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文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家一級文物(一級文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中國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文物藏品中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的定級,是「珍貴文物」三個級別中之最高等級。
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文物收藏單位對收藏的文物進行等級區分並設置藏品檔案,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則將其行政區域內的一級文物藏品檔案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定級標準
- 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生產關係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歷代生產力的發展、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科學發明創造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各個民族社會歷史發展時期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歷代反抗剝削、壓迫和著名起義領袖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歷代中外關係和在政治、經濟、軍事、科技(科學和技術)、教育、文化、藝術、宗教、衛生、體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中華民族抗禦外侮,反抗侵略的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歷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科學家、發明家、教育家、文學家、藝術家等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 各個民族生活習俗、文化藝術、工藝美術、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代表性文物;
- 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 與中國近代(1840—1949)歷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範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重大建設成就、重要領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範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有關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重大事件和傑出領袖人物的革命實踐活動,以及為中國革命做出重大貢獻的國際主義戰士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與中國共產黨和近代其他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愛國僑胞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 其他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
數量和收藏
根據《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數據公報》,中國(大陸)全國文化文物系統一級文物藏品總數達218911件。[1]據《全國館藏一級文物總目錄(2005)》,館藏一級文物在500件(套)以上的文物收藏單位有15家,依次為:
- 故宮博物院
-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品保管二部
-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品保管一部
- 山東省博物館
- 南京博物院
-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 陝西省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
- 陝西歷史博物館
- 四川省博物院
- 北京魯迅博物館
- 甘肅省博物館
- 天津博物館
- 湖北省博物館
- 上海博物館
- 河南博物院
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一級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損品,禁止出境展覽。
根據國家文物局發布的《首批禁止出國 (境) 展覽文物目錄》,共有64件 (組) 一級文物禁止出國 (境) 展出;《第二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書畫類)》,37件 (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94件(組);共計195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