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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樸生
,→生平
在學術方面,陳樸生亦曾兼任[[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國立臺北大學]])、[[政治大學]]、[[臺灣大學]]教職。專長係刑事法學,尤以[[刑事訴訟法]]最為著名,就刑事訴訟法而言,其見解可謂近數十年來支配台灣刑事訴訟實務及學術界最有力之通說,近年來其若干論點雖然在學術界受到新銳學者的強力挑戰,但在實務界仍然被奉為圭臬。
也因為其見解在 [[ 台灣 ]] 實務、學說上的重要性,縱使陳樸生本人後來離開教職以至去世,熟讀其論著仍為法律系學子面對國家考試的唯一終南捷徑,其所出版的數本刑事訴訟法相關著作,在過去的一段時間中,甚至被視為刑事訴訟法的「聖經」;然因其中不少著作幾乎是以半文言的方式寫成,用字遣辭艱澀難懂,以致於被法律系學子戲稱為「有字天書」,即使其見解仍具重要性,但陳樸生過世後,其著作等未再修訂出版,在市面上已不復多見。
2000年9月23日,陳樸生逝世。
==參考文献==
*[[ 司法院]] 编,大法官釋憲史料,[[ 司法院]] ,1998年
*[[聯合報]]200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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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Category:國立臺灣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