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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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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5月,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1]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2018年0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目录

历史沿革

201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

2018年0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机构职责

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现任领导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庄荣文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牛一兵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赵泽良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

历任领导

历任主任:王晨

相关动态

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2],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