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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新宇(1909年-1989年),曾用名武傑、武漢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法學家,我國政法戰線卓越的領導人之一,原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和法律室主任。在「12.9」抗日救亡運動中,武新宇與鄭天翔[1]裴鴻昌李舞琴梁化之(梁寒冰)等同志組織晉綏旅京同學抗日聯合會,在中國革命和建設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生平

1923年,武新宇考入北京師範大學,隨後擔任中共北平市西城區委委員、師大黨支部委員。1927年,在開封一師、通州女師、太原成成中學等學校教書,先後任中共北平市、太原市教育勞動者聯盟書記,北平市文總黨團成員。1932年,在太原組織抗日反帝同盟會。1934年,被閻錫山通緝被迫流亡日本,隨後在北平民國大學教書,任中共北平市教聯書記、文總黨團成員。抗日戰爭爆發後,其擔任山西戰地總動委分配部副部長、黨團成員,晉察綏邊區工作委員會主任、中共大青山特委書記、綏遠省委宣傳部長。1939年,抵達陝北延安任毛澤東辦公室秘書。1942年,任晉綏任邊區行署副主任、主任,黨組書記,中共晉綏分局常委。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南行署主任、中共晉南工委書記[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其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隨後擔任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書記,負責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並參與制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的制定工作,並具體主持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此後擔任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和法律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第一任會長,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特邀顧問。1980年代,擔任中顧委委員。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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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