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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化是是指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文化術語。

漢字是民族靈魂的紐帶,在異國他鄉謀生,漢字[1]便是一種寄託,哪怕是一塊牌匾、一紙小條,上面的方塊字會像磁鐵般地吸引着你,讓你感受到來自祖國的親切。因為那中國人的情思已經濃縮為那最簡單的橫豎撇捺[2]

名詞解釋

證券化是有兩個方面的含義:從狹義上來講,它是指傳統的銀行和儲蓄機構的資產(主要是貸款或者抵押物)被轉變成可轉讓證券的過程。這類證券可能由存款式金融機構也可能由非銀行的投資者購買。

從廣義上講,證券化就是指近年來各種各樣新型可轉讓票據市場的新發展,如出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票據發行便利的浮動票據等,它們替代着傳統銀行貸款的作用,是一種借款機制籌資的新工具。這個過程的發展意味着投資者和借款者繞過了銀行直接進行商業交易,事實上削弱了銀行體系的中介作用。

證券化的來源

證券化最早出現在美國,其歷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證券化開始得到大規模發展,這其中以1968年國會通過的「住宅及城市發展法」(Housingand Urban Dvelopment Act)為標誌,該法授予政府國民按揭協會(The 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簡稱「GinnieMae」)有權購買以及收集住房按揭貸款,並且有權出售由這些按揭貸款組合的股份給公眾投資者。其實,在此之前已有另外兩家政府機構開始從事按揭的證券化業務,一家是聯邦國民按揭協會(The 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簡稱「Fannie Mae」),另一家是聯邦住房貸款按揭公司(The 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從歷史上看,這兩家政府機構就已經買賣過按揭貸款。1977年,美洲銀行(Bank of America)作為第一家私營機構向公眾投資者發行了由傳統按揭組合支持的證券。1998年,美國通過公募和私募方式進行的資產證券化的交易額已經超過了4,800億美元。因此,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美國的證券化運動是由政府首先發起,商業銀行帶頭響應,投資銀行積極參與,並且一出現就受到了投資者的歡迎。證券化非常迅速地從住房按揭領域波及到其他行業(最初主要是一些其他信貸業務領域)以及其他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這個在七十年代出現的金融創新工具現在已經成為美國金融市場上很多企業所依靠的重要融資手段,而由其產生的各種金融產品也已經成為市場投資者的投資組合中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金融品種。可以說,證券化已經深刻地影響了美國以及國際金融業的發展方向。

證券化的類型

證券化包括資產證券化和融資證券化兩類。

1、資產證券化

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現金流量的資產轉化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

應收賬款證券化的特點:

(1)應收賬款證券化對企業的好處在於:應收賬款可以馬上兌現,金融中介機構把企業的應收賬款買過去,然後做成證券化產品賣給投資者。應收賬款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把錢支付給了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把錢支付給企業。企業實現了馬上收款,證券化產品購買者購買了應收賬款(購買價格低於應收賬款面值),也相應享受了一定的收益。

(2)對企業來說,應收賬款證券化之後,其應收賬款已經轉移,沒有風險。

(3)但對應收賬款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來說:它的風險就在於應收賬款是否能夠真的按期足額的獲得支付,如果不能,則承擔風險,如果能,則享受收益。

風險只能轉移和分散,不能消滅!這是金融市場的顛撲不破的真理。應收賬款證券化的意義就在於企業將應收賬款的風險分散和轉移給了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

2、融資證券化

是指資金需求方用發行證券方式籌措資金,即「非中介化」或「脫媒」方式。

證券化的對象

證券化的對象,是指誰可以成為證券化的創始人以及什麼東西可以被證券化。一般而言,任何只要擁有能夠帶來收益的、可流動的資產的公司都可以進行證券化活動。實踐上,大多數進行證券化的企業都是那些提供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按揭銀行、信用聯社、信用卡公司等)或者提供短期賣方信貸的生產型企業(比如,汽車製造商、房地產公司、飛機製造商等)。

證券化的特徵

證券化發展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表現為兩個較為明顯的特徵:

