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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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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加拉太书

所属流派:基督教

作 者:保罗

《加拉太书》犹太律法派的假师傅来到加拉太,叫外邦人要受割礼,并遵守摩西的律法才可以得救(徒十五l-5)。许多人接受这种教训,保罗一听见这事,就立即写这封信加以驳斥,并阐明福音真义,时为主后49年于安提阿,但也有人认为本书著于主后57年在马其顿。[1]

书卷背景

加拉太罗马的一省,位于小亚细亚的中部,居民多为高卢族,也有犹太人及其他种族的人。

加拉太南部有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底等城,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主后45-48年)曾到过这些地方传道,多人接受福音,以后成立了教会(徒十三~十四)。加拉太人重感情、冲动善变,保罗在那里时,他们很热心地接待他(加四13-15)。

在保罗第二次旅行至加拉太南部之后,与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之前,这其间有热心于摩西律法,自称是基督徒犹太主义者(Judaizers)来到小亚细亚各教会,从三方面攻击保罗的教训:

(一)他们诋毁保罗,质疑他的使徒职分。

(二)他们认为外邦人须受割礼,使自己犹太化之后,方能得救。

(三)他们反对保罗只讲恩典不讲律法,他们强调在恩典之外也须注重行为,鼓吹基督徒遵守犹太的礼仪和规条。

这些教会对真道的认识浅薄,竟采纳犹太主义者的说法,以为须奉行割礼,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方有得救之望。

保罗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时,有人把犹太主义者怎样巧施煽惑,加拉太众教会信徒怎样犹疑不定的消息告诉他。保罗乃作书引导并劝勉他们,使之弃谬归真。

书卷简介

主题

基督顶替律法,与宗教、传统相对。

中心思想

加拉太书的主题,就是要拯救受打岔的信徒脱离邪恶的宗教世代。保罗写加拉太书的负担,以及我们今天的需要,乃是要把我们带进一种光景里,使我们满了对神儿子的启示,并且因着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不断享受基督作那包罗万有的灵,如此我们便成为新造。这书便是《加拉太书》。

主旨

本书为驳斥律法派的错谬,申明福音真理,特别是因信称义的要道。这位外邦使徒保罗,不畏权威,不顾情面地坚决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为后世教会解决了律法与福音之争,为基督教信仰打下稳固的基础。对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使后来的教会能保持纯正信仰,得享基督里的自由。不过保罗对滥用自由提出警告,他说不可将神的恩典当作放纵肉体情欲的机会(加五13)

本书的中心信息是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以及圣灵的工作。这是福音和救恩的基础,也是生长和建造的依据,凡离开此原则的都是异端和错误。因此本书也提出几项强烈的对比,借此更能讲明真理:

l. 恩典与律法

2.信心与行为

3.灵与肉体

4.十架与世界

最重要的是,两个相对的东西是不可妥协、不可掺杂、不可容让、不可渗透的。属神的和属世的、属灵的和属肉体的、真理和错谬的、暂时的和长存的,都必须完全加以分别、分开、脱离、钉死。福音、真理、福分、追求、生命、工作以及一切属灵的事都是在基督和圣灵里,其余的都是虚空、暂时、错误,都要废掉。

作者

使徒保罗(加一1;五2;六11)。

根据《圣经》的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属便雅悯支派(罗十一1);按血统而言,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名师迦玛列门下,按严紧的犹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后来成为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为祖宗的律法大发热心,逼迫教会(腓三6);然而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时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信主的人们时,蒙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徒九1~5)。从此,他便成了基督徒,并奉召成为使徒(罗一1),主要以外邦人为传扬福音的对象(加二8)。先后至少写了十三封新约书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诠释者。

创作年代

保罗在本书中提到他“头一次”到过加拉太(加四13~14),意即他写本书时至少已经到过此地两次,故当在行传十六章一至五节所记之事以后。

又由本书与罗马书的内容看,很可能此两书是同一个时期所写,且因罗马书所言较清楚详细,应是加拉太书写于前,罗马书作于后。而罗马书约在主后56至57年,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到哥林多之前写的(罗十五25~28;林前十六1~6;徒十九21;二十2~3)。由此推知,加拉太书也是这个时候或稍早(约在主后46~57年)写于旅次,确实地点不详。

