

李維鈞任直隸總督不到一年,加上先前擔任直隸巡撫的時間,也只有兩年半左右,猶如"曇花一現"。甚至在《清史稿》、《清代七百名人傳》、《碑傳集》等史料中都未給其立傳。但是,因為他處在雍正改元的重要時期,得以際遇一系列重大的歷史事件並躋身其中,故使這一兩面性很強的人物有了可以考量、借鏡的價值。況且他以一直隸守道在短時間內連番擢升,迅速躋身督撫大員之列;又在短時間內連番遭斥,迅速跌入年黨貪官之列,其本身就充滿著許多耐人尋味的謎團。

擢升直隸巡撫之謎

李維鈞任直隸守道時,他的頂頭上司是署理直隸巡撫趙之垣。趙之垣是順治、康熙兩朝名臣——勇略將軍趙良棟的孫子;兩廣總督、兵部尚書趙弘燦的兒子;又是前任直隸總督趙弘燮的侄子。而李維鈞居然能夠在康熙駕崩,雍正即位之初將其頂替,就是年羹堯有個管家魏之耀。而之所以李維鈞與他有關聯,是因為李維鈞的一位小妾是魏之耀的義女,仕途升遷無望的李維鈞,瞬間產生了通過魏之耀來攀附年羹堯的想法,恰逢此時自己髮妻新喪不久,於是李維鈞二話不說直接將魏之耀的義女扶正,魏之耀作為乾岳丈自然是誇讚李維鈞會辦事,於是經過魏之耀的介紹,李維鈞自此成為了年氏集團中的一員。年羹堯是當時在朝中紅得發紫的人物,雍正登基為帝,年羹堯在背後可出了不少力。而且,他常年東征西戰,為大清江山的穩固立下了赫赫戰功,因此在雍正面前,年羹堯說的話很有分量,並且也想在朝中培植自己的勢力,於是先後三次向雍正上摺子彈劾趙之垣貪墨舞弊、不堪大任,故舉薦直隸守道李維鈞取而代之。雍正此時正是用人之際,所以對於年羹堯的建議十分遵從,於是,李維鈞夢寐以求的直隸巡撫一職瞬間到手。[2]

升授首任總督之謎

1724年(雍正二年)十月,僅僅在巡撫任上待了20個月的李維鈞,便被雍正再一次擢升為直隸總督,另兼兵部尚書銜,相當於從一品官職,並且自李維鈞開始,直隸總督一職成為了清朝的定例,也就意味著李維鈞是清朝首位直隸總督。但是這一次的升遷就和年羹堯的關聯並不大了,因為此時年羹堯的囂張跋扈和貪墨舞弊已經到了雍正所不能容忍的地步,所以年羹堯的話在此時已經不是那麼好使了,而真正讓李維鈞成為封疆大吏的是他在巡撫任上所提出的「攤丁入畝」之策。 什麼叫「攤丁入畝」呢? 說簡單地說,就是此前清朝向老百姓征稅,是以人為對象徵收丁稅,屬於「人頭稅」。這就意味著,許多沒有田地的貧困老百姓,也要承受沉重的稅賦。而那些坐擁成片良田沃土的大地主,卻因為家中人丁不多,稅負比較輕鬆。長久以來,沒有田地的貧困老百姓對此意見很大。同時,朝廷在征稅時,也因為人口流動很大,變數很多,存在許多困難。「攤丁入畝」則是改變了以往的做法,把朝廷所徵收的各類雜賦丁稅銀都攤入田畝,統一徵收。徵收的對象從人口變成的田地。此舉極大地減輕了無田老百姓的負擔,又減小了朝廷徵收成本。畢竟,人口可以流動,田地卻是永遠固定、穩定。 李維鈞提出「攤丁入畝」建議後,得到了雍正皇帝的重視。1724年,雍正皇帝批准在直隸地區試行。1933年,「攤丁入畝」在全國範圍內得到了推廣。 對於李維鈞的辦事能力,雍正皇帝看在眼裡,記在心頭。1724年,雍正皇帝將李維鈞任命為直隸總督。該政策在直隸試行期間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這對於一向重視民生的雍正來說,自然是非常喜悅的,也是從此時開始,他對於李維鈞的印象,不再局限於年羹堯的舉薦,而是李本人的真才實學,對於這樣的人雍正從來都不會吝嗇,所以直隸總督的職位是李維鈞通過自己努力得來的。[3]

