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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省''' | + | '''台湾省''' (T âi-oân-síng),简称「'''台'''」,是[[中华民国]]已[[精省|虚级化]]的[[省 (中华民国)|省份]],全省划分为11[[县 (中华民国)|县]]、3[[市 (中华民国)|市]],范围为[[台湾|台湾本岛]](不含[[六都]]{{efn|六都是指[[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个[[直辖市 (中华民国)|直辖市]]。}})、[[澎湖群岛]],以及邻近台湾本岛之离岛。全省面积佔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实际控制国土]]面积的69.38%,而人口则佔总人口的30.68%<ref>[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list.htm 中华民国内政部统计月报 2011.4]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26121339/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list.htm |date=2014-10-26 }} 中华民国内政部统计处</ref>。[[彰化县]]为该省第一大县、[[新竹市]]为该省第一大市<ref>[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list.htm 民国106年7月全国各县市人口统计], 内政部统计处</ref>。 |
台湾之建省,可追溯至[[大清]]光绪13年(1887年)成立的[[福建台湾省]]。中华民国台湾省于民国34年(1945年)设立时,其范围包含了台湾全岛及离岛与[[澎湖列岛]]。民国87年(1998年)12月20日起,[[台湾省政府]]因[[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而成为[[中华民国政府|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正式冻省(虚级化)。 | 台湾之建省,可追溯至[[大清]]光绪13年(1887年)成立的[[福建台湾省]]。中华民国台湾省于民国34年(1945年)设立时,其范围包含了台湾全岛及离岛与[[澎湖列岛]]。民国87年(1998年)12月20日起,[[台湾省政府]]因[[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而成为[[中华民国政府|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正式冻省(虚级化)。 | ||
== 行政隶属 == | == 行政隶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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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5年日本战败后,[[中华民国政府]]即开始管辖台湾。1949年[[国共内战]]后,中华民国政府从中国大陆退至台湾,[[台湾海峡]][[海峡两岸|两岸]]进入分立分治状态。中华民国政府在1991年前将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叛乱团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从1949年成立至今对从未管辖过的台湾宣称拥有主权。 | 自1945年日本战败后,[[中华民国政府]]即开始管辖台湾。1949年[[国共内战]]后,中华民国政府从中国大陆退至台湾,[[台湾海峡]][[海峡两岸|两岸]]进入分立分治状态。中华民国政府在1991年前将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叛乱团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从1949年成立至今对从未管辖过的台湾宣称拥有主权。 | ||
− | 中华民国于[[行政院]]之下设立台湾省政府,并指派其省主席。现已不属台湾省的[[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则改制为直辖市< | + | 中华民国于[[行政院]]之下设立台湾省政府,并指派其省主席。现已不属台湾省的[[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则改制为直辖市< name="五都改制"/><ref name="桃园升格第六都">{{cite news| language = zh-hant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1123/153501/%E6%A1%83%E5%9C%92%E6%88%90%E7%82%BA%E7%AC%AC6%E9%83%BD| title= |
桃园升格第6都 内政部审查通过|publisher= | 桃园升格第6都 内政部审查通过|publisher= | ||
苹果日报| date = 2012年11月23日 | accessdate = 2017-08-16|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4121628/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1123/153501/%E6%A1%83%E5%9C%92%E6%88%90%E7%82%BA%E7%AC%AC6%E9%83%BD|archivedate = 2017-08-16|deadurl = no}}</ref>,其首长均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 | 苹果日报| date = 2012年11月23日 | accessdate = 2017-08-16|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4121628/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1123/153501/%E6%A1%83%E5%9C%92%E6%88%90%E7%82%BA%E7%AC%AC6%E9%83%BD|archivedate = 2017-08-16|deadurl = no}}</ref>,其首长均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 | ||
== 历史 == | == 历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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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代,因[[造山运动|地壳运动]],[[欧亚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的挤压造生,出现[[台湾岛]]。 | 远古时代,因[[造山运动|地壳运动]],[[欧亚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的挤压造生,出现[[台湾岛]]。 | ||
[[台湾原住民族]]是已知最早居住于台湾的现代人类,其各部族散居台湾,并未建立统一的治理机构。1971年和1974年,在[[台南县]]左镇乡(今[[台南市]][[左镇区]])发现台湾目前最早的人类[[化石]],命名为「[[左镇人]]」。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 | [[台湾原住民族]]是已知最早居住于台湾的现代人类,其各部族散居台湾,并未建立统一的治理机构。1971年和1974年,在[[台南县]]左镇乡(今[[台南市]][[左镇区]])发现台湾目前最早的人类[[化石]],命名为「[[左镇人]]」。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 | ||
− | 有文字记载疑似台湾的历史可追溯到东吴[[黄龙 (东吴)|黄龙]]2年(西元230年),[[孙吴|吴]]人[[沉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对台湾最早的记述。[[三国]][[孙吴|东吴]][[孙权]]派兵到「[[夷洲]]」 | + | 有文字记载疑似台湾的历史可追溯到东吴[[黄龙 (东吴)|黄龙]]2年(西元230年),[[孙吴|吴]]人[[沉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对台湾最早的记述。[[三国]][[孙吴|东吴]][[孙权]]派兵到「[[夷洲]]」{efn|1=日治时期学者[[伊能嘉矩]]在《[[台湾文化志]]》中,推断其所描绘的「夷州」可能就是现今的台湾。}}。[[隋朝|隋]][[唐朝|唐]]时期(西元589年—907年)似称台湾为「[[流求]]」。隋朝大业六年(西元610年)[[隋炀帝]]派陈稜、张郑州击流求。[[宋朝|宋]][[元朝|元]]时期(西元960年—1368年),汉族于澎湖地区已开始有定居人口。西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ref>诸蕃志</ref>。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明朝]]的[[福建]]和[[郑芝龙]]集团曾有组织地移民台湾。[[厦门]]自古有“扼台湾之要,为东南门户”之称,人民密切关系与往来。台湾人民70%的祖籍地源于[[闽南]]地区,因此台湾人日常生活中时常使用[[台湾闽南语|闽南语]],[[闽西]]、[[粤东]]移民则多用[[台湾客家语|客家语]]。16世纪,[[西班牙]]、[[荷兰]]等欧洲列强,开始把触角伸向亚洲。 |
=== 早期历史 === | === 早期历史 === | ||
