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府试

移除 4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程序==
分为“[[县试]]”、“[[ 府试]] ”及“院试”三个阶段。 也称为 童试 。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县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参加县试、府试的都称为“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713,334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