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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葆光
圖片來自36O

黃葆光 黃葆光,宋朝官員,出使高麗,補將仕郎,試吏部銓第一,官至侍御史,上《平夷書》。

基本資料

  姓名:黃葆光   性別:男   出生年月:不詳   國籍:中國   時代:宋   籍貫:黟縣   民族:漢族   身份:官員

個人簡介

黃葆光,字符輝,黟縣人。   十六歲就讀太學,試禮部不中。出使高麗,補將仕郎,試吏部銓第一。   以銓試優等賜進士出身,遷監察御史,擢左司諫,官至侍御史,上《平夷書》。   擢拔為秘書丞,上疏「蔡京強悍自專,侈大過制,無君臣之分。」。因忤蔡京謫昭州安置。

  死於安逸,被當地人民所紀念,在一些史書有其資料記載。

史籍記載

《新安文獻志》卷七七洪邁《黃侍御葆光傳》:「黃侍御葆光,字符暉,黟縣人。」   《新安志》卷八《敘進士題名》:「政和元年:黃葆光,黟,銓試優等,賜第,侍御史。」   《輿地紀勝》卷二十《江南東路·徽州人物》:「黃葆光,黟縣人。為侍御史,奏蔡京開僭擬之路,謫昭州安置。」

黃葆光,字元暉,徽州黟人。應舉不第,以從使高麗得官,試吏部銓第一,賜進士出身。由徐州司理參軍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校書郎,擢監察御史左司諫。始蒞職,即言:「三省吏猥多,如遷補、升轉、奉入、賞勞之類,非元豐舊制者,其大弊有十,願一切革去。」徽宗即命釐正之,一時士論翕然。而蔡京怒其異己,密白帝,請降御筆云:「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之計。」徙葆光符寶郎。省吏醵錢入寶籙宮,作十道齋報上恩,帝思其忠,明年,復拜侍御史。

  遼人李良嗣來歸,上《平夷書》規進用,擢秘書丞。葆光論其五不可,大概言「良嗣凶黠忿鷙,犯不赦之罪於鄰國,逃命逭死,妄作《平夷》等書,萬一露泄,為患不細。中秘圖書之府,豈宜以罪人為之?宜厚其祿賜,置諸畿甸之外。」又言:「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剛健者君之德,而其道不可屈;柔順者臣之常,而其分不可亢。苟致屈以求合,則是傷仁,非所以馭下也;苟矯亢以求伸,則是犯分,非所以尊君也。」帝感悟,命近臣讀其奏於殿中。

  自崇寧後,增朝士,兼局多,葆光以為言。乃命蔡京裁定,京陽請一切廢罷,以激怒士大夫。葆光言:「如禮制局詳議官至七員、檢討官至十六員,製造局至三十餘員,豈不能省去一二,上副明天子之意?」時皆壯之。

  政和末,歲旱,帝以為念。葆光上疏曰:「陛下德足以動天,恩足以感人,檢身治事,常若不及,而不能感召和氣,臣所以不能無疑也。蓋人君有屈己逮下之心,而人臣無歸美報上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人君有慈惠惻怛之心,而人臣無將順奉承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陛下恭儉敦樸以先天下,而太師蔡京侈大過制,非所以明君臣之分;陛下以紹述為心,而京所行乃背元豐之法,強悍自專,不肯上承德意。太宰鄭居中、少宰余深依違畏避,不能任天下之責。此天氣下而地不應,大臣不能尚德以應陛下之所求者如此。」疏入不報。且欲再上章,京權勢震赫,舉朝結舌,葆光獨出力攻之。京懼,中以它事,貶知昭州立山縣。又使言官論其附會交結,泄漏密語,詔以章揭示朝堂,安置昭州。京致仕,召為職方員外郎,改知處州。州當方臘殘亂之後,盡心收養,民列上其狀。加直秘閣,再任,卒,年五十八,州人祠之。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