[[台湾|台湾本岛]]出现政权可追溯到17世纪。当时,台湾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及西班牙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进行统治。1642年荷兰人派舰[[鸡笼之战|攻佔鸡笼]],将西班牙人赶走,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台湾由[[明郑|郑氏王朝]]统治,设置[[承天府 (台湾)|承天府]],管辖天兴县与万年县。1662年,[[郑经]]于明昭宗死后,改东都为东宁。1664年至1683年之间,郑经将原属承天府辖下的两县则升格为天兴州与万年州,并增设澎湖、南路与北路三个安抚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个层级平行的行政单位。 | [[台湾|台湾本岛]]出现政权可追溯到17世纪。当时,台湾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及西班牙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进行统治。1642年荷兰人派舰[[鸡笼之战|攻佔鸡笼]],将西班牙人赶走,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台湾由[[明郑|郑氏王朝]]统治,设置[[承天府 (台湾)|承天府]],管辖天兴县与万年县。1662年,[[郑经]]于明昭宗死后,改东都为东宁。1664年至1683年之间,郑经将原属承天府辖下的两县则升格为天兴州与万年州,并增设澎湖、南路与北路三个安抚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个层级平行的行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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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郑克塽]]归顺清朝,次年,康熙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清)|福建省]]。清[[光绪]]年间因英法列强先后觊觎台湾,[[闽浙总督]]上书朝廷,要求福建与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于1885年[[慈喜太后]]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诏闽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湾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称则为[[福建台湾省]]<ref>[http://www.huaxia.com/la/jwgc/2005/00373930.html 厦门日报,闽台密不可分:台湾省由来,2005-10-11]</ref>,首任[[台湾巡抚]](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efn|1=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台湾省下设三府([[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以及1直隶州([[台东直隶州]])。三府下总辖11县([[宜兰县 (清朝)|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 (清朝)|新竹县]]、[[苗栗县]]、[[台湾县 (1887年-1895年)|台中县]]、[[彰化县 (清朝)|彰化县]]、[[云林县 (清朝)|云林县]]、[[诸罗县]]、[[台湾县 (1684年-1887年)|安平县]]、[[凤山县 (台湾)|凤山县]]、[[恒春县]]),4厅([[基隆厅]]、[[南雅厅]]、[[埔里社厅|埔-{里}-社厅]]、[[澎湖厅]])。 | 1683年,[[郑克塽]]归顺清朝,次年,康熙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清)|福建省]]。清[[光绪]]年间因英法列强先后觊觎台湾,[[闽浙总督]]上书朝廷,要求福建与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于1885年[[慈喜太后]]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诏闽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湾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称则为[[福建台湾省]]<ref>[http://www.huaxia.com/la/jwgc/2005/00373930.html 厦门日报,闽台密不可分:台湾省由来,2005-10-11]</ref>,首任[[台湾巡抚]](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efn|1=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台湾省下设三府([[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以及1直隶州([[台东直隶州]])。三府下总辖11县([[宜兰县 (清朝)|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 (清朝)|新竹县]]、[[苗栗县]]、[[台湾县 (1887年-1895年)|台中县]]、[[彰化县 (清朝)|彰化县]]、[[云林县 (清朝)|云林县]]、[[诸罗县]]、[[台湾县 (1684年-1887年)|安平县]]、[[凤山县 (台湾)|凤山县]]、[[恒春县]]),4厅([[基隆厅]]、[[南雅厅]]、[[埔里社厅|埔-{里}-社厅]]、[[澎湖厅]])。 | ||
− | 1894年,大清与日本发生甲午战争,翌年大清战败,于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外地 (大日本帝国)|外地]]」{{efn|1=外地乃有别于[[内地#日本|内地]]的称呼,但仍属于日本国土的一部分。}}。初期,[[丘逢甲]]倡议的[[台湾民主国]]曾短暂成立,以对抗日本统治,但不久后即宣告灭亡。从此,台湾成为日本的[[台湾日治时期|殖民地]]达50年之久。日本统治早期承袭清朝区划{{efn|1=三府改为三县,11县4厅改为县下支厅。}} ,中期后改划为二十厅,后整併为十二厅,后期则将台湾划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先后採用[[特别统治主义]]、[[内地延长主义]]以及[[皇民化运动]]等政策统治台湾 | + | 1894年,大清与日本发生甲午战争,翌年大清战败,于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外地 (大日本帝国)|外地]]」{{efn|1=外地乃有别于[[内地#日本|内地]]的称呼,但仍属于日本国土的一部分。}}。初期,[[丘逢甲]]倡议的[[台湾民主国]]曾短暂成立,以对抗日本统治,但不久后即宣告灭亡。从此,台湾成为日本的[[台湾日治时期|殖民地]]达50年之久。日本统治早期承袭清朝区划{{efn|1=三府改为三县,11县4厅改为县下支厅。}} ,中期后改划为二十厅,后整併为十二厅,后期则将台湾划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先后採用[[特别统治主义]]、[[内地延长主义]]以及[[皇民化运动]]等政策统治台湾{efn|1=日本史载,古代日本人称台湾为[[高砂]]、[[高山国]]等。}}。 |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展开[[八年抗战]],期间一些台湾人加入日军成为军中杂役,极少数人则赴中国参加[[国民革命军]]。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出《中国对日宣战佈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间关系者,一律废止」。 |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展开[[八年抗战]],期间一些台湾人加入日军成为军中杂役,极少数人则赴中国参加[[国民革命军]]。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出《中国对日宣战佈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间关系者,一律废止」。 | ||
=== 战后时期 === | === 战后时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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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佈《[[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台湾、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军向[[同盟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之代表人[[蒋中正]]投降。8月3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隔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 |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佈《[[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台湾、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军向[[同盟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之代表人[[蒋中正]]投降。8月3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隔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 | ||
