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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波多黎各地位公投
圖片來自thenewslens

波多黎各政治地位公投於2012年11月6日在波多黎各舉行。波多黎各人被問及是否贊成繼續維持波多黎各現有的政治地位,並有三個可能的替代方案供選擇:建州獨立或成為與美國自由聯合的主權國家。

這次公投也是自1967年、1993年、1998年之後,波多黎各第四次舉行決定其政治地位的公投。

最終有53.9%的投票者反對繼續維持原有政治地位,且有61.9%的投票者在政治地位需改變時選擇成為美國的一個州。由此,波多黎各在美國國會的居民代表[1] 將向國會提議立法承認波多黎各加入聯邦。議案需經眾議院參議院通過,並經美國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沿革

背景

1493年,哥倫布第二次遠洋美洲,發現了波多黎各島嶼。

1509年,西班牙卡斯蒂利亞王國把波多黎各作為殖民地

1898年,美西戰爭中,西班牙波旁王朝戰敗,美國勝利,西班牙波旁王朝宣布停止對波多黎各的殖民統治,但是,波多黎各被美國占據,波多黎各總督由美國選派,並且成為美國的自治領地。

1917年,美國給予波多黎各人「美國公民」的地位。由美國負責波多黎各的國防,波多黎各人可以服兵役。波多黎各人成為美國自治領地之後,波多黎各島民以美國公民身份卻沒有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權參議院無波多黎各人,眾議院也只有幾個波多黎各人。

1947年,美國允許波多黎各人自己選擇自己的自治領地領導人。

1952年,波多黎各頒布波多黎各憲法,獲美國承認,並被給予「自決和獨立權」。

1997年,波多黎各人舉行第三次公投,48%支持「擴大自治權」,46%「成為美國第51個州」,4%「完全獨立」。

21世紀以來,由於經濟危機的影響,波多黎各出現了大量失業人員,導致波多黎各人要求加入美國聯邦政府,成為美國的一個

公投

2012年11月6日,波多黎各舉行第四次公投,分為2輪進行。第一輪的選項題目是「在與美國關係上是否想改變現狀」,選擇「是」或「否」,6.5萬人棄權,53%的人投票給了「是」。

第二輪的可選項是「成為美國一州」、「擴大自治權」和「完全獨立」,61%的公民把票投給了「成為美國一州」,33%「擴大自治權」,有5%「完全獨立」。

概述

2012年波多黎各公投是指波多黎各自治領地政府在2012年11月6日發起的公投活動,讓波多黎各人就波多黎各未來的去向在「成為美國一州」、「擴大自治權」和「完全獨立」三個選項作出選擇,此次公投結果顯示:61%的島民把票投給了「成為美國一州」,33%「擴大自治權」,有5%「完全獨立」。此次公投結果將遞交給美國國會,由美國國會批准是否接納波多黎各的入美為第51個州的申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