书卷纲目

壹 引言─神的旨意要把我们从这邪恶宗教的世代救出来 一1~5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一 神的儿子与人的宗教相对 一6~二10    二 基督顶替律法 二11~21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14    2 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29    3 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四1~7    4 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应许者的里面 四8~20    5 按灵生的儿女,与按肉体生者相对 四21~31    叁 神儿女的行事为人 五1~六17    一 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轭挟制 五1    二 不要与基督隔绝 五2~12    三 不可放纵肉体,倒要凭爱服事 五13~15    四 凭着灵,不凭着肉体而行 五16~26    五 用温柔的灵挽回堕落者 六1    六 完全满足基督的律法 六2~6    七 不要为着肉体,乃要为着那灵撒种 六7~10    八 向宗教世界已经钉了十字架,以活出新造 六11~16    九 带着耶稣的烙印 六17    肆 结语─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与我们的灵同在 六18

书卷特点

(一)没有称赞的话。保罗写的其它书信,多先称赞受信者的长处。

(二)没有感谢的话。保罗惯于为受信者向神献上感谢,连道德败坏的哥林多教会,保罗也为他们感谢神(林前一4)。由此可见,信仰的破产比道德的败坏更为可怕。

(三)言词激烈尖锐。书中措词非常直率,毫不留情的指斥,甚至咒诅传异端者,恨不得他们把自己割绝了(加一8~9;五12)。

(四)亲手写的大字(加六11)。

(五)本书是对付律法主义者的利器。

书卷影响

受者

加拉太的各教会(加一2)。

加拉太为古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今日土耳其的一部分),分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保罗于第一次出外旅行传道,曾在南加拉太,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吕高尼的路司得和特庇等地,宣传福音并设立教会(徒十三13~十四28)。他第二次旅行时,也到了在加拉太省的众教会,鼓励并坚固所有的信徒(徒十六1~5)。至于保罗是否去过北加拉太,圣经没有明文记载。

与他书的关系

(一)本书与《罗马书》:同是讲论救恩的书信,一正一副,正如讲论基督与教会的《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一样。这两本书都提到因信称义的道理,内容相近,但《加拉太书》比较简单,而《罗马书》则较丰富。《加拉太书》是在制止已有的流毒,而《罗马书》是在防止未来的流毒。这两本书是基督教教义的基础,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本书与《希伯来书》:这两本书有很多相同之处:

1.目的相同:本书的目的是免得他们从恩典中坠落(加五4),《希伯来书》的目的是免得他们失了神的恩典(来十二15)。

2.对象相同:本书是写给受犹太教迷惑的教会,《希伯来书》是写给没有完全脱离犹太教或要归向犹太教的教会。

3.引经相同:“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来十38)。

4.题目相同:两书都论律法和恩典;不过本书因受信者为外邦信徒,故先讲恩典后讲律法;《希伯来书》的受信者为犹太信徒,故先讲律法后讲恩典。

5.内容相同:这两本书都提到“耶路撒冷”(加四25;来十二22)、“应许”(加三18;来六13)、“天使”(加一8;来一14)。两本书也都论到“约”的问题(加三章;来八章);都让人记念神的仆人(加六6;来十三7);都论到受书者受许多的苦(加三4;来十32~39);都勉励对方不要放纵私欲,要追求圣洁,弟兄们务要彼此相爱(加五16~24;来十二14~17,十三1);问安的话也相同。

6.所论异端亦相同:本书论别的福音,《希伯来书》论异样的教训;本书论异端将主的福音更改了(加一17),《希伯来书》论福音比旧约的律法更美(来九11);本书论不要从恩典中坠落,《希伯来书》论离弃主赎罪就没有了;本书论福音真理的自由不受犹太教束缚与辖制,《希伯来书》论新约的优点;本书论因无知而受迷惑,《希伯来书》论不长进的信徒是婴孩。两本书都称犹太教为小学(加四3;来五12)。

内容大纲

(一)保罗辩护

为他的使徒职分和传恩典福音的权柄辩护:

