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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定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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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定祀典是指明朝第十二代皇帝明世宗朱厚熜继位后,因为了确定其生父朱祐杬的尊号,即大礼议之争,进而发展成为对于流传下来的祭祀礼制的变革的事件。明世宗以“天地合祀,不合古制”为由召集群臣议郊祀典礼。最终以改变自明朝建立以来的在天坛进行的天地合祀,重定四郊分别进行祭祀天、地、日、月[1]。此后明、两朝均沿用四郊分祀制度。

建筑

圜丘位于现在的北京天坛南半部;方泽坛即现在的地坛公园;朝日坛则处于现在北京朝阳门外东南日坛路东,现称日坛;夕月坛位于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南礼士路西侧,月坛北街以南,现称月坛。四处祭祀建筑均完整保留至今,均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清两朝均用沿用此四处用于祭祀。

议论过程

嘉靖七年(1528年)明世宗以“祭之于坛谓之天,祭之屋下谓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见有祭天之礼也。况上帝皇地祇合祭一处,亦非专祭上帝。”为由,想分别建立两个郊祀台,加上日月,共四个祭坛。明世宗向大学士张孚敬征询意见,但张孚敬向明世宗说祖制已定,不敢随意更改。于是明世宗掷筊请示明太祖将合祀改为分祀一事,却呈现不吉之兆。后过问翟銮,翟銮对于祭祀的细节、沿革竟无言以对。又过问礼部尚书李时,李时认为恢复分祀制度是需要些时日的,必须广泛地选择对这方面有学问的大臣,一起论议此事。旋即又再度掷筊请示明太祖,却仍旧呈现不吉之兆。议论遂暂且被搁置一旁。

嘉靖九年(1530年)二月,夏言请求分开祭祀天地。请明世宗亲耕于京师南郊,皇后亲蚕于京师北郊,为天下人示范。明世宗因为这南北郊的说法与分别建立两个郊祀台的说法一致,所以令张孚敬以诏书询问.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1):“世宗嘉靖九年二月,给事中夏言请更郊祀。洪武初,中书省臣李善长等进《郊社宗庙议》:“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则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太岁从;夏至则祀地于方泽,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从。德祖而下四代各为庙,庙南向,以四时孟月及岁除凡五享。孟春特祭于各庙,孟夏、孟秋、孟冬、岁除则合祭于高祖庙。祀社稷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太祖从之。行之十年,水旱不时,多灾异。太祖曰:“天地犹父母也,泥其文而情不安,不可谓礼。”乃以冬至合祀天地于奉天殿,列朝仍之。至是,给事中夏言上言:“古者祀天于圜丘,祭地于方泽。是故兆于南郊,就阳之义;瘗于北郊,即阴之象。凡以顺天地之性,审阴阳之位也。岂有崇树栋宇,拟之人道者哉!至于一祖二宗之配享,诸坛之从事,不于二至而于孟春,稽之古礼,俱当有辨。因引程、朱之论,以驳合祀之不经。”疏入,上方以大礼恚群臣,将大有更易,得之甚悦。赐言四品服织币,以旌其忠。”

同年四月,廷臣集议郊祀典礼。先是,霍韬上疏说:“分郊为紊朝政、乱祖制。”明世宗置之不理。后霍韬又上疏说:“祖宗定制不可变。《周礼》为王莽伪书,儒议论皆为梦语。东西郊之说起,自是而九庙亦可更矣。”明世宗大怒,将霍韬下诏狱。此次讨论结果,右都御史汪𬭎编修程文德给事中孙应奎、御史李循义等八十二人均主张分开祭祀。大学士张孚敬、董玘闻渊等八十四人亦主分开祭祀,但已经形成的条规不宜轻易更改,且时机还不合适。尚书李瓒、编修王教、给事中魏良弼、御史傅炯行人秦鳌柯乔等二十六人同样