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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斯先生的悲慘命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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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斯先生的悲慘命運》是著名的加拿大幽默作家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的短篇小說。

譯文

有些人——不是你也不是我,因為我們非常有自制力——而有些人,在拜訪別人或晚上與人聊天的時候,總覺得告辭是一件難而又難的事。時間一分接一分地過去,到了拜訪者覺得自己真的該走的時候了,他站起來吞吞吐吐地說:「呃,我想我……」緊接着主人就說:「噢,你這就要走嗎?時間真的還早哩!」於是拜訪者拿不定主意的尷尬就接踵而至了。

在我所知的這類事情中,最悲慘的例子要數我可憐的朋友梅爾帕梅紐斯?瓊斯先生的遭遇了。他是一個助理牧師,一個非常可愛的年輕人,才二十三歲哩。他簡直不知道該如何從所拜訪的人家裡脫身。他是那麼忠厚,因而不會說謊,同時又是那麼規矩,從不願失禮。正好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他去他的一個朋友家拜訪。接下來的六個星期都屬於他自己——他沒有任何事可做。他在那兒聊了一會兒天,喝了兩杯茶,然後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氣,突兀地說:「呃,我想我……」

可是女主人說:「噢,別急!瓊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呆一會兒嗎?」

瓊斯從來都是說實話的。「噢,能,」他說,「當然,我——呢——可以再呆一會兒。」

「那就請別走。」

他留了下來,喝了十一杯茶。夜幕開始降臨了,他再一次站起身來。

「呃,現在,」他怯生生地說,「我想我真的……」

「你非要走嗎?」女主人客氣地說,「我還以為你可以留下來吃晚飯哩……」

「呃,是可以的,你知道,」瓊斯說,「假如……」

「那就留下來吧,我肯定我丈夫會很高興的。」

「好吧,」他有氣無力地說,「那就留下來吧。」他頹然坐回到椅子裡,灌了一肚子茶水,怪難受的。

男主人回來了。他們開始吃晚飯。席間瓊斯從頭到尾都坐在那兒盤算着要在八點三十分告辭。主人一家都在納悶,不知瓊斯到底是因呆笨而顯得鬱悶不樂呢,還是僅僅只是呆頭呆腦。

吃完飯之後,女主人想「打開他的話匣子」,於是就拿出照片來給他看。她把家裡珍藏的所有照片全都拿了出來,總共有好幾羅哩——其中有男主人的叔叔和嬸嬸的照片,有女主人的哥哥和他的小兒子的照片,有一張非常有趣的是男主人的叔叔的朋友穿着孟加拉軍服的照片,有一張拍得非常好的是男主人的爺爺的同事的狗的照片,還有一張非常邪門的是男主人在一次化裝舞會上扮演魔鬼的照片。

到八點三十的時候,瓊斯已看了七十一張照片,大約還有六十九張沒看。瓊斯站了起來。

「現在我得告辭了。」他以懇求的口吻說。

「告辭!」他們說,「嗨,才八點三十哩!你有什麼事要去辦嗎?」

「沒什麼事,」他承認,接着又問聲悶氣地說了說將閒六個星期,然後苦笑了一下。

就在這時候,大家發現主人家的寶貝兒子——那個可愛的小調皮鬼把瓊斯先生的帽子給藏起來了,因此男主人說瓊斯先生非留下來不可了,於是就請瓊斯一起抽煙和聊天。男主人一邊抽煙一邊和瓊斯聊天,瓊斯於是又呆了下來。他時時刻刻都想果斷地離去,可就是辦不到。後來男主人開始厭煩瓊斯了,變得煩躁不安起來,他用反話挖苦說:瓊斯先生最好留下來過夜,他們可以給他臨時搭一個鋪。瓊斯誤解了他的本意,竟熱淚盈眶地向他連連道謝。於是男主人便把他安頓在一間空房裡,內心裡卻在狠狠地咒詛他。

第二天吃完早飯後,男主人進城上班去了,留下瓊斯和在家的寶貝兒子玩。瓊斯傷心透了,他完全氣餒了。這一天他一直在琢磨要離去,可他又左右為難,致使他根本沒法脫身。男主人傍晚下班回來,發現瓊斯居然還在家裡賴着,大感吃驚和惱火。他想乾脆開個玩笑把瓊斯支走吧,於是就說:他認為該向瓊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費了,嘿嘿!那個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了一陣子,然後緊緊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預付了一個月的食宿費,而且還情不自禁地抽泣起來,像個孩子在哭似的。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他神情憂鬱,讓人難以接近。當然,他整天都是悶在客廳里,由於缺少新鮮空氣加之又缺乏鍛煉,他的身體很快就顯得不行了。他靠喝茶和看那些照片來消磨時光。他常常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盯着男主人的叔叔的朋友穿孟加拉軍服的照片——有時是對它說話,有時是對它發毒誓。他的心智顯然已開始失常了。

最後他終於垮了。人們把他抬到了樓上,他發燒可真厲害,根本就神志不清。後來病情進一步惡化,怪可怕的。他誰都不認識了,連男主人的叔叔的那位穿孟加拉軍服的朋友都認不出來了。有時候,他會從床上驚坐起來,尖叫道:「呃,我想……」緊接着又倒回到枕頭上,同時發出一聲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過一會兒,他又會跳將起來,大叫道:「再來一杯茶,再拿些照片來!再拿些照片來!哈!哈!」

最後,經過一個月的痛苦折磨,在他的假期的最後一天,他去世了。人們說在他臨終之際,他臉帶自信的美麗微笑坐在床上,說:「噢——天使們在召喚我,我想我真的該走了。再見。」

他的靈魂從囚禁它的牢房掙脫而去,其速度之快就像被追捕的貓越過花園的籬笆一樣。[1]

作者簡介

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是著名的加拿大幽默作家,也是加拿大第一位享有世界聲譽的作家;在美國,他被認為是繼馬克·吐溫之後最受人歡迎的幽默作家。他於1869年在英格蘭漢普郡的斯旺穆爾出生;1876年隨父母遷居

加拿大。1891年他在多倫多大學畢業後當了8年中學教員;1899年進美國芝加哥大學攻讀經濟學與政治學;1903年獲得政治經濟學的哲學博士學位,開始在加拿大麥吉爾大學任教,先後擔任政治學講師、政治與歷史副

教授、政治經濟學教授及政治與經濟系系主任等職;1936年從教學崗位上退下來,擔任該校的名譽教授;1944年在多倫多去世。[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