1.保罗的使徒职位不是从人,乃是从神来的(加一1~5)

2.有人传别的福音,和保罗所传的福音不同(加一6~10)

3.保罗所传的福音是出于神的启示,不是从人领受的(加一11~24)

4.保罗所传的福音曾经得到众使徒的印证(加二1~10)

5.保罗为所传福音的真理忠心站住(加二11~21)

(二)保罗重申恩典福音的内容

证实恩典是唯一得救的途径:

1.以加拉太人得救的经历,证实福音是因信称义(加三1~5)

2.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事实,证实这福音是出于神的(加三6~14)

3.以神应许之约是在律法以先,证实人蒙恩不是因行律法(加三15~22)

4.以当时孩童不能承受产业的惯例,证实律法只不过是福音的先声(加三23~四11)

5.以加拉太人得救时的情形,证实他们因信得着基督(加四12~20)

6.以撒拉和夏甲预表两约,证实恩典之约的信徒是凭应许生的(加四21~31)

(三)保罗指出恩典福音所产生的结果

使人脱离律法的挟制,在恩典中过自由的生活:

1.在基督耶稣里,受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加五1~15)

2.信徒是靠圣灵行事,不是靠肉体行事,所以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6~26)

3.惟顺从圣灵向人行善,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1~10)

4.要作新造的人,只夸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1~18)

钥节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五1)

分段

目录

(一)引言(加一l-5)

(二)福音的严正(加一6~二21)

1.不可更改(加一6-10)

2.来自启示(加一ll-24)

3. 不能容让(加二1-10)

4.当面抵挡(加二ll-21)

(三)福音的内容(加三l~四31)

1.因信称义(加三l-14)

2.承受应许(加三15-29)

3.作神后嗣(加四l-20)

4.属天基业(加四21-31)

(四)福音的效果(加五l~六17)

1.爱心行事(加五l-15)

2.结出灵果(加五16-26)

3.互担重担(加六l-10)

4.作新造人(加六11-17)

(五)祝福(加六18)

引言(加一1-5)

保罗首先论到他作使徒的职分,因为有人反对他,认为他不是主亲自拣选、曾与主同在的使徒,所以他所传的福音也不足为凭,为此可以传一个与保罗所传不同的福音。这里保罗说,他作使徒不是出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他在大马色的路上曾看到主,并差遣他向外邦人传主的福音(徒九1-18,廿二6-16;林前九1-2;林后十二11-12)。

在问安中,特别提到基督照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这是福音中心(林前十五2-4)。

没有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救赎,就没有福音,如果不是将我们从罪恶中救出来,就没有达到福音的目的(太一21)。所以这两句话可以说就是保罗所传的福音,凡与此不合或相反的就不是真正的福音。那些不信耶稣复活的,不承认耶稣是为我们的罪钉死的,不接受主救我们的目的乃是要叫我们脱离这罪恶世代的,都不是纯正的福音。

福音的严正(加一6~二21)

1.不可更改(加一6-10)

仇敌非常凶恶,它要从根本上败坏基督教的信仰,破灭信徒得的依据,藉着它的差役假师傅来传别的福音,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基督的福音在圣经虽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如:

(l)神的福音(可一l、14)。

(2)天国的福音(太四23,廿四14;路八1)

(3)恩惠的福音(徒廿24)。

(4)和平的福音(徒十36;弗二17,六15)。

(5)得救的福音(林前十五2;弗一13)。

(6)荣耀的福音(提前一11)。

(7)永远的福音(启十四6)

但仍是一个福音,保罗就是为此奉召特派、受托传这福音的(罗一1;弗三2-3、7;帖前二4;提前一11)。有时他称为他的福音(罗二16,十六25),他为这福音劳苦、受难、争战,甚至付上生命的代价,当然他极其爱护这福音,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所以他绝不容许对福音有所更改。无论是谁,包括天使若传福音与保罗所传的不同,或与他们所领受的不同(林后十一4),他就应当受咒诅,因为这关系千万人得救或灭亡的问题,受咒诅是应当的。对于我们个人的逼迫和苦待却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十二14)。

