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快件運營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進出境快件運營人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名詞。
關於中國文字的起源[1]主要有兩種觀點:起源於刻畫符號和「圖畫文字」起源說[2]。我們現在已知的最早的文字是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
名詞解釋
進出境快件運營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在海關登記備案的從事進出境快件運營業務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
運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轉讓本企業的進出境快件報關權,不得代理非本企業承攬、承運的貨物、物品的報關。
運營人不得承攬、承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物品,如有發現,不得擅作處理,應當立即通知海關並協助海關進行處理。
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部門批准,運營人不得承攬、承運私人信件。
進出境快件運營人登記手續辦理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第八條規定,運營人在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手續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獲得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備案機構辦理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表》,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已經領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准予或者核定其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
(三)已經在海關辦理報關企業備案手續。
(四)具有境內、外進出境快件運輸網絡和二個以上境外分支機構或代理人。
(五)具有本企業專用進出境快件標識、運單,運輸車輛符合海關監管要求並經海關核准備案。
(六)具備實行電子數據交換方式報關的條件。
(七)快件的外包裝上應標有符合海關自動化檢查要求的條形碼。
(八)與境外合作者(包括境內企業法人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合作運輸合同或協議。
(九)已取得郵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國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進出境快件運營人不再具備本《辦法》第八條所列條件之一或者在一年內沒有從事進出境快件運營業務的,海關註銷該運營人登記。
進出境快件
進出境快件是指進出境快件運營人以向客戶承諾的快速商業運作方式承攬、承運的進出境貨物、物品。
進出境快件目前基本上由國際知名快件企業(即進出境快件運營人)承運。
雖然運輸成本較高,但因其可提前報關、快速驗放,承運方便靈活,收發貨時間有保證,現已成為空運的重要選擇。
進出境快件分為三類:
文件類進出境快件(A類快件)
是指無商業價值的文件、單證、票據和資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予以徵稅的除外)。
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B類快件)
是指境內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個人自用物品(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除外)。
低值貨物類進出境快件(C類快件)
是指價值在5000元人民幣(不包括運、保、雜費等)及以下的貨物(涉及許可證件管制的,需要辦理出口退稅、出口收匯或者進口付匯的除外)。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是怎樣起源的?源始於殷商?文字有600年的歷史?,搜狐,2022-09-15
- ↑ 揭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來源圖畫還是記號?,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