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購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添購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名詞解釋
添購是原合同履行完畢後,仍然購買原採購標的的獨立採購項目。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三)必須保證原有採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10%的。
添購的條件
添購的條件是:
1.因必須保證原有採購項目一致性或服務配套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
2.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10%;
3.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4.適用於貨物或者服務採購。
添購與追加合同採購的共同點和區別 兩者的共同點是資金總額均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10%。
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法律依據不同。添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追加合同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
第二,適用類別不同。添購適用於貨物或者服務採購,不適用工程採購;追加合同採購適用於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包括工程採購。
第三,時間節點不同。添購是在採購活動結束後,因必須保證原有採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的;追加合同採購是在合同履行中,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
第四,執行方式不同。添購的前提是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故需從原供應商處直接購置;追加合同採購則採用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的方式,前提是在不改變其他合同條款的情況下。
追加採購和添購可以分別處理嗎
問題:在政府採購合同履約過程中,需要追加採購(合同已有項目),同時需要添購,追加採購金額和添購金額均未超過採購合同總金額的10%,但追加採購和添購合計金額超過採購合同金額的10%。在這種情況下,追加採購和添購可否分別處理,即就追加採購部分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就添購部分與供應商進行單一來源談判後簽訂補充協議?
回答:
1、《政府採購法》規定,在政府採購合同履行中,採購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追加採購並非獨立的採購項目。
2、《政府採購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必須保證原有採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添購是原合同履行完畢後,仍然購買原採購標的的獨立採購項目。
3、追加採購是合同仍然在履行過程中的採購行為,添購是合同履行完畢後新的採購行為,二者不能在同一時間進行。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