− | 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华民国的一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台湾划分行政区为8[[县 (中华民国)|县]](由日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制)、9个[[市 (中华民国)|省辖市]](由日治时期的[[台湾市制|州辖市]]改制)。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国民党]]的失利,1949年,行政院决议将中央政府迁往台湾本岛,台湾[[de facto|实质上]]成为中华民国的主要领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淮台湾省试办地方自治」<ref name="20世纪台湾全纪录">[[张之杰]]等《20世纪台湾全纪录》,[[台北]],[[锦绣出版社]],1991年。</ref>。[[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实施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为5市16县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设计委员会。< | + | 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华民国的一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台湾划分行政区为8[[县 (中华民国)|县]](由日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制)、9个[[市 (中华民国)|省辖市]](由日治时期的[[台湾市制|州辖市]]改制)。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国民党]]的失利,1949年,行政院决议将中央政府迁往台湾本岛,台湾[[de facto|实质上]]成为中华民国的主要领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淮台湾省试办地方自治」<ref name="20世纪台湾全纪录">[[张之杰]]等《20世纪台湾全纪录》,[[台北]],[[锦绣出版社]],1991年。</ref>。[[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实施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为5市16县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设计委员会。< name="20世纪台湾全纪录" />1956年,台湾省政府原位于台北市,中华民国政府因国共内战失利,而中央政府于1949年12月迁往台北后,为防范[[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轰炸台北而瘫痪行政中枢,台湾省政府于1956年迁至[[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ref>{{cite news|url=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080221&pType0=aALL&pTypeSel=0|title=台湾省会所在地 省府:中兴新村|author=李锡璋|publisher=中央社|date=2010-03-08|accessdate=2010-03-08|language=zh|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26113818/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080221&pType0=aALL&pTypeSel=0|archivedate=2014-10-26}}</ref>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辖区减为4[[市 (中华民国)|市]]16县1[[阳明山管理局|管理局]]。1968年7月1日,原台北县景美镇、南港镇、木栅乡、内湖乡及[[阳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镇、北投镇併入[[台北市]],辖区减为4[[市 (中华民国)|市]]16县。1971年5月15日,台湾省政府析[[台中县]][[和平区 (台中市)|和平乡]]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建设管理局|梨山管理局]](后改称[[梨山建设管理局]])。1973年7月1日正式升格,直辖于台湾省政府。1981年3月1日,降编为梨山风景特定区管理所,改隶于台湾省交通处之下,原辖区仍改为台中县和平乡。1979年7月1日,[[高雄市 (1945年-2010年)|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原高雄县小港乡併入高雄市,辖区减为3[[市 (中华民国)|市]]16县。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义市]]升格为[[市 (中华民国)|省辖市]],行政区变更为5[[市 (中华民国)|市]]16县。1994年12月3日,台湾省举行民选[[1994年中华民国省市长暨省市议员选举|省长选举]],由[[中国国民党]]所提名的[[宋楚瑜]]当选。 |
− | 1998年12月20日,依照[[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台湾省[[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虚级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官派机关,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资格(同[[福建省 (中华民国)|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新北市|台北县]]、[[台中县]][[台中市 (省辖市)|市]]及[[台南县]][[台南市 (省辖市)|市]]改制为[[直辖市 (中华民国)|直辖市]],而原[[高雄县]]则与现有直辖市[[高雄市]]改制合併为一新直辖市,辖区减为3[[市 (中华民国)|市]]12县< | + | 1998年12月20日,依照[[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台湾省[[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虚级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官派机关,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资格(同[[福建省 (中华民国)|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新北市|台北县]]、[[台中县]][[台中市 (省辖市)|市]]及[[台南县]][[台南市 (省辖市)|市]]改制为[[直辖市 (中华民国)|直辖市]],而原[[高雄县]]则与现有直辖市[[高雄市]]改制合併为一新直辖市,辖区减为3[[市 (中华民国)|市]]12县< name="五都改制"/>。2014年12月25日,原[[桃园市|桃园县]]改制为[[直辖市 (中华民国)|直辖市]],辖区减为3[[市 (中华民国)|市]]11县< name="桃园升格第六都"/>。 |
== 行政区划 == | == 行政区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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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虚级化前 === | === 省虚级化前 === | ||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初分为9市([[基隆市]]、[[台北市 (省辖市)|台北市]]、[[新竹市 (第一次省辖市)|新竹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彰化市 (省辖市)|彰化市]]、[[嘉义市 (第一次省辖市)|嘉义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高雄市 (省辖市)|高雄市]]、[[屏东市 (省辖市)|屏东市]])、8县([[新北市|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民国38年(1949年)8月,析置1管理局([[阳明山管理局|草山管理局]])。民国39年(1950年)8月,全台划分为5市([[基隆市]]、[[台北市 (省辖市)|台北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高雄市 (省辖市)|高雄市]])、16县及1管理局。以后台北、高雄2市改制;新置新竹、嘉义2市及梨山1管理局(1973年升格,1981年降级)。至民国87年(1998年)台湾省虚级化前,全省辖有5[[市 (中华民国)|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16[[县 (中华民国)|县]]([[新北市|台北县]]、[[宜兰县]]、[[桃园市|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彰化县]]、[[南投县]]、[[云林县]]、[[嘉义县]]、[[台南县]]、[[高雄县]]、[[屏东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 |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初分为9市([[基隆市]]、[[台北市 (省辖市)|台北市]]、[[新竹市 (第一次省辖市)|新竹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彰化市 (省辖市)|彰化市]]、[[嘉义市 (第一次省辖市)|嘉义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高雄市 (省辖市)|高雄市]]、[[屏东市 (省辖市)|屏东市]])、8县([[新北市|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民国38年(1949年)8月,析置1管理局([[阳明山管理局|草山管理局]])。民国39年(1950年)8月,全台划分为5市([[基隆市]]、[[台北市 (省辖市)|台北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高雄市 (省辖市)|高雄市]])、16县及1管理局。以后台北、高雄2市改制;新置新竹、嘉义2市及梨山1管理局(1973年升格,1981年降级)。至民国87年(1998年)台湾省虚级化前,全省辖有5[[市 (中华民国)|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 (省辖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 (省辖市)|台南市]])、16[[县 (中华民国)|县]]([[新北市|台北县]]、[[宜兰县]]、[[桃园市|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彰化县]]、[[南投县]]、[[云林县]]、[[嘉义县]]、[[台南县]]、[[高雄县]]、[[屏东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 | ||
=== 省虚级化后 === | === 省虚级化后 === | ||
