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吳啟賓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吳啟賓

圖片來自華人百科

台灣法學家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37年9月13日
逝世 2018年6月20日(2018歲-06-20)(80歲)
籍貫 台灣台南
政黨

學 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1960年)

經 歷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1967年-1968年)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1968年-1969年)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官(1969年-1973年)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3年-1976年)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襄閱書類檢察官(1976年-1977年)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庭長(1977年-1982年)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1982年-1986年)
  • 最高法院法官(1986年-1999年5月17日)
  •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庭長(1994年12月1日-1999年3月15日)
  •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1999年3月15日-2001年9月18日)
  • 最高法院院長(2001年9月18日-2007年9月12日)
  • 公共電視節目製播組《法窗夜語》法學顧問(1987年)

吳啟賓(生1937年9月13日-2018年6月20日歿),台灣台南市人,中華民國司法官,曾任最高法院院長。[1]

生平

日治昭和12年(1937年)9月13日生。民國42年(1953年)6月,台南一中初中部畢業。民國45年(1956年)6月,台南一中高中部畢業(戰後第11屆)。民國49年(1960年)6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民國55年(1966年)12月,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7期結業。[1]

民國56年(1967年)1月進入法院服務。歷任一、二審法院檢察官、庭長,司法院第一廳幫辦(即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庭長。民國60年(1971年)司法節,獲選為資深績優人員。民國66年(1977年),因「小時生活貧苦,父親眼瞎,端賴母親替人洗衣維持生活,任職法官能在案多事繁人慾橫流中,堅持原則,依法判斷曲直,清廉寡慾,剛毅精神,勇於任事,為一模範法官」而獲選第15屆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民國92年12月14日獲選為台南一中第6屆傑出校友[1]。1987年任公共電視節目製播組法窗夜語》法學顧問。

民國88年(1999年)3月,出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曾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民國90年(2001年)9月,出任最高法院院長,任內首開院長兼任審判長參與審判之先例。他還同時擔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司法官訓練所兼任講座。2007年8月30日,司法院發布新聞稿稱,最高法院院長吳啟賓將於2007年9月12日屆齡退休,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任命楊仁壽為最高法院院長。[2][3]

著作

  • 吳啟賓,《租賃法論》,一版五南出版,1998年/ 二版新學林出版,2018年
  • 吳啟賓,《土地法規與民事審判實務》,自版,1984年
  • 吳啟賓,《法窗夜語》
  • 吳啟賓,《今事今判》

公職

司法職務
前任:
林明德
最高法院院長
2001年—2007年
繼任:
楊仁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