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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常州州官) 原圖鏈結 來源出處

田登(常州州官)是諺語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1]」 的主角,北宋時期的一位太守。

出處 :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2]:「 田辦作郡, 自諱其名, 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 吏人遂書榜揭於巿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嚴格要求別人。

歷史故事

北宋年間,常州州官,即商丘的太守名叫田登,為人心胸狹窄,非常專制蠻橫不講理,對待百姓也很兇暴。因為他的名字是個「登」字,所以不許州內的所有人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

花園裏的燈心草要說成「開心草」,燈台、燈罩、燈籠要說成「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門登車得說「上車」,就連吹捧太守「登峰造極」也得說「爬峰造極」……總之,人們說話時,只要遇到與「登」字同音的字,都要避開,用其它字來代替。這樣,才顯示他的尊貴。要是誰觸犯了這位大人這個忌諱,便要被扣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

一天,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個新來的僕人被衙役帶上了公堂。僕人跪在地並大聲求饒:「冤枉呀!大人,今天我也沒幹什麼壞事呀!天剛亮,我就去廳前閉燈,不知犯了什麼罪,被衙役蹬了一腳,差點被蹬下凳子,又被帶到了大人面前。」田登一聽,立即大怒,即命人把這個僕人五花大綁,吼道:「大膽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諱還不知罪,拉下去,賞五十大板」[3]……從此以後,太守府中上上下下,人人都不敢說帶「登」字音的話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有一年,春節過後,正月十五元宵節就要到了。依照俗例,宋州城裏大放三天燈火,就是大街上接連三天掛花燈,讓大家「鬧元霄」慶祝節日。州府衙門為了讓老百姓元宵節前來觀賞花燈,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百姓知道。可是這一次,寫告示的小官員和書記們大傷腦筋,寫到「放燈三天」的「燈」字怎樣寫呢? 用什麼字來代替呢?「燈」字,與「登」同音,會觸犯太守的忌諱;不用「燈」字,又怎樣把意思說明白呢?他想了半天,找不出適當的字,最後乾脆把「燈」字只寫個「火」字旁,那個「登」字不寫了,以為只寫個火字旁大家也明白。

於是,告示由本來「本州依例放燈三日」,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4]。告示貼出後,那些外來的商客不知道田大人的忌諱,真的以為要放火三天,都不由得驚叫起來,引起一陣慌亂。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裏放三天火,害怕被燒,紛紛收拾行李,爭相離開這危險地方,以免遭受火災。

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田登的專制和蠻橫無理本已非常不滿,此時更是氣憤萬分,紛紛議論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真是豈有此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一成語就源於此。

視頻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參考來源

  1. 田登:元宵節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人. 每日頭條. 2018-03-02 [2018-12-18]. 
  2.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典故由來. 多陽晚情. 2014-02-11 [2018-12-17]. 
  3. 詩漫畫——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中華詩文學習的博客. 2014-11-08 [2018-12-18]. 
  4.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每日頭條. 2016-04-29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