台湾省为[[中华民国]]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一级行政区]],实际管辖范围包括[[台湾]]的部分区域(不含[[台北市|台北]]、[[新北市|新北]]、[[台中市|台中]]、[[台南市|台南]]、[[高雄市|高雄]]与[[桃园市|桃园]]六都)与其附属岛屿、以及[[澎湖群岛]]。全省共划分为11县、3市(原依据省县自治法称「省辖市」,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过后,回归宪法条文规定称为市)。 | 台湾省为[[中华民国]]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一级行政区]],实际管辖范围包括[[台湾]]的部分区域(不含[[台北市|台北]]、[[新北市|新北]]、[[台中市|台中]]、[[台南市|台南]]、[[高雄市|高雄]]与[[桃园市|桃园]]六都)与其附属岛屿、以及[[澎湖群岛]]。全省共划分为11县、3市(原依据省县自治法称「省辖市」,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过后,回归宪法条文规定称为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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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年表 === | === 行政区划年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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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首长 === | === 最高首长 === | ||
− | + | 1945年10月25日,[[第10方面军|在台日军]]向[[同盟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的代表人蒋中正投降,台湾纳入中华民国管辖。不同于中华民国其他省份,[[国民政府]]当时以「[[台湾省行政长官]]」作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长官|行政首长]],由前福建省主席[[陈仪]]出任。由于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民不聊生之下<ref>[http://www.drnh.gov.tw/ImagesPost/e3bc66dd-0cd2-49a1-a1f6-4129f4ccfd3f/893b5d20-4d25-4ed1-94a8-3a6f67a6ff7d_ALLFILES.pdf 葛超智(George H. Kerr)、託管论与二二八事件之关系],苏瑶崇,[[国史馆]]学术集刊 第4期,20040901</ref>,于1947年2月底发生[[二二八事件]],民怨至此总爆发,各地发生军民衝突,政府增援国军抵台镇压屠杀与[[清乡]]<ref name="民国史大事记">{{cite book|editor=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title=《中华民国史大事记》|location=[[北京]]|publisher=[[中华书局]]|date=2011年7月}}</ref>{{rp|8318}}。3月23日,国民党三中全会通过将陈仪撤职查办。4月22日,鉴于行政长官公署治台失败,行政院会议通过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5月16日,[[台湾省政府]]正式成立,[[台湾省政府主席]](简称省主席)取代台湾省行政长官成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首长,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name="民国史大事记"/>{{rp|8305}}<ref>责任归属研究报告,132-136、161-169、 214-220;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595-602</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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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5年10月25日,[[第10方面军|在台日军]]向[[同盟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的代表人蒋中正投降,台湾纳入中华民国管辖。不同于中华民国其他省份,[[国民政府]]当时以「[[台湾省行政长官]]」作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长官|行政首长]],由前福建省主席[[陈仪]]出任。由于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民不聊生之下<ref>[http://www.drnh.gov.tw/ImagesPost/e3bc66dd-0cd2-49a1-a1f6-4129f4ccfd3f/893b5d20-4d25-4ed1-94a8-3a6f67a6ff7d_ALLFILES.pdf 葛超智(George H. Kerr)、託管论与二二八事件之关系],苏瑶崇,[[国史馆]]学术集刊 第4期,20040901</ref>,于1947年2月底发生[[二二八事件]],民怨至此总爆发,各地发生军民衝突,政府增援国军抵台镇压屠杀与[[清乡]]<ref name="民国史大事记">{{cite book|editor=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title=《中华民国史大事记》|location=[[北京]]|publisher=[[中华书局]]|date=2011年7月}}</ref>{{rp|8318}}。3月23日,国民党三中全会通过将陈仪撤职查办。4月22日,鉴于行政长官公署治台失败,行政院会议通过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5月16日,[[台湾省政府]]正式成立,[[台湾省政府主席]](简称省主席)取代台湾省行政长官成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首长,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 ||
台湾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负责台湾省内事务,由[[中华民国政府|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员,并举派其中一员任职主席。1994年,首次举行[[台湾省省长]]直接民选,由[[宋楚瑜]]当选。1997年[[中华民国宪法]]修正后,台湾省政府进行[[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通称「精省」或「冻省」),省长职务再度改为省主席,由[[中华民国总统|总统]]指派。因《[[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精简台湾省的行政组织与功能。 | 台湾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负责台湾省内事务,由[[中华民国政府|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员,并举派其中一员任职主席。1994年,首次举行[[台湾省省长]]直接民选,由[[宋楚瑜]]当选。1997年[[中华民国宪法]]修正后,台湾省政府进行[[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通称「精省」或「冻省」),省长职务再度改为省主席,由[[中华民国总统|总统]]指派。因《[[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精简台湾省的行政组织与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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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省政组织架构 === | === 现在的省政组织架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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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 ==== | ==== 省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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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二人) | *首长: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二人) | ||
*省府委员:无 | *省府委员: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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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谘议会 ==== | ==== 省谘议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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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谘议长一人、谘议会议员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谘议长) | *设谘议长一人、谘议会议员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谘议长) | ||
*业务编组:议事组、研究组 | *业务编组:议事组、研究组 | ||
