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季後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NBA季後賽(NBA Playoffs)是NBA常規賽後舉行的淘汰賽賽事。每個聯盟在常規賽東西部聯盟最佳成績的各8隊(2個聯盟,共16隊)會晉身NBA季後賽。約於4月下旬開始。季後賽球隊的種子排名由晉級季後賽球隊在季前賽的戰績決定。對賽方式如下:擁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會有許多優勢。由於一號種子將挑戰八號種子,二號對陣七號,依此類推,因此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意味着將面對排名較低的對手(但並不代表排名低就實力比較弱,NBA曾經有5次是第8種子淘汰第1種子)。
賽制分類
- 分區賽區系列賽
- 分區冠軍系列賽
- 總決賽(總冠軍賽)
賽規改革
2006~2007賽季之前,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3由3個賽區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
關於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一直存在着爭議[1]。
由於一個賽區的亞軍可能比其餘2個賽區的冠軍成績還要好(即是一個賽區的冠亞軍同時亦是聯盟的冠亞軍)。如果排名1-3由3個賽區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那聯盟冠軍便是第1種子,聯盟亞軍便是第4種子。只要兩隊球隊於首輪晉級便會於第二輪對陣,對於這兩隊球隊來說會晉級會比較辛苦及不公平。
這個問題於2006年NBA季後賽的西部聯盟出現。聖安東尼奧馬刺和達拉斯小牛皆是西南賽區球隊,亦是聯盟的冠亞軍。他們於第二輪便要對戰。而且西北賽區冠軍丹佛掘金,成績不及第4、第5、第6、甚至第7種子。但卻位於第3種子的有利位置。最後,NBA便進行賽規改革,確保聯盟中成績最好兩隊於聯盟決賽之前不會對戰。
自2006-2007賽季之起,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由最好的榜首球隊獲得,排名2-4由2個賽區的榜首球隊和最好的非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5-8則由其他非榜首球隊按排名排列。
2015年6月26日新制上路後,東西部八強將完全按照戰績排名,賽區龍頭不再享有優勢。以2014-2015賽季西北賽區龍頭波特蘭開拓者(Portland Trail Blazers)為例,在一開始的制度下,他們會是西部第三,現行制度則是第四,而新制則會是第六。這制度對於像西南賽區這種地獄賽區來說是比較公平一些,若以2014-2015賽季成績套用新制,西部前五名會有休斯敦火箭(Houston Rockets,第二)、孟菲斯灰熊(Memphis Grizzlies,第四)、聖安東尼奧馬刺(San Antonio Spurs,第五)等三隊是西南賽區球隊。
NBA總決賽
季後賽的最後一輪,也就是所謂的 「NBA總決賽」,是在兩聯盟的勝出者之間進行,最多共舉行7場比賽。總決賽在6月舉行。總決賽的冠軍將獲得拉里·奧布萊恩特獎盃,冠軍的每位成員都將獲得一個NBA總冠軍戒指,其中最優秀的球員會獲得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的榮譽。而勝出球隊往往會於自己城市舉行勝利巡遊,成為城中大事。
經過3輪的淘汰賽,獲得東西部冠軍的2隊將進入最後的總決賽。總決賽(NBA Finals)一般在每年的6月進行,採用7場4勝2-2-1-1-1的賽制,雙方成績較佳者將獲得第1、2、5(如果需要)、7(如果需要)4場的主場權利,成績較差者將獲得第3、4、6(如果需要)3場主場的權利。系列賽由一方先贏得4場比賽就結束,獲勝的球隊將獲得NBA總冠軍。冠軍球隊將捧得拉里·奧布里安冠軍獎盃,表現最出色的球員(一般是冠軍隊球員)將獲頒總決賽MVP[2]。每位冠軍成員在賽後還會獲得一枚總冠軍戒指,上面刻有球隊標誌以及奪冠年份。
常規賽成績較好的球隊同樣享有主場優勢。1985至2013年間,總決賽的主客場交替曾改為2-3-2;而2014年起,NBA聯盟恢復為2-2-1-1-1。
視頻
NBA季後賽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NBA修改季後賽規則,新浪網,2006-08-04
- ↑ NBA總決賽中表現最優秀的球員獲得總決賽MVP榮譽,一般得分最高者得FMVP!,騰訊網,201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