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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萬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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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萬藻(?-1647年),字文正。明代江西臨川騰橋人。

早年師從湯顯祖,博覽群書。天啟七年(1627年),鄉試中舉。祭酒倪元璐極賞識他,薦其入朝,堅辭不就。南明時,官上伉知縣禮部主事。與艾南英章世純陳際泰等倡導唐宋文風,結「豫章社」,世稱艾、章、羅、陳。順治四年,艾南英死,萬藻痛哭,為他料理喪事,數月後亦卒。有《此觀堂集》12卷、《十三經類語》14卷。

老羅軼事

羅萬藻是臨川南門喜鵑橋羅家人,小時候家中很窮,只讀了一兩年書便休學幫人放牛。

十二歲時,他幫當地一個很有錢的人家放牛,東家有個小女訂親時要寫姻事帖(婚姻把憑)。男方請的先生很有才學,寫的姻事帖也的確不一般,而東家(女方)請的先生才學一般,一時被男方的姻事帖給難住了,久久回不了帖。

定親之日,東家大擺宴席。以前有個習慣,女方姻事帖沒答好之前,是不能開席的,此時親戚、好友正襟圍坐,等着先生寫好姻事帖,方好開席。

羅萬藻是個放牛娃,坐桌夠不上份,但他看見這場面又好氣又好笑,就冷言冷語說道:「這有何難,簡單之事竟如此束手無策。可笑呀可笑!」

他連說三次都被坐在長桌上的師傅喝住,羅萬藻很不服氣地說:「老爺如果叫我寫,我早就寫出來了,酒早得吃了。」

這時,東家老爺見先生又急得滿頭大汗,眾人又嗡嗡叫,十分尷尬,為了不失自己的體面,不得已問羅萬藻:「你能對出來?」

羅答道:「若老爺叫我對,我就對,但有個條件,為不失東家體面,我對之前必須換上少爺衣服鞋帽。」東家應允。羅萬藻穿着好後,只見他提筆一揮而就,筆下頓現一句:

何須千言萬語,總須百子千孫。

寫完後,用大紅紙包成一尺長,四寸寬的摺子,封好送給男方使者。眾人都直夸羅萬藻,老爺此時更是高興,請羅萬藻就坐入席。

事後,先生愛惜人才,便破除例規,不收羅萬藻的學費讓他讀書。

從此,羅萬藻又重新踏進了學堂大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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