*行政编组:行政组、人事室、会计室 | *行政编组:行政组、人事室、会计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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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 | == 注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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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连结 == | == 外部连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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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a.gov.tw/ 台湾省谘议会] | *[http://www.tpa.gov.tw/ 台湾省谘议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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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 == | == 参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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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政府]] | *[[台湾省政府]] | ||
**[[台湾省政府主席]] | **[[台湾省政府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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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 | *[[大清帝国]] | ||
**[[福建台湾省]] | **[[福建台湾省]] | ||
+ | ==链接== | ||
+ |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 | ||
+ | *[[台湾省行政区划 (1950年调整前)]] | ||
+ | *[[中华民国法理行政区划]] | ||
+ |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行政区划]] | ||
+ | *[[台湾海峡两岸主题]] | ||
+ | *[[中华民国省份]] | ||
+ | *[[1945年建立的行政区划]] | ||
+ | *[[1945年台湾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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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10月21日 (一) 08:31 的最新修訂
台灣省(Tâi-oân-síng),簡稱「台」,是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省份,全省劃分為11縣、3市,範圍為台灣本島(不含六都[lower-alpha 1])、澎湖群島,以及鄰近台灣本島之離島。全省面積佔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國土面積的69.38%,而人口則佔總人口的30.68%[1]。彰化縣為該省第一大縣、新竹市為該省第一大市[2]。
台灣之建省,可追溯至大清光緒13年(1887年)成立的福建台灣省。中華民國台灣省於民國34年(1945年)設立時,其範圍包含了台灣全島及離島與澎湖列島。民國87年(1998年)12月20日起,台灣省政府因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而成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關,正式凍省(虛級化)。
目錄
行政隸屬
自1945年日本戰敗後,中華民國政府即開始管轄台灣。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大陸退至台灣,台灣海峽兩岸進入分立分治狀態。中華民國政府在1991年前將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叛亂團體;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從1949年成立至今對從未管轄過的台灣宣稱擁有主權。
中華民國於行政院之下設立台灣省政府,並指派其省主席。現已不屬台灣省的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則改制為直轄市< name="五都改制"/>[3],其首長均由市民直接選舉產生。
歷史
遠古時代,因地殼運動,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擠壓造生,出現台灣島。
台灣原住民族是已知最早居住於台灣的現代人類,其各部族散居台灣,並未建立統一的治理機構。1971年和1974年,在台南縣左鎮鄉(今台南市左鎮區)發現台灣目前最早的人類化石,命名為「左鎮人」。還有少部屬於尼格利陀人種的矮黑人和屬於琉球人種的琅嶠人。
有文字記載疑似台灣的歷史可追溯到東吳黃龍2年(西元230年),吳人沉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對台灣最早的記述。三國東吳孫權派兵到「夷洲」{efn|1=日治時期學者伊能嘉矩在《台灣文化志》中,推斷其所描繪的「夷州」可能就是現今的台灣。}}。隋唐時期(西元589年—907年)似稱台灣為「流求」。隋朝大業六年(西元610年)隋煬帝派陳稜、張鄭州擊流求。宋元時期(西元960年—1368年),漢族於澎湖地區已開始有定居人口。西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兵戌守[4]。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明朝的福建和鄭芝龍集團曾有組織地移民台灣。廈門自古有「扼台灣之要,為東南門戶」之稱,人民密切關係與往來。台灣人民70%的祖籍地源於閩南地區,因此台灣人日常生活中時常使用閩南語,閩西、粵東移民則多用客家語。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歐洲列強,開始把觸角伸向亞洲。
早期歷史
台灣本島出現政權可追溯到17世紀。當時,台灣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國。而荷蘭及西班牙則分別在台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統治。1642年荷蘭人派艦攻佔雞籠,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台灣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台灣由鄭氏王朝統治,設置承天府,管轄天興縣與萬年縣。1662年,鄭經於明昭宗死後,改東都為東寧。1664年至1683年之間,鄭經將原屬承天府轄下的兩縣則升格為天興州與萬年州,並增設澎湖、南路與北路三個安撫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個層級平行的行政單位。
1683年,鄭克塽歸順清朝,次年,康熙設立「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清光緒年間因英法列強先後覬覦台灣,閩浙總督上書朝廷,要求福建與台灣兩地「巡撫分駐」、「建省分治」。於1885年慈喜太后下旨創建海軍的同時,下詔閩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灣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稱則為福建台灣省[5],首任台灣巡撫(西元1887年更名為福建台灣巡撫[lower-alpha 2])為劉銘傳。台灣省下設三府(台北府、台灣府、台南府),以及1直隸州(台東直隸州)。三府下總轄11縣(宜蘭縣、淡水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諸羅縣、安平縣、鳳山縣、恆春縣),4廳(基隆廳、南雅廳、埔里社廳、澎湖廳)。
1894年,大清與日本發生甲午戰爭,翌年大清戰敗,於4月17日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及澎湖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的「外地」[lower-alpha 3]。初期,丘逢甲倡議的台灣民主國曾短暫成立,以對抗日本統治,但不久後即宣告滅亡。從此,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日本統治早期承襲清朝區劃[lower-alpha 4] ,中期後改劃為二十廳,後整併為十二廳,後期則將台灣劃分為五州三廳(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蓮港廳、台東廳、澎湖廳)。先後採用特別統治主義、內地延長主義以及皇民化運動等政策統治台灣{efn|1=日本史載,古代日本人稱台灣為高砂、高山國等。}}。
1937年,七七事變後,中國展開八年抗戰,期間一些台灣人加入日軍成為軍中雜役,極少數人則赴中國參加國民革命軍。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2月9日中國政府發出《中國對日宣戰佈告》,明確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間關係者,一律廢止」。
