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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壹(文同) |
作品名稱:趙壹(文同)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文同 |
趙壹(文同)是宋朝著名畫家、詩人文同作品之一。
文同(1018~1079年),字與可,號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縣(今屬四川綿陽市鹽亭縣)人。著名畫家、詩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歷官邛州、大邑、陵州、洋州(今陝西洋縣)等知州或知縣。元豐初年,文同赴湖州(今浙江吳興)就任,世人稱文湖州。元豐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文同在陳州(今河南省淮陽縣)病逝,未到任而卒,享年61歲。他與蘇軾是表兄弟,以學名世,擅詩文書畫,深為文彥博、司馬光等人讚許,尤受其從表弟蘇軾敬重。[1]
正文
壹也本西縣,狀貌徒磊砢。
其才固難得,行有所不可。
世有詎能掩,而爾輒自我。
既慾焉得剛,所守實未果。
抵罪當至死,其中遂水火。
一為人所活,上賦何瑣瑣。
為文好譏罵,惡吻事掀簸。
逢陟與規輩,次第滋爾禍。
無成困鄉里,倔僵老愈叵。
何煩遣相視,器識自幺麽。
余因守漢中,作詩揭墓左。
勸君莫學壹,學壹終坎軻。[2]
作者生平
文同(1018—1079),字與可,號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梓州永泰(今四川鹽亭東)人。仁宗皇佑元年(1049)進士,初仕邛州軍事判官。至和二年(1055)調靜難國節度判官,嘉佑四年(1059)召試館職。六年,出通判邛州。英宗治平二年(1065)改漢州。三年,遷知普州。神宗熙寧三年(1070)召知太常禮院。因議新法不合,四年,出知陵州,歷知興元府、洋州。元豐元年(1078)改知湖州。二年,赴任途中卒於陳州,年六十二。文同除詩外尤以墨竹知名,畫家稱文湖州竹派。[3]
主要作品
後人編有《丹淵集》四十卷,拾遺二卷,附范百祿所撰墓誌及家誠之所撰年譜。《宋史》卷四四三有傳。文同詩二十卷,以《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毛晉汲古閣重刊明萬曆三十八年吳一標刻《陳眉公先生訂正丹淵集》為底本,參校明萬曆四十年蒲以懌刊《新刻石室先生凡淵集》(簡稱梁校,藏南京圖書館),及近人傅增湘校汲古閣本(簡稱傅校,藏北京圖書館)。另輯錄集外詩,附於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