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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藩关系基于中国古代的华夷国际秩序,具体内容为藩属国的国王继位,须经过宗主国的册封,才算取得合法的地位;藩属国需定期向宗主国朝贡;宗主国负有帮助藩属国维护统治秩序的责任。 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特点

中国近代史上列强侵略与反侵略的抗争,正是该叙述的主旋律之一。在这样的语境下,列强对周边国家的侵略是与对华侵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形成了中国的宗藩关系认识的一个基础。而追溯20世纪对宗藩关系的认识与历史记忆,则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将宗藩关系描述成近代意义上的宗主国与藩属国,或是作为中国一部分的藩属国倾向。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昔日的册封国是藩属国,即中国的一部分,在国权回收运动中属于回收的对象。 第二,对宗藩关系给予肯定评价。如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第三,由于宗藩关系是以与邻国的上下等级关系为前提,上世纪30年代以后,宗藩关系的叙述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强调中国和周边国家同为列强侵略的受害者,应携手合作抵抗帝国主义的逻辑。[1]

产生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明清时期,中国周边的主要国家通过向中国派遣使节、行“臣下之礼”而获得册封。日本足利义满也接受了明朝廷的册封。宗番关系形成的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宗藩关系所蕴含的并不是规范的国际关系,该关系的基础是华夷秩序。以中国为“华”、周边国家为“夷”的世界观,及内含的礼的秩序,构成了宗藩关系的基础。 宗藩关系在事实上消亡后,考察20世纪中国近代史中关于宗藩关系历史记忆的形成变得十分重要。清末编纂的中小学校历史教科书中,周边的册封国家沦为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纳入其版图的过程,并非作为世界史,而是作为“中国(本国)史”的一部分被描写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