当时别的福音是指着靠律法称义、靠行为得救,而不靠基督的救赎和因信称义。当时的错误还有将律法和恩典混和,凭圣灵入门,同时又靠肉体成全,到了末世的时代,别的福音和异端就更多了。有许多是否认耶稣的神性,反对三位一体,反对救赎要道,宣传社会福音,推崇新神学派、以及打着基督教的牌号,却完全背离圣经的真理,而使许多人受迷惑,在真道上被败坏。

2.来自启示(加一ll-24)

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也不是从人所领受的,这不是人所教导的,乃是从耶稣基督的启示而来。因为他从前是在犹太教中极力逼迫并残害教会,还自以为是事奉神(约十六2)。所以他绝不会想要传基督的福音,除非是神将他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了他,并将他的儿子启示在他心中,叫他把福音传给外邦人。既然是出于神的启示,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可能为时三年之久。他单独与神亲近,为要更清楚、深刻且完全的领受神给他福音的启示。我们从他所写的书信和工作的果效中,就能证实他所传的都是真正的福音,无掺杂、偏差或人的意思,完全是神的启示,不是人间的知识,乃是内里的看见,不是头脑的推测。

保罗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见到彼得同住了十五天,也见到主的兄弟雅各而没有见到别的使徒。以后到了他的本家附近,即叙利亚和基利家,所以犹太各教会都没有见过他的面,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他们的,却传扬主的道,而将荣耀仅给神,所以保罗本身就是神恩慈和大能的证明。

3.不能容让(加二1-10)

“过了十四年”是从保罗上次上耶路撒冷算起,也可能从他悔改时算起。这次到耶路撒冷大概是在使徒行传十一章所提的那次,约在主后46年。他这次去虽然带着周济的捐款,但却是奉启示上去的,要把他在外邦人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同去的提多是希腊人,保罗并没有勉强他受割礼,但一些假弟兄却要勉强给他行割礼,保罗却一刻也没有容让他们,这是为着福音真理的缘故,不管什么人都不可妥协。而且教会的柱石——雅各、彼得和约翰都向保罗和巴拿巴行了右手相交之礼,表示接纳和认同,并作了分工的安排,叫他们往外邦人那里去。这样,保罗的职分应当为普世教会所接纳和肯定,而那些反对他的人,是应当被拒绝和否定的。

4.当面抵挡(加二11-21)

这里提到的事大概是在前面所提的事之后,而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前。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徒十五l、24)所作的事,并不一定是雅各所赞同的。彼得本来在外邦人中一同吃饭,见他们来到,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保罗一看见他们的行为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勇敢的指责彼得的错误。彼得后来仍十分尊敬保罗(彼后三15-16),这都是很好的榜样。

得赦免罪恶并被称为义人,这当然下是因自己的义,乃是神将基督的义加在我们信主的人身上,是我们凭信心接受的,连犹太人也不是因律法称义,乃是因信基督称义。既然在基督里称义就不再是罪人了,若仍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保罗既然拆毁了靠律法称义,就不能再重新建造,像罗马书七章所说,我们向律法死了,就可以向神活着(罗七个6)。若靠行为称义,人就有可夸的(罗四2;弗二8-9),但若因信称义就没有可守的,只能感谢赞美主的奇恩和大爱了(罗三27)

20节是本书最重要的一节,也是历来许多信徒最宝贵的一节。它不但说出保罗生命成圣、得胜的根据和秘诀,也指出所有属灵生命的真正意义和实际。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已经完成了,但我们站在这个地位上,它就真的让我们经历与他同钉十字架了。当我们承认我们是已经与主同钉死了,当然已死的人就不再活着,外面发生的任何情况,对一个已死的人都不能引起反应,里面也不再有任何已死的我的任何活动。所以一个真基督徒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现在活着的是谁呢?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是换了一个人,代替了原来的我,他在我里面,所有的感觉、立志、说话、行事,以及里面的一切都是基督。这真是太释放、太圣洁了,也是得胜了。