戰後時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在中國、台灣、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軍向同盟國之代表人蔣中正投降。8月3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隔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重慶成立臨時辦公處;9月20日公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10月2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在台灣運作, 國民政府將台灣設置為中華民國的一省。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台灣劃分行政區為8縣(由日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制)、9個省轄市(由日治時期的州轄市改制)。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隨着第二次國共內戰國民黨的失利,1949年,行政院決議將中央政府遷往台灣本島,台灣實質上成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淮台灣省試辦地方自治」[6]。台灣省政府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實施地方自治,調整行政區為5市16縣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設計委員會。< name="20世紀台灣全紀錄" />1956年,台灣省政府原位於台北市,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失利,而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遷往台北後,為防範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台北而癱瘓行政中樞,台灣省政府於1956年遷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7]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轄區減為4市16縣1管理局。1968年7月1日,原台北縣景美鎮、南港鎮、木柵鄉、內湖鄉及陽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鎮、北投鎮併入台北市,轄區減為4市16縣。1971年5月15日,台灣省政府析台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後改稱梨山建設管理局)。1973年7月1日正式升格,直轄於台灣省政府。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台灣省交通處之下,原轄區仍改為台中縣和平鄉。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原高雄縣小港鄉併入高雄市,轄區減為3市16縣。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行政區變更為5市16縣。1994年12月3日,台灣省舉行民選省長選舉,由中國國民黨所提名的宋楚瑜當選。
1998年12月20日,依照第四次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將台灣省虛級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為行政院的官派機關,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資格(同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台北縣、台中縣市及台南縣市改制為直轄市,而原高雄縣則與現有直轄市高雄市改制合併為一新直轄市,轄區減為3市12縣< name="五都改制"/>。2014年12月25日,原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轄區減為3市11縣< name="桃園升格第六都"/>。
行政區劃
省虛級化前
民國34年(1945年)10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在台灣運作,初分為9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市)、8縣(台北縣、新竹縣、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民國38年(1949年)8月,析置1管理局(草山管理局)。民國39年(1950年)8月,全台劃分為5市(基隆市、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16縣及1管理局。以後台北、高雄2市改制;新置新竹、嘉義2市及梨山1管理局(1973年升格,1981年降級)。至民國87年(1998年)台灣省虛級化前,全省轄有5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16縣(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
省虛級化後
台灣省為中華民國的一級行政區,實際管轄範圍包括台灣的部分區域(不含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與桃園六都)與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全省共劃分為11縣、3市(原依據省縣自治法稱「省轄市」,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後,回歸憲法條文規定稱為市)。
台灣省行政區劃圖 Political divisions of Taiwan Province. | |||||
No. | 區劃名稱 | 轄屬區域 | 政府所在 | 面積(km²) | 人口 |
---|---|---|---|---|---|
市 | |||||
1 | 基隆市 | 7區 | 中正區 | 132.7589 | Template:ROCCPD |
2 | 新竹市 | 3區 | 北區 | 104.1526 | Template:ROCCPD |
3 | 嘉義市 | 2區 | 東區 | 60.0256 | Template:ROCCPD |
縣 | |||||
4 | 新竹縣 | 1市3鎮9鄉 | 竹北市 | 1427.5369 | Template:ROCCPD |
5 | 苗栗縣 | 2市5鎮11鄉 | 苗栗市 | 1820.3149 | Template:ROCCPD |
6 | 彰化縣 | 2市6鎮18鄉 | 彰化市 | 1074.3960 | Template:ROCCPD |
7 | 南投縣 | 1市4鎮8鄉 | 南投市 | 4106.4360 | Template:ROCCPD |
8 | 雲林縣 | 1市5鎮14鄉 | 斗六市 | 1290.8326 | Template:ROCCPD |
9 | 嘉義縣 | 2市2鎮14鄉 | 太保市 | 1903.6367 | Template:ROCCPD |
10 | 屏東縣 | 1市3鎮29鄉 | 屏東市 | 2775.6003 | Template:ROCCPD |
11 | 宜蘭縣 | 1市3鎮8鄉 | 宜蘭市 | 2143.6251 | Template:ROCCPD |
12 | 花蓮縣 | 1市2鎮10鄉 | 花蓮市 | 4628.5714 | Template:ROCCPD |
13 | 台東縣 | 1市2鎮13鄉 | 台東市 | 3515.2526 | Template:ROCCPD |
14 | 澎湖縣 | 1市5鄉 | 馬公市 | 126.8641 | Template:ROCCPD |
註:基隆市與台灣省中間隔著直轄市新北市,不與省相鄰,故為台灣省的飛地。 |
台灣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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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區 | 專署駐地 | 代碼 | 縣等級 | 縣/市/局 | 治所 | 日治時期州域 | 沿革 |
省直轄地區 | 10001 | 未定 | 宜蘭縣 | 今宜蘭縣宜蘭市 | 台北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台北縣宜蘭、羅東、蘇澳3區及北峰區南澳、太平2鄉置縣。因清代設宜蘭縣於此,故名。 | |
10002 | 未定 | 新竹縣 | 新竹市(今新竹市東區原新竹市役所),民國78年(1989年)5月遷竹北鄉(今新竹縣竹北市) | 新竹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新竹縣新竹、竹東2區及新峰區尖石、五峰2鄉,與新竹市合併改制,仍稱新竹縣。 | ||
10003 | 未定 | 苗栗縣 | 苗栗鎮(今苗栗縣苗栗市) | 新竹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新竹縣苗栗、竹南、大湖3區及新峰區大安鄉置縣。因清代設苗栗縣於此,故名。 | ||
10004 | 未定 | 彰化縣 | 今彰化縣彰化市 | 台中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台中縣彰化、員林、北斗3區,與彰化市合併置彰化縣。因清代設彰化縣於此,故名。 | ||
10005 | 未定 | 南投縣 | 南投鎮(今南投縣南投市) | 台中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台中縣南投、竹山、能高、玉山4區及中峰區信義、仁愛2鄉置縣。因縣治設南投鎮而得名。 | ||
10006 | 未定 | 雲林縣 | 斗六鎮(今雲林縣斗六市) | 台南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台南縣斗六、虎尾、北港3區置縣。因清代設雲林縣於此,故名。 | ||
10007 | 未定 | 嘉義縣 | 嘉義市(今嘉義市東區原嘉義郡役所),民國80年(1991年)11月遷治今嘉義縣太保市 | 台南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台南縣嘉義、東石2區,與嘉義市合併置嘉義縣。因清代設嘉義縣於此,故名。 | ||
10008 | 未定 | 屏東縣 | 今屏東縣屏東市 | 高雄州 |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高雄縣屏東、潮州、東港、恆春、高峰5區及雄峰區霧台、瑪家、三地3鄉,與屏東市合併置屏東縣。因縣治設屏東市而得名。 | ||
10009 | 未定 | 台東縣 | 台東鎮(今台東縣台東市) | 台東廳 | 日治時期為台東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台東縣。 | ||
10010 | 未定 | 花蓮縣 | 今花蓮縣花蓮市 | 花蓮港廳 | 日治時期為花蓮港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花蓮縣。 | ||
10011 | 未定 | 澎湖縣 | 馬公鎮(今澎湖縣馬公市) | 澎湖廳 | 日治時期為澎湖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澎湖縣。 | ||
10012 | 不適用 | 基隆市 | 今基隆市中正區 | 台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 | ||
