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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永清

蔣永清,男,1968年12月出生,漢族,湖南永州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經濟學教授。

2015年8月21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蔣永清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被告人蔣永清犯貪污罪和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財產310萬元;追繳涉案贓款994萬元及生肖牛玉質擺件一個,上繳國庫。

基本內容

中文名稱:蔣永清

出生日期:1968年12月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

出生地:湖南永州

職業:公務員

主要成就:湖南醴陵市委原書記

個人履歷

1987.09——1991.07,在武漢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91.07——1992.12,株洲硬質合金廠黨校教員;

1992.12——1994.01,株洲硬質合金廠黨校教務科副科長;

1994.01——1995.04,株洲硬質合金廠黨校教務科科長;

1995.04——1995.10,株洲硬質合金廠團委負責人(副處級);

1995.10——1996.11,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部務秘書;

1996.11——1997.06,借調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工作;

1997.06——1999.06,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科長(期間:1997.09—2000.07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研究院中國現代化與城市發展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9.06——2001.07,共青團株洲市委副書記、市青聯副主席(期間:1999.12—2001.01 任市委派駐醴陵市大林鄉建整扶貧工作隊隊長);

2001.07——2003.08,共青團株洲市委書記、市青聯主席(期間:2002.09—2003.01 在中共湖南省委黨校第24期中青班學習);

2003.08——2005.08,中共株洲市委黨校校長、市行政學院院長(2004.09 晉升為教授職稱);

2005.08——2007.07,中共株洲市委黨校(升格為副廳機構)常務副校長、市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

2007.07——2007.11,中共株洲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縣長;

2007.11——2010.01,中共株洲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0.01——2011.12,中共醴陵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11.12——2013.03,醴陵市委書記

立案調查

2013年3月,湖南省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醴陵市委書記蔣永清進行立案調查。

一審判決

2015年8月21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人蔣永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三百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財產三百一十萬元;二、追繳涉案贓款994.034萬元及生肖牛玉質擺件一個,上繳國庫。

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蔣永清在擔任株洲市委黨校校長、株洲縣縣長、醴陵市市長、醴陵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人事錄用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8次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1225.034萬元。

1225.034萬元貪賄款項涵括:人民幣1155.5萬元,存有5萬元的銀行卡一張,美元1000元;生肖牛玉質擺件一個,價值人民幣18萬元;寶格麗鉑金項鍊一根,價值1.85萬元;巴寶莉男式風衣一件,價值2.2萬元;歐米茄男式手錶一隻,價值3.074萬元;金條1000克,價值38.6萬元;另外,還夥同他人貪污公款共計37萬元。

相關案件

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醴陵市近年來頻發領導幹部腐敗案件。

就在蔣永清貪污受賄案進入司法程序後,他的前任市委書記謝清純也被抓落馬。

2015年3月,湖南省紀委發出消息稱,原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清純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8月2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已對謝清純決定逮捕。[1]

現年52歲的謝清純,出生於湖南省攸縣。歷任攸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攸縣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醴陵市委書記,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謝清純任醴陵市委書記時,與其搭檔的市長正是蔣永清。謝清純調任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之後,蔣永清開始接任醴陵市委書記。

2015年7月,媒體又披露稱,醴陵市委原副書記林伯芝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株洲市紀委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文獻

  1. 蔣永清:鄧小平在開國大典前後,中國社會科學網,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