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再没有软弱与失败了,我们里面的人就是灵,虽然因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罗八10),但我们如今仍在肉身活着,仍带着肉身的软弱和失败,所以仍要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不能离开他而独立生活,要像葡萄树的枝干一样,我们在他里面,他也在我们里面,我们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他是可信、可靠的,因他是爱我、为我舍己,绝不丢弃倚靠他的人。只有靠主称义,也靠主成圣得胜。我们自己是一无所有,不能自救,靠律法不能称义,否则还需要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作什么?他不但替我们死,也替我们活,这实在是福音。

福音的内容(加三l~四31)

1.因信称义(加三1-14)

保罗称他们为无知的加拉太人。无知的人太多了,已经得知真道。却又受了迷惑,他们不肯明辨是非,轻易相信错谬的讲论。其实他们是受了圣灵的人,却仍然受迷惑,可见人有责任选择正路。他们受了圣灵是因听信福音(弗一13),而不是因行律法,既靠圣灵人永生,岂能靠自己的肉体来成全神的要求和旨意。虽几经努力,却仍然失败,有如罗马书七章所说的,在人的里头没有良善,肉体之中仍有罪律,凭自己立志为善是作不到的,所以我们只有靠赐生命圣灵的律才能胜过罪和死的律(罗八1)。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五25)。

福音的特点就是因信而不是行,因信赦罪,因信得救,因信称义,因信得永生(约廿31;徒十六31,廿六18;罗五1)。本书提到“信”有十四次之多。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那以信为本的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要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但那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他不能常照律法书上所记的去行(加三10),更不能靠着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但信的人,却因基督为我们挂在木头上,为我们受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而使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加三13-14)。今天有人传基督却仍要承担从祖宗来的咒诅,这是祸音而不是福音。虽然律法上说要追讨拜偶像的罪直到三四代(出廿5),但基督已经赎了我们,使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此就不可将咒诅再加于任何信主的人身上,使人受捆绑和压制。而且我们是已经脱离了撒但的权下和黑暗的权势(徒廿六18;西一13),甚至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只有犯重罪的人,才落在魔鬼的刑罚里(林前五4-5;提前一20,三6)。一般的信徒即或犯罪,也可以认罪求赦免(约登一9),有的要受主的管教,但这不是咒诅,或是交在撒但的手中,乃是在父的手中,目的是为我们得益处,能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5-13)。

至于我们信主以后应当有好行为,那也不是靠自己属肉体的死行,乃是靠神在我们心里运行而立志行事,这是生命的表明(肼二13、15-16),乃靠着圣灵凭爱心行的。

2.承受应许(加三15-29)

神与亚伯拉罕应许的约不能废弃,而且比律法早四百年,不能因律法废弃神所立的约,尤其是神所应许的,乃是向亚伯拉罕的那一个子孙(指基督说的),就更不能废弃。因为基督满足并符合约的要求和条件,足能承受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是承受迦南地为业。但神对亚伯拉罕和他属灵的子孙还有属天的家乡及更美圣城的应许(来十一9-10、13-16),我们也都可以因基督而得到。

律法不能叫人称义,更不能叫人承受应许,律法乃是为过犯添上的,是叫人知罪(罗五20,七7),把人都圈在罪里,好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而归给那信的人。律法是藉天使而经中保之手所设立的(申五5;徒七38;来二2),是由摩西传的,但思典和真理乃由耶稣基督而来(约一17)。神的应许无论有多少,在基督里都是是的(林后一20)。所以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我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受洗归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了。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

3.作神后嗣(加四l-20)

当时在希腊、罗马富有的家庭中,常选择一忠信奴仆,受主人托付照管主人之子,到十七岁时可自由为成人,不再受其管制。这里就说到我们本来的地位,是受监督管制于律法之下,直等神的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要将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弗一5),并且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中,呼阿爸父。我们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并且作神的后嗣(罗八16-17;多三7),与基督同作后嗣,与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如果基督是承受万的(约三35;来一2),那么万有也是我们的了(林前三2l-22),这是何等大的福分和荣耀。