10013 | 不適用 | 新竹市 | 民國39年(1950年)前治今新竹市東區原新竹市役所;民國71年(1982年)後治今新竹市北區 | 新竹州 | 日治時期為新竹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為新竹縣轄市。民國71年(1982年)7月1日再升格為省轄市。 | ||
10014 | 不適用 | 嘉義市 | 今嘉義市東區 | 台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撤銷設新東、新西、新南、新北4鎮。民國40年(1951年)11月合併4鎮為嘉義縣轄市。民國71年(1982年)7月1日再升格為省轄市。 | ||
己裁撤、 或改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彰化市 | 彰南區(今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縣政府大樓) | 台中州 | 日治時期為台中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格為彰化縣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屏東市 | 中區(今屏東縣屏東市屏東縣政府大樓) | 高雄州 |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格為屏東縣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北市 | 建成區(今台北市大同區台北市政府舊廈) | 台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56年(1967年)7月1日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高雄市 | 治今高雄市鹽埕區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高雄州 |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68年(1979年)7月1日改制為直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高雄縣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中市 | 今台中市西區原台中州廳 | 台中州 | 日治時期為台中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台中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南市 | 中區(今台南市中西區原台南州廳),民國86年(1997年)10月1日遷今台南市安平區 | 台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台南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北縣 | 台北市城中區樺山(今台北市中正區),民國35年(1946年)底遷板橋鎮(板橋市,今新北市板橋區) | 台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北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台北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桃園縣 | 桃園鎮(今桃園市桃園區) | 新竹州 | 日治時期為新竹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新竹縣,民國39年(1950年)8月改名桃園縣。因縣駐地而得名。民國103年(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中縣 | 縣治員林鎮(今彰化縣員林市);民國39年(1950年)遷治豐原鎮(豐原市,今台中市豐原區) | 台中州 | 日治時期為台中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台中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台中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台南縣 | 新營鎮(新營市,今台南市新營區) | 台南州 |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台南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台南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高雄縣 | 初治今高雄市三民區高雄中學,民國35年(1946年)4月1日遷治鳳山鎮(鳳山市,今高雄市鳳山區) | 高雄州 |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高雄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高雄直轄市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陽明山管理局 | 北投鎮(今台北市北投區建國街) | 台北州 | 民國38年(1949年)8月劃台北縣北投、士林二鎮獨立直屬於草山管理局,民國39年(1950年)4月26日改名陽明山管理局。民國57年(1968年)7月1日起劃入台北市。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梨山建設管理局 | 和平鄉梨山村(今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梨山賓館) | 台中州 | 民國60年(1971年)5月15日,台灣省政府析台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後改稱梨山建設管理局)。民國62年(1973年)2月19日,台灣省政府向行政院正式發出改制公文,行政院於2月22日正式核淮。7月1日正式升格,直轄於台灣省政府。民國70年(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台灣省交通處之下。 |
行政區劃年表
台灣省行政區劃年表 | ||||||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 ||||||
西元 | 民國紀元 | 縣 | 市 | 局 | 其他 | 行政區劃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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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 | 民國34年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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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 民國35年 | 8 | 9 | |||
1947年 | 民國36年 | 8 | 9 | |||
1948年 | 民國37年 | 8 | 9 | |||
1949年 | 民國38年 | 8 | 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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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 民國39年 | 16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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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 | 民國40年 | 16 | 5 | 1 | ||
1952年 | 民國41年 | 16 | 5 | 1 | ||
1953年 | 民國42年 | 16 | 5 | 1 | ||
1954年 | 民國43年 | 16 | 5 | 1 | ||
1955年 | 民國44年 | 16 | 5 | 1 | ||
1956年 | 民國45年 | 16 | 5 | 1 | ||
1957年 | 民國46年 | 16 | 5 | 1 | ||
1958年 | 民國47年 | 16 | 5 | 1 | ||
1959年 | 民國48年 | 16 | 5 | 1 | ||
1960年 | 民國49年 | 16 | 5 | 1 | ||
1961年 | 民國50年 | 16 | 5 | 1 | ||
1962年 | 民國51年 | 16 | 5 | 1 | ||
1963年 | 民國52年 | 16 | 5 | 1 | ||
1964年 | 民國53年 | 16 | 5 | 1 | ||
1965年 | 民國54年 | 16 | 5 | 1 | ||
1966年 | 民國55年 | 16 | 5 | 1 | ||
1967年 | 民國56年 | 1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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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 | 民國57年 | 1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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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 民國58年 | 16 | 4 | |||
1970年 | 民國59年 | 16 | 4 | |||
1971年 | 民國60年 | 16 | 4 | |||
1972年 | 民國61年 | 16 | 4 | |||
1973年 | 民國62年 | 1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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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 | 民國63年 | 1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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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 民國64年 | 16 | 4 | 1 | ||
