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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宾

图片来自华人百科

台湾法学家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年9月13日
逝世 2018年6月20日(2018岁-06-20)(80岁)
籍贯 台湾台南
政党

学 历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
    (1960年)

经 历

  •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候补法官(1967年-1968年)
  •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处候补检察官(1968年-1969年)
  •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官(1969年-1973年)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1973年-1976年)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襄阅书类检察官(1976年-1977年)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庭长(1977年-1982年)
  •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1982年-1986年)
  • 最高法院法官(1986年-1999年5月17日)
  •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庭长(1994年12月1日-1999年3月15日)
  • 台湾高等法院院长(1999年3月15日-2001年9月18日)
  • 最高法院院长(2001年9月18日-2007年9月12日)
  • 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法窗夜语》法学顾问(1987年)

吴启宾(生1937年9月13日-2018年6月20日殁),台湾台南市人,中华民国司法官,曾任最高法院院长。[1]

生平

日治昭和12年(1937年)9月13日生。民国42年(1953年)6月,台南一中初中部毕业。民国45年(1956年)6月,台南一中高中部毕业(战后第11届)。民国49年(1960年)6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民国55年(1966年)12月,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第7期结业。[1]

民国56年(1967年)1月进入法院服务。历任一、二审法院检察官、庭长,司法院第一厅帮办(即司法院民事厅副厅长),最高法院法官、庭长。民国60年(1971年)司法节,获选为资深绩优人员。民国66年(1977年),因“小时生活贫苦,父亲眼瞎,端赖母亲替人洗衣维持生活,任职法官能在案多事繁人欲横流中,坚持原则,依法判断曲直,清廉寡欲,刚毅精神,勇于任事,为一模范法官”而获选第15届中华民国十大杰出青年。民国92年12月14日获选为台南一中第6届杰出校友[1]。1987年任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法窗夜语》法学顾问。

民国88年(1999年)3月,出任台湾高等法院院长。曾任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民国90年(2001年)9月,出任最高法院院长,任内首开院长兼任审判长参与审判之先例。他还同时担任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司法官训练所兼任讲座。2007年8月30日,司法院发布新闻稿称,最高法院院长吴启宾将于2007年9月12日届龄退休,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任命杨仁寿为最高法院院长。[2][3]

著作

  • 吴启宾,《租赁法论》,一版五南出版,1998年/ 二版新学林出版,2018年
  • 吴启宾,《土地法规与民事审判实务》,自版,1984年
  • 吴启宾,《法窗夜语》
  • 吴启宾,《今事今判》

公职

司法职务
前任:
林明德
最高法院院长
2001年—2007年
继任:
杨仁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