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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讀作zhuàn)是漢字通用規範二級字。 此字始見於《說文》中的小篆文字中。 本義是運筆書寫。後用作動詞時,指用篆書書寫。後引申為雕刻。也用作姓。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篆

注音字母; ㄓㄨㄢˋ

字級; 二級字(編號5959)

平水韻部; 上聲十六銑

筆順編號; 314314551353334

讀音; zhuàn

五筆; txeu

統一碼; 基本區 U+7BC6

部首; 竹

結構構型; 上下結構

總筆畫; 15

字源演變

"篆"字始見於《說文》中的小篆文字中(圖1)。隨後發展了兩種字體。一種是漢代時期的文字(圖2),其與《說文》中小篆字體相比,字形整體較為寬大,且上方的"竹"字頭變成了像是中間一豎向內彎曲的兩個"十"字,但此字形並沒有繼續發展了。另一種就是直接發展到了楷體文字,沿用至現代漢語。

"篆"字是形聲字。《說文》中說"篆,引書也。從竹,彖聲。"竹表意,其形像竹葉,表示古時篆書大都寫在竹簡上。"彖"讀作tuàn,表聲。本義是運筆書寫。後由本義引申指一種漢字的書體,篆體。後引申為雕刻,銘刻。宋·邵長蘅《閻典史傳》中說"使縣令攝篆旁邑。"這裡的"篆"字是官印的代稱,古代官印多以篆字鐫刻,亦借指官職。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五》《竹部》 持兗切

引書也。從竹彖聲。

說文解字注

引書也。

引書者,引筆而箸於竹帛也。因之李斯所作曰篆書,而謂史籒所作曰大篆,旣又謂篆書曰小篆。其字之本義為引書,如雕刻圭璧曰瑑。周禮注:五采畫轂約謂之夏篆。

從竹彖聲。

特兗切。十五部。

宋本廣韻

持兗切,上獮定 ‖彖聲元3部

篆,篆書。持兗切。七。

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唐韻》《廣韻》持袞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柱兗切。$音瑑。《集韻》:篆書也。《尚書·序疏》: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時有六書,三曰篆書,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繆篆,所以摹印。《法書考》: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變古文,或同或異,謂之篆。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漢·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制之,用之敎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為不易之法。其銘題鐘鼎,及作符節,至今用焉。

又轂約也。《周禮·春官》:孤乗夏篆。注:夏,赤也。夏篆,五采畫轂約也。

又《考工記》:鍾帶謂之篆。[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