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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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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gee原名:Arthur Fellig,[ 中文名:維加] 出生於1899年,他絕大多數作品由一台4×5畫幅Speed Graphic相機完成,使用F16光圈配合1/200秒快門+閃光燈泡,固定對焦距離10英尺。

Weegee簡介

Weegee並不能算是一個藝術家,照片對他來說只是博取生計的方式,事實上,他並不像同時代的攝影師那樣擁有繪畫、藝術史或專業攝影才能,他一生都在拍攝兇殺案現場,純粹靠出售兇殺案照片的新聞價值獲得收入,其拍攝風格也極為特殊——清一色使用閃光燈,無論是受害者的屍體還是白天衣着光鮮的名人都在鏡頭前赤裸裸地曝光,有趣的是,正是這種沒有傳統新聞、攝影觀念約束的拍攝方式捕捉到鏡頭前最本質的人性表露,「用閃光燈剝掉人們的外衣」。

評價Weegee被列為攝影史上五十個里程碑之一,黛安·阿勃斯Diane Arbus的拍攝風格也曾受到Weegee很大影響。[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