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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旺角騷亂
圖片來自thestandnews

2016年旺角騷亂,亦稱旺角暴亂旺角暴動旺角衝突旺角大衝突魚蛋革命魚蛋騷亂旺角大起義旺角事件等,是一場在2016年2月8日夜晚至2月9日早晨(農曆新年年初一年初二之夜)於香港旺角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

政府方面表示,事件爆發的導火線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於新年巡邏期間被圍堵、辱罵及衝擊,需要警方協助;而有不少報導指起因是食環署因為取締新年出現的無牌熟食小販,與在場人士發生衝突,因而向警方求助。起初只有小規模衝突,後來警隊移來高台準備實施人群管制時,人群開始堵塞馬路並與警方發生推撞。警方之後動用胡椒噴霧警棍驅散人群,而示威者開始使用木板、磚頭、火種、玻璃瓶、垃圾桶等雜物襲擊警方,並縱火焚燒雜物阻擋警察推進,有記者被警方和示威者襲擊,有觀點將示威者和警察分別稱呼為「暴徒」和「黑警」。有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兩度向天鳴槍示警,並擎槍指向示威者,更激發示威者更大的對抗,衝突升級。事件造成警員、記者和示威者等多人受傷,數十名示威者被警方拘捕。最高峰時有700多名示威者結集,逾2,000塊地磚被撬。事件到2月9日早上8時後人群逐漸散去才落幕。香港中聯辦香港特區政府[1]建制派將本次事件定性為暴亂,而香港民主派則意見不一,但偏向譴責政府和警察造成此次事件發生。香港法院裁定本次事件為暴動,多位參與行動的示威者被判暴動罪成,部分被判囚,其中一被告判囚7年,為香港開埠以來最重的暴動罪判刑。部分正候判,也有部分被通緝

背景

小販政策

在1960-70年代,香港處於經濟起飛初期,就業機會追不上人口增長,低下階層為了自力更生,走到街頭賣熟食和日用品,街頭販檔盛行,從事小販行業的約有30多萬人,更佔當時全港勞動人口的20%。

政府由1946年開始發出小販牌照;其後在1970年代小販數目劇增,因此曾於1975年在通菜街(即女人街)劃定小販擺賣區。1980年代起,食環署因市容和衞生等理由停發小販牌照,並加強取締非法的街頭熟食小販。在2014年,被法庭定罪的無牌小販個案有28,206宗,而且有上升趨勢。截至2015年1月,全港僅餘約6300名持牌小販。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於2015年3月在香港立法會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上指出,政府認為小販可促進經濟多元,不應取締,但由於管理困難,故並無打算重新發牌。另外,他亦建議當局正考慮設立地區主導的露天小販市場和夜市。雖然政府推出美食車,本希望可以緩和牌照不足情況,但是入場費可高達數十萬元,令許多小販無力負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