(1)從20世紀80年代上半期,新的國際信貸構成已經從主要是辛迪加銀行貸款轉向主要是證券化資產。傳統的通過商業銀行籌措資金的方式開始逐漸讓位於通過金融市場發行長短期債券的方式。

(2)銀行資產負債的流動性(或稱變現性)增加。銀行作為代理人和投資者直接參與證券市場,並且將自己傳統的長期貸款項目進行證券化處理。

證券化的運作過程

一般來說,證券化的運作過程會涉及下列幾個階段:

(一)資產創始階段(Orgination)

在這個階段,創始人提供信貸服務給其客戶或通過其它方式(製造、購買、租賃等)創設資產,如商業銀行提供各種不同類型的貸款給借款人,產生貸款資產(包括按揭貸款資產);信用卡公司提供信用服務給持卡人或商業機構提供消費信貸給消費者,產生應收賬款資產。一般而言,這些資產都是收益型資產,因為這些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是保證將來以這些資產為支持向投資者發售的證券能夠得到受償的重要條件。

(二)資產組合階段(Pooling)

創始人將條件、性質等相同或類似的資產組合在一起。如商業銀行將貸款條件相同或類似(比如,貸款種類、貸款期限、擔保方式、貸款利率等)以及風險相當之貸款收集在一塊,這些資產就是證券化的對象。

(三)SPV創設階段

創始人或第三人創立專司受讓、管理、運作創始人的組合資產的具有特別目的的機構(SPV)。

(四)資產轉讓階段(Assignment)

創始人將組合資產轉讓給SPV。這種轉讓應當是真正的出售(TrueSale),否則,將難於在創始人的破產程序中對抗創始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的索償。

(五)信用增強階段(Credit Enhancement)

由創始人或第三人(通常是金融機構)作為信用擔保人SPV對所發售之證券向投資者提供各種類型的保證。

(六)證券上市階段(Issuance of Securities)

由發行人(即SPV)公布招募說明書(Prospectus),與證券商簽訂承銷協議,然後通過證券商將SPV的證券售予投資者,並最終使證券在金融市場上獲得流通。

(七)資產服務階段(Servicing)

由創始人、SPV或第三人對證券化資產進行日常管理,比如,收取資產本息,並將其交付給投資者(即證券持有人)。

應收賬款證券化

應收賬款證券化是一種既能充分發揮應收賬款的促銷作用,又能控制和降低應收賬款成本的管理辦法。證券化的實質是融資者將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而金融資產的所有權可以轉讓也可以不轉讓。在國際上,證券化的應收賬款已經覆蓋了汽車應收款、信用卡應收款、租賃應收款、航空應收款、高速公路收費等極為廣泛的領域。

不動產證券化和金融資產證券化的區別

不動產證券化和金融資產證券化區別在於,不動產證券化是指在事實和法律上均不可移動的物權,而金融資產證券化是指金融機構或一般企業透過特殊目的機構的創設及其隔離風險的功能,從其持有的各種資產作為基礎或擔保,將該資產重新組群包裝向投資人銷售的過程。

不動產證券化具體範圍包括土地、建築物和添附於土地和建築物上的定着物等。

廣義的資產證券化包括實體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證券資產證券化、現金資產證券化。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證券化。

籌資證券化

籌資證券化指的是利用發行證券來進行一種的直接融資方式,如利用發行商業票據、債券、股票進行籌資。籌資證券化是70年代以來金融自由化的重要構成內容。除此之外金融機構將其某些資產經過特定的交易程序,把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換為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證券。

籌資證券化與投資證券化是金融證券化過程的兩個方面,總而言之,對於投資者來說,他們購買證券,提供資金,稱為投資證券化;對於資金需求者來說,他們賣出證券,募集資金,稱為籌資證券化。

貸款證券化

貸款證券化作為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是商業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為證券發行的過程。商業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組合成若干個資產庫,出售給專業性的融資公司,再由融資公司以這些資產庫為擔保,發行資產抵押證券。這種資產抵押證券同樣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發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銷給投資者。出售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作為商業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於發放其它貸款。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