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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隸校尉部西漢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所設置,是司隸校尉的管轄地,司隸校尉也相當於一州的刺史,不過因為他所監察的是近畿各郡,所以在名義上、權力上都異於其他各州的刺史。司隸校尉與州刺史,不是行政官吏,而只是負責監察責任的人員,當然不能算是地方政府的一級。

目錄

管轄範圍

西漢時監管區域約相當於今陝西中部、甘肅東部、山西西部的地區。司隸校尉部置河東、平陽、河內、弘農、河南尹等四郡一尹,下轄55。管轄的範圍就是今陝西秦嶺以北,隴縣、彬縣、黃陵、洛川、宜川以南,山西永和,汾西以南,霍縣、沁水、陽城以西,西峽以北地區。

東漢時,司隸校尉部成為正式行政區,治所在首都洛陽,管轄範圍更大,包括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河南尹、弘農郡、河內郡、河東郡,相當於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和陝西渭河平原,並列為東漢十三州[1]之一,故也稱司州。

西晉沿用,仍治都城洛陽。

五胡亂華後,晉室南遷,北方既失,因而廢除。

西漢京畿地區

西漢時劃分天下為13個刺史部(均為監察區),僅京畿地區之7郡未設刺史,直屬於中央,後由司隸校尉監督。其區域約相當於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北部、山西省南部及陝西省渭河平原。

郡級行政區

京畿地區在秦末,分屬內史及河內、河東、三川3郡地。漢高祖元年(前206年),項羽分封十八王:章邯(封雍王,領內史西半部)、司馬欣(封塞王,領內史東半部)、司馬卬(封殷王,領河內郡)、魏咎(封西魏王,領河東郡)、申陽(封河南王,領三川郡)於此[2]

同年八月,劉邦滅塞、雍二國,置渭南、河上、中地3郡。高祖二年(前205年)十月,滅河南國,置河南郡;三月滅殷國,置河內郡;九月滅西魏國,置河東郡,共計6郡。高祖九年(前198年)罷渭南、河上、中地3郡,復為內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內史為左、右內史。元鼎四年(前113年)析左內史及南陽、河南2郡置弘農郡。太初元年(前104年)左內史改置左馮翊,右內史改置京兆尹及右扶風,共計7郡。至西漢末未變。

京兆尹

秦代屬內史轄地,漢初屬塞國。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滅國,置渭南郡,領12縣。高祖九年(前198年)罷郡,復為內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內史置右內史,領32縣。太初元年(前104年)分右內史置,領原右內史華陰、下邽、藍田等縣,郡治長安縣。新置奉明縣。漢末領12縣,同前。

左馮翊

秦代屬內史轄地,漢初屬塞國。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滅國,置河上郡,領16縣。高祖九年(前198年)罷郡,復為內史。建元五年(前136年),分內史置左內史。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左馮翊,領原左內史頻陽、重泉、高陵等縣,郡治長安縣。後新置雲陵縣。西漢末領24縣,同前。

右扶風

秦代屬內史轄地,漢初屬雍國。高祖元年(前206年)八月滅國,置中地郡,領15縣。高祖九年(前198年)罷郡,復為內史。太初元年(前104年)改主爵都尉置右扶風,領原右內史渭城、斄縣等縣,郡治長安縣。後新置平陵縣,武功縣改名漢光邑。西漢末領21縣,同前。

弘農郡

元鼎四年(前113年)析左內史商、上雒、弘農3縣,南陽郡丹水、析縣2縣,河南郡陸渾、盧氏、陝縣、宜陽、黽池、新安6縣置,郡治弘農縣。西漢末領縣同前。

河東郡

秦代舊郡,漢初屬西魏國。高祖二年(前205年)滅國,復置河東郡。郡治安邑縣。西漢末領安邑、大陽、猗氏、解縣、蒲反、河北、左邑、汾陰、聞喜、濩澤、端氏、臨汾、垣縣、皮氏、長脩、平陽、襄陵、彘、楊、北屈、蒲子、絳縣、狐讘、騏24縣。

河內郡

秦代舊郡,漢初屬殷國。高祖二年(前205年)滅殷國,復置河內郡。郡治懷縣。西漢末領懷、汲、武德、波、山陽、河陽、州、共、平皋、朝歌、脩武、溫、野王、獲嘉、軹、沁水、隆慮、盪陰18縣。

河南郡

秦代名三川郡。漢初屬河南國。高祖二年(前205年)滅河南國,置河南郡。西漢末領雒陽、滎陽、偃師、京、平陰、中牟、平、陽武、河南、緱氏、卷、原武、鞏、谷成、故市、密、新成、開封、成皋、苑陵、梁、新鄭22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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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