认识神就是永生(约十七3)。他们里面也有神儿子的灵,就不该再回到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即律法(来七18-19),而仍然谨守那些日子,如安息日、月分(如月朔)(民十10;代下二4;亚八19)、节期(如逾越节、五旬节。利廿三15-21)、年分(如安息年或禧年。利廿五l-4、8-11),这些在基督里都废掉了,因为实体已经来到(西二14、16-17、21;来九10,十1)。保罗怕他们又回到律法的捆绑之下作奴仆,失去自由。以前他们是热心接待保罗,纵然当时保罗身上有疾病(或者是眼疾),他们甚至将自己的眼睛剜出来也情愿。将真理告诉他们,就成了他们的仇敌,受了别人的离间。保罗真愿意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为要使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这乃是说,他们虽然因信已经有基督在心里(林后十三5;弗三17),但却尚未成形;有基督的生命,却没有具体的形状,也像婴孩没有长大成人(弗四13),这需要藉着圣灵使他们在真道上受造就。实在说来,这也是所有传道人应当对信徒有的盼望,因这是工作的目的,为叫信徒里面有基督活着,甚至有形有体地活在里面,成为生命和一切的源头与模样。里面没有成形的基督,外面就更没有基督的形像了。

4.属天基业(加四21-31)

他们愿意回到律法之下,保罗就用律法所记为例证,如亚伯拉罕的一妻一妾所预表的:一个是使女夏甲,她代表西乃山的旧约,即律法之约,她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是生而为奴的,是按血气生的。而另一个是自主之妇人撒拉,她代表新约恩典之约,她所生的儿子以撒乃是凭应许生的,是属灵的象征。这两个妇人也是由两个城为代表,一十是地上的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中心地;另一个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教会的象征,是自主的,不在律法之下,她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凭信心,靠着新约的中保和所流的血,可以来到锡安山就是天上的耶撒冷(来十二22-25)。这天上的耶路撒冷将来要成为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妻(启廿一2、9),那是极美的城,我们要承受为业,但现时却受到那按血气而生的逼迫,但终旧要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所以回到律法之下作奴仆,是非常可惜、可怜、可悲的事,今天仍有这样的人,甘愿失去天上属灵永远的产业(西一12;来九15)。许多信徒不认真查考圣经,不晓得究竟是不是真理就相信,随从各种异端与错谬道理,这是要自己负责的。

福音的果效(加五1~六17)

1. 爱心行事(加五l-15)

律法是一个重轭,令人难以担当,而基督来就是要救我们脱离这个奴仆的轭,为叫我们得以自由。若想要再靠律法称义,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新约的特点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腓三9;多三7)。一切恩典和福气都是在基督里得的,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毫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所以保罗只传十字架和爱,十字架是使人从律法之下得自由,但不能将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这完全违反主钉十架要救人脱离罪恶的目的。

爱心是包括全律法的(罗十三6-10),爱就完全了律法,不过爱不是人硬作出来的一种行为,乃是从信心发出来的(提前一5)。爱是生命的表露,是从神生的,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7-8)。若不彼此相爱,反而相咬相吞,只怕就要彼此消灭了。

2.圣灵果子(加五16-26)

福音和律法的区别就在这里,律法只叫人作与行,却没有给人力量去作或行。福音乃将圣灵赐给人,使人能作,人虽然随从肉体、放纵情欲,但圣灵一直与之相争,只要我们顺着圣灵,就可以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那些情欲的事是很污秽、罪恶的,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是对加拉太信徒所说的,保罗以前曾告诉过他们,又再次提醒,可见是非常重要而严肃的事,在以弗所书上也说到,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这一句话就足以叫基督徒不敢再随便犯罪(弗五5),或再随从肉体的情欲去活着。肉体的意念是与神为敌,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体贴肉体的就是死(罗八5-8),这是指属灵的死,也包括肉体的死。

神救我们的目的就是叫我们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并结出圣灵的果子荣耀神。圣灵的果子,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是从一棵树上结出来的,乃从基督的那棵生命树上藉着圣灵所结出来的,是信徒顺从圣灵而活的自然表现,不是模仿就能做得来的,是超乎律法之上而与圣灵的九样恩赐不同(林前十二4-11)。圣灵的恩赐是圣灵特别给人的,但圣灵的果子却是每个信徒都该有的,是人里面的生命自然流露,也是时常随从圣灵的结果,不是一时忽然得到的。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将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了。在地位上说,我们的旧人、肉体,连我们这个人,就是“我”都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罗六6;加二20,五24)。但按经历上说,我们要靠着圣灵藉十字架治死我们的肉体和邪情私欲(罗八13;西三5)。基督徒的属灵生命离不开圣灵,靠圣灵得生,也当靠圣灵行事,这是新约时代的特点,一切在乎随从圣灵。若要随从圣灵,首先就不要随从肉体,因为肉体常跑在前头(创廿五25;罗八4-8)不过我们若常住在主里面,随从圣灵而行,就可将肉体的邪情私欲抛弃了(撒下三1)