革職抄家之謎=

李雍正帝已經對年羹堯非常不滿,對年羹堯進行發難,證據早就一大把了。這個小圈子裡的李維鈞自然也受到雍正皇帝的旁敲側擊,在對李維鈞奏章的批紅中可以看出來的。李維鈞剛當上直隸總督十來天光景,雍正帝就在其奏摺上批復道:「近者年羹堯奏對事,朕甚疑其不純,有些弄巧攬權之景況」,「朕今少疑羹堯。明示卿朕意,卿知道了,當遠些,不必令覺,漸漸遠些好。」一年多之後,雍正二年(1724年)11月的硃批上就出現了「有人奏爾饋送年羹堯禮物過厚,又覓二女子相贈之說。」

雍正3年(1725年),雍正帝命令各地將軍、總督、巡撫、提督聯合議定年羹堯的罪狀。李維鈞知道自己依附的大樹倒下了,他在奏摺中說:年羹堯「挾威勢而作威福,招權納賄,排異黨同,冒濫軍功,侵吞國帑,殺戮無辜,殘害良民」。又說年心跡悖逆,「負恩估惡,隱而彌彰」等等。不過大臣和雍正帝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雍正帝知道李維鈞和年羹堯關係密切,年羹堯在川陝總督任上時,李維鈞都派使者到年處,沒有超過5天的。在查處年羹堯的同時,雍正帝也下諭對付李維鈞:「你一切奏章文意口氣,總與年羹堯彷彿光景。爾等字跡往來甚多,彼此熟識之故也。」當李維鈞辯解之後清世宗又斥責道:「殊屬狡辯」。「西安總督署(年羹堯時任陝甘總督)前未有隔五日不見直督李維鈞之使者,眾目昭彰,何能掩蓋」。「如果奮然易轍,不少依回,猶可謂勇於自新者。若以此巧言粉飾,以狡繪為得計,以隱蔽為深謀,恐一旦發覺,罪無可逭」。「如欲盡釋朕疑,須挺身與年羹堯做對,盡情攻訐,暴其奸跡與天下人盡知,使年羹堯恨爾如仇,則不辯自明矣」。

雍正3年8月,雍正帝降諭:「 朕本欲開一面之網,保全爾之生命,無如爾自執迷,亦末如之何矣!」又諭:「 直隸總督李維鈞居心險譎,竟敢陽順陰違。如保定城中現有年羹堯私置之家產、藏留之財物。彼不曾參奏,迨朕降旨令查,尚具折故作猶豫之狀,希圖挨延,俾得隱匿。」派馬爾賽蔡珽赴保定祥察,「 若得姦欺黨惡實情,即將李維鈞拿問請旨 」。李維鈞隨即被拏問、革職、抄家。

最終的指控除屬「年之逆黨私人」外,李維鈞還犯有與年合夥侵吞虧欠銀(40萬兩)、捏造誣陷他人、蓋造倉廠瀆職、瞞報賑濟虧空、侵蝕奉工銀兩(14.8萬兩),埋隱寄頓家財(查出不法銀30餘萬兩)等罪行。「照例擬斬監侯,妻子入內務府為奴」,「尋病歿」,即不久病死獄中。[4]

論功可載史冊,論罪遺臭萬年

縱觀李維鈞在直隸巡撫、總督任上時,雍正帝在他奏摺上的批復以及相關諭旨,是非常有意思的。李當巡撫時雍正帝曾說:「 天下督撫皆當如此留心,擴而充之,何虞吏治不肅,民生不遂耶 !」,儼然是在樹李維鈞為督撫勤政的樣板。而不到兩年後又說「 你不怕做貽笑於人之督撫,朕不甘為輕舉妄動之人主 」,此時的雍正又把李維鈞當成了反面典型而加以批駁。論功可載史冊,論罪遺臭萬年。這句話放在李維鈞身上合適,放在雍正帝身上也不無不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