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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鳳鶯憐》,粵劇《苦鳳鶯憐》原編劇駱錦卿。

劇目介紹

乞兒余俠魂於清明節前夕探望,馮大戶家為傭的姐姐,偶然發現馮二奶與姦夫巫實學偽造情書誣陷侄女馮彩鳳。彩鳳乃三關總鎮馬元鈞之妻,蒙冤被逐。余俠魂出於義憤,到馬家報信,反遭毒打。馬元鈞逐妻後,應知縣李世勛之約,到棲鳳樓赴宴。他賞識歌姬崔鶯娘,欲納為繼室。鶯娘久歷風塵,雖感元鈞屬意而未允。翌日,鶯娘到觀音廟上香,偶遇元鈞妻女。適余俠魂亦趕至觀音廟向彩鳳告知真相。崔鶯娘得悉內情,助馮彩鳳到李世勛處告狀。余俠魂挺身作證。姦夫淫婦終被繩之以法。馮彩鳳沉冤得雪,與馬元鈞破鏡重圓。

粵劇《苦鳳鶯憐》1924年由人壽年班演出,千里駒、嫦娥英、馬師曾等主演。馬師曾飾義丐余俠魂向馮彩鳳述說事情真相時,創造了一唱【長句中板】「我姓余,我老豆(父親)又系(是)姓余……」的唱段,當即在觀眾中廣為傳唱,時人稱作「乞兒喉」,成為馬腔代表唱腔之一。後來馬師曾對劇本多次加工,將原劇二十多場改成五場整本戲,精煉了情節,突出了余俠魂、崔鶯娘的俠義情懷。該劇1957年由廣東粵劇團演出,馬師曾、紅線女、李翠芳、李飛龍、何劍秋等主演。1979年廣州粵劇團一團恢復演出了黎普澤整理本,黃志明、羅楚華、林家碧等主演。該劇為粵劇常演劇目。

粵劇《苦鳳鶯憐》20世紀50年代出版的《苦鳳鶯憐》劇本。

中國戲曲

戲曲是我國傳統戲劇的一個獨特稱謂。歷史上最先使用戲曲這個名詞的是宋劉塤(1240-1319),他在《詞人吳用章傳》中提出「永嘉戲曲」,他所說的「永嘉戲曲」,就是後人所說的「南戲[1]」、「戲文」、「永嘉雜劇」。從近代王國維開始,才把「戲曲」用來作為中國傳統戲劇文化的通稱。戲曲最顯著、最獨特的藝術特點就是「曲」,「曲」主要由音樂和唱腔兩部分構成,辨別一個地方戲劇種主要依靠聲腔、音樂旋律和唱念上的地方性語言,如:四川的川劇、浙江的越劇、廣東的粵劇、河南的豫劇、陝西的秦腔、山東的呂劇[2]、福建的閩劇、湖北的漢劇、河北的評劇、江蘇的崑劇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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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南戲,謀略學,2020-07-19
  2. 山東呂劇大全,戲劇網,201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