1976年 | 民國65年 | 16 | 4 | 1 | ||
1977年 | 民國66年 | 1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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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 民國67年 | 16 | 4 | 1 | ||
1979年 | 民國68年 | 16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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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 民國69年 | 16 | 3 | 1 | ||
1981年 | 民國70年 | 1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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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 民國71年 | 1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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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 民國72年 | 16 | 5 | |||
1984年 | 民國73年 | 16 | 5 | |||
1985年 | 民國74年 | 16 | 5 | |||
1986年 | 民國75年 | 16 | 5 | |||
1987年 | 民國76年 | 16 | 5 | |||
1988年 | 民國77年 | 16 | 5 | |||
1989年 | 民國78年 | 16 | 5 | |||
1990年 | 民國79年 | 16 | 5 | |||
1991年 | 民國80年 | 16 | 5 | |||
1992年 | 民國81年 | 16 | 5 | |||
1993年 | 民國82年 | 16 | 5 | |||
1994年 | 民國83年 | 16 | 5 | |||
1995年 | 民國84年 | 16 | 5 | |||
1996年 | 民國85年 | 16 | 5 | |||
1997年 | 民國86年 | 16 | 5 | |||
1998年 | 民國87年 | 1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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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民國88年 | 16 | 5 | |||
2000年 | 民國89年 | 16 | 5 | |||
2001年 | 民國90年 | 16 | 5 | |||
2002年 | 民國91年 | 16 | 5 | |||
2003年 | 民國92年 | 16 | 5 | |||
2004年 | 民國93年 | 16 | 5 | |||
2005年 | 民國94年 | 16 | 5 | |||
2006年 | 民國95年 | 16 | 5 | |||
2007年 | 民國96年 | 16 | 5 | |||
2008年 | 民國97年 | 16 | 5 | |||
2009年 | 民國98年 | 16 | 5 | |||
2010年 | 民國99年 | 1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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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民國100年 | 12 | 3 | |||
2012年 | 民國101年 | 12 | 3 | |||
2013年 | 民國102年 | 12 | 3 | |||
2014年 | 民國103年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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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民國104年 | 11 | 3 | |||
2016年 | 民國105年 | 11 | 3 | |||
2017年 | 民國106年 | 11 | 3 | |||
2018年 | 民國107年 | 11 | 3 |
政府體制
省會
中華民國政府於民國38年(1949年)底遷台後,中央政府所在地及台灣省省會都設在台北市。為防範中共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台北而直接癱瘓行政中樞,中央政府於民國45年(1956年)著手疏遷計畫,規劃將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議會與故宮遷移至台中縣霧峰鄉坑口村(今台中市霧峰區坑口里),興建辦公及宿舍群,作為戰時指揮中樞,並命名為光復新村。
因土地徵收作業未趕上中央疏遷的期限,政府改在南投縣南投市虎山山麓营盘口庄建設,民國46年(1957年)建造完成,占地約200公頃,命名為中興新村,6月30日,省府正式遷南投縣中興新村;在台中市亦有黎明辦公區(精省後,改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園區)。
最高首長
1945年10月25日,在台日軍向同盟國的代表人蔣中正投降,台灣納入中華民國管轄。不同於中華民國其他省份,國民政府當時以「台灣省行政長官」作為台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前福建省主席陳儀出任。由於政府的種種倒行逆施,民不聊生之下[8],於1947年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民怨至此總爆發,各地發生軍民衝突,政府增援國軍抵台鎮壓屠殺與清鄉[9]:8318。3月23日,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4月22日,鑑於行政長官公署治台失敗,行政院會議通過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5月16日,台灣省政府正式成立,台灣省政府主席(簡稱省主席)取代台灣省行政長官成為台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name="民國史大事記"/>:8305[10]。
台灣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負責台灣省內事務,由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員,並舉派其中一員任職主席。1994年,首次舉行台灣省省長直接民選,由宋楚瑜當選。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後,台灣省政府進行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通稱「精省」或「凍省」),省長職務再度改為省主席,由總統指派。因《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精簡台灣省的行政組織與功能。
2006年1月24日,因立法院未批淮台灣省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員的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據此宣佈停止任命台灣省相關公職,持續向精省、政府架構精簡化的方向努力。1月25日由鄭培富以台灣省政府秘書長兼任代理台灣省政府主席。2007年12月7日發布總統令任命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兼任台灣省主席。2008年5月20日發布總統令任命政務委員蔡勳雄兼任台灣省主席,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漸成慣例,從此維持至今。
現在的省政組織架構
省政府
- 首長: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二人)
- 省府委員:無
- 行政組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 業務組室:民政衛環組、教文及資料組、財經教法組、行政組
- 任務編組:台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省諮議會
- 設諮議長一人、諮議會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諮議長)
- 業務編組:議事組、研究組
- 行政編組:行政組、人事室、會計室
注釋
參考文獻
- ↑ 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月報 2011.4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10-26. 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處
- ↑ 民國106年7月全國各縣市人口統計, 內政部統計處
- ↑ 桃園升格第6都 內政部審查通過.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3日 [2017-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6) (中文(繁體)).
- ↑ 諸蕃志
- ↑ 廈門日報,閩台密不可分:台灣省由來,2005-10-11
- ↑ 張之傑等《20世紀台灣全紀錄》,台北,錦繡出版社,1991年。
- ↑ 李錫璋. 台灣省會所在地 省府:中興新村. 中央社. 2010-03-08 [2010-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6) (中文).
- ↑ 葛超智(George H. Kerr)、託管論與二二八事件之關係,蘇瑤崇,國史館學術集刊 第4期,20040901
-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 ↑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32-136、161-169、 214-220;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5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