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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記事本末

金史紀事本末

《金史紀事本末》是清李有棠撰史書,52卷。光緒十九年(1893年)與《遼史紀事本末》40卷同時初刻,後經不斷修訂,引用書目達510種,事無巨細皆詳加考辨,考異以小字夾注正文之中,又崇尚轉述,故小字過半。

內容簡介

《金史紀事本末》,清李有棠撰。光緒十年(1884)始搜集各種正史、野史、筆記、雜說等百餘種資料,悉心研究,博採眾長,訂正錯訛,補充遺漏,對史實詳加質證。經不斷修訂,引用書目達510種,歷時九年,於光緒十九年(1893)刊刻出版,全書共52卷。該書分「正文」和「考異」兩部分,「正文」部分按專題纂輯,縷晰條分,區別條流,各從其類。「考異」部分以小字夾注正文之中,列舉大量史料和釋疑線索,供資參證。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吳士鑒稱其「紀述淹賅,考定完密」,為「乙部中不朽之作」。《金史紀事本末》重視政治興衰,於社會經濟較少涉及。1980年中華書局有點校本出版。

作者簡

李有棠(1837-1905)字芾生, 清代著名歷史學家,今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赤山鎮周江村人 ,生於清道光十七年(1837),卒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享年六十九歲。在二十二歲時,以第三名考取入袁州府學為附生(即俗所謂「秀才」);在二十五歲時,以超等第一名,補授廩膳生(即在歲試及科試中都考列一等以上,因而有資格領取國家津貼的秀才);在二十八歲時,考取辛酉科第一名優貢。次年,通過朝考,選拔江西省峽江縣訓。在任三年,即因祖母、母親年高無人侍奉,棄官歸家養親。這就是李有棠「學而優則仕」的全部的、很不顯赫的經歷。

崔文印,河北樂(lao)亭人,生於1941年1月,1966年畢業於北大中文系古典文獻學專業,次年分配到中華書局工作。曾參加點校「二十四史」中的《金史》,此後陸續整理出版《金史紀事本末》《遼史紀事本末》等,並撰有《大金國志校正》《靖康稗史箋證》《中國古代文獻淺談》《古籍常識叢談》《籍海零拾》,其書不少與其夫人曾貽芬合作。[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