3.互担重担(加六l-10)

偶然被过犯所胜,是每个信徒都可能有的,但若经常犯罪则是绝不允许的(约壹三9,五18)。如果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也不应置之不理,不过要用温柔的心灵将他挽回,不可严厉指责、批评、轻视,免得使他反感、灰心、刚硬,就再不能挽回他,反而使他跌倒了。同时自己既是属灵的人也当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因为我们都还在肉体之内活着,里面仍有罪性,外面有世界压力,撒但也会找机会引诱,一不儆醒祷告,就容易入了迷惑。自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包括各人的软弱、过犯、重压、忧伤与痛苦,都要互相体恤、同情、支持、帮助、代祷,这样就完全了基督叫我们彼此相爱的律法(约十三34;林前九21)。我们都是一无所有,若有什么似乎比别人强,那也是神所赐的,而且各人的行为都要在神面前负责,各人必担自己的担子,谁也不能自夸或推卸责任。

对于施教的人,当供给他们的需用。有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主内一家的人更当如此。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人的一生就是在撒种,我们的言行、动作,对人、对事,天天都在撒种,但要看撒什么样的种,顺关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这是非常严肃的事。将来有人要欢乐,有人要哀泣,怪不得任何人,更不能怪神,自己所撒的到时就要收成。有时今生就可能有好收成,所以就要撒好种,时时照圣灵的引导指示去行,不要随从肉体的情欲来作任何事(彼前四2),连亚伯拉罕和大卫顺着肉体撒种都收了恶果。

4.作新造人(加六ll-17) 保罗可能有眼疾,所以亲手写的字很大(罗十六22;帖后三17)。人都喜欢外貌,夸耀肉体,叫人受割,也免得为十字架受逼迫。但保罗说,他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主耶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使他和世界都钉在十字架上,不再相互有任何关系,也不再彼此受影响。这也是每个基督徒对世界当有的看法和态度。不能再贪爱这个背后是撒但的世界,那会夺去我们爱父的心(约壹二15)。世界看我们也是一个已与耶稣钉十字架的人,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不能盼望再得着我们,使我们属乎它,被它所用。

受割礼和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林前七19),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这本是我们被救赎的目的,在基督里成为新人(林后五17),并叫我们穿上新人(弗四24;西三10),有基督的形像,不再是亚当里的旧人。那个属肉体、与生俱来的老我是神所厌恶的,是被定罪、不应该活的人,但新人却是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属灵、属天的,也是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的人(林前六17,十五45-48;林后十二2)。

真以色列民是神所要的,他心里没有诡诈,不像老雅各的真以色列人(约一47)。他是预表新约教会的圣活国民(出十九6;彼前二9),基督徒因信成了亚伯拉罕的子孙和真以色列人(加三7、9、14、29;罗二28-29,九6-7)。保罗已受主的印记,完全属基督,如古时奴仆身上有主人的烙印一样,不但在心里有圣灵为印记,也在身上有受苦、伤痕的印记(林后十一23-27)。我们也都当有十字架的烙印在我们身上,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不再是属世界的人(罗十四8)。本书三次提到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肉体与世界,就说明了一个真正基督徒的地位和生命是惟有在他那里才能找到。我们永远不能离开十字架,要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歌八6)。除他以外,在天无所归,在地无所慕(诗七十三25)。我们天天背十字架的结果就与十字架深相结合,以致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12)。

祝福(加六18)

“弟兄们”,保罗最喜欢如此称呼,他是何等亲切和谦柔。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不仅指着外面的同在,更是在灵里同在。

加拉太书研读 006-3(精华篇

参考资料

  1. 日光加拉太书,基督教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