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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隶校尉部

司隶校尉部西汉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所设置,是司隶校尉的管辖地,司隶校尉也相当于一州的刺史,不过因为他所监察的是近畿各郡,所以在名义上、权力上都异于其他各州的刺史。司隶校尉与州刺史,不是行政官吏,而只是负责监察责任的人员,当然不能算是地方政府的一级。

目录

管辖范围

西汉时监管区域约相当于今陕西中部、甘肃东部、山西西部的地区。司隶校尉部置河东、平阳、河内、弘农、河南尹等四郡一尹,下辖55。管辖的范围就是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彬县、黄陵、洛川、宜川以南,山西永和,汾西以南,霍县、沁水、阳城以西,西峡以北地区。

东汉时,司隶校尉部成为正式行政区,治所在首都洛阳,管辖范围更大,包括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河南尹、弘农郡、河内郡、河东郡,相当于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和陕西渭河平原,并列为东汉十三州[1]之一,故也称司州。

西晋沿用,仍治都城洛阳。

五胡乱华后,晋室南迁,北方既失,因而废除。

西汉京畿地区

西汉时划分天下为13个刺史部(均为监察区),仅京畿地区之7郡未设刺史,直属于中央,后由司隶校尉监督。其区域约相当于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北部、山西省南部及陕西省渭河平原。

郡级行政区

京畿地区在秦末,分属内史及河内、河东、三川3郡地。汉高祖元年(前206年),项羽分封十八王:章邯(封雍王,领内史西半部)、司马欣(封塞王,领内史东半部)、司马卬(封殷王,领河内郡)、魏咎(封西魏王,领河东郡)、申阳(封河南王,领三川郡)于此[2]

同年八月,刘邦灭塞、雍二国,置渭南、河上、中地3郡。高祖二年(前205年)十月,灭河南国,置河南郡;三月灭殷国,置河内郡;九月灭西魏国,置河东郡,共计6郡。高祖九年(前198年)罢渭南、河上、中地3郡,复为内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元鼎四年(前113年)析左内史及南阳、河南2郡置弘农郡。太初元年(前104年)左内史改置左冯翊,右内史改置京兆尹及右扶风,共计7郡。至西汉末未变。

京兆尹

秦代属内史辖地,汉初属塞国。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灭国,置渭南郡,领12县。高祖九年(前198年)罢郡,复为内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内史置右内史,领32县。太初元年(前104年)分右内史置,领原右内史华阴、下邽、蓝田等县,郡治长安县。新置奉明县。汉末领12县,同前。

左冯翊

秦代属内史辖地,汉初属塞国。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灭国,置河上郡,领16县。高祖九年(前198年)罢郡,复为内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内史置左内史。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左冯翊,领原左内史频阳、重泉、高陵等县,郡治长安县。后新置云陵县。西汉末领24县,同前。

右扶风

秦代属内史辖地,汉初属雍国。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灭国,置中地郡,领15县。高祖九年(前198年)罢郡,复为内史。太初元年(前104年)改主爵都尉置右扶风,领原右内史渭城、斄县等县,郡治长安县。后新置平陵县,武功县改名汉光邑。西汉末领21县,同前。

弘农郡

元鼎四年(前113年)析左内史商、上雒、弘农3县,南阳郡丹水、析县2县,河南郡陆浑、卢氏、陕县、宜阳、黾池、新安6县置,郡治弘农县。西汉末领县同前。

河东郡

秦代旧郡,汉初属西魏国。高祖二年(前205年)灭国,复置河东郡。郡治安邑县。西汉末领安邑、大阳、猗氏、解县、蒲反、河北、左邑、汾阴、闻喜、濩泽、端氏、临汾、垣县、皮氏、长脩、平阳、襄陵、彘、杨、北屈、蒲子、绛县、狐讘、骐24县。

河内郡

秦代旧郡,汉初属殷国。高祖二年(前205年)灭殷国,复置河内郡。郡治怀县。西汉末领怀、汲、武德、波、山阳、河阳、州、共、平皋、朝歌、脩武、温、野王、获嘉、轵、沁水、隆虑、荡阴18县。

河南郡

秦代名三川郡。汉初属河南国。高祖二年(前205年)灭河南国,置河南郡。西汉末领雒阳、荥阳、偃师、京、平阴、中牟、平、阳武、河南、缑氏、卷、原武、巩、谷成、故市、密、新成、开封、成皋、苑陵、梁、新郑22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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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