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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張敬夫栻以追送不作遠為韻賦詩五章藉手言五首

作品名稱:送張敬夫栻以追送不作遠為韻賦詩五章藉手言五首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孫應時

送張敬夫栻以追送不作遠為韻賦詩五章藉手言五首是南宋官員、詩人孫應時的作品之一。

正文

1、平平賦褰裳,親意許從師。 四海非不廣,獨仰大雅姿。 逡巡一再見,慘憺已復辭。 霜風送旌節,遠目不可追。 挾經問疑義,倘許結後期。

2、斯文肯空言,經世資實用。 分紛諒奚為,義取輒賓送。 誠能正其本,談笑了群動。 公身紹前烈,時論倚隆棟。 持茲竟安歸,引燈相與共。

3、軒冕付儻來,良貴應自有。 若人出處間,與世揭山斗。 雅宜踐高門,斷國極可不。 臨風耿予思,霧雨深稂莠。 凜然岩冬柏,特立終耐久。

4、荊州形勝地,控引呈廣莫。 英雄昔用武,跬步圖宛洛。 至仁先內治,豈曾廢遠略。 公來手摩撫,士氣端何作。 載歌江漢詩,奮袂空爵躍。

5、力行希孟韓,波盪斥嵇阮。 聖門有佳處,誰為發關鍵。 歸依得其人,心豈間近遠。 悄悄客路長,肅肅歲華晚。 祝公黃髮期,永好情繾綣。[1]

作者簡介

孫應時(1154—1206)紹興餘姚人,字季和,號燭湖居士。孫介子。師事陸九淵。孝宗淳熙二年進士。授黃岩尉,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與定交。丘崇帥蜀,辟入制幕,嘗策言吳曦將叛。徙知常熟,秩滿,郡守以私恨誣其負倉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為代償,守益怒,坐貶秩。寧宗開禧二年起判邵武軍,未赴而卒。[2]

生平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出生,字季和,號燭湖居土。南宋餘姚人。少時從理學家陸九淵學業。

淳熙二年(1175年)中,進士,初為黃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與定交。

慶元二年(1196年)四月至慶元五年(1199年)六月任常熟知縣。上任即行修志,創修邑首部縣誌《琴川志》15卷,圖1卷。離任時,郡守挾嫌誣其虧空倉粟三千斛,常熟市民感其德,爭相擔負代償。郡守益憎惡,貶其官秩

開禧二年(1206年)移通判邵武軍,未上任而卒。[3]

主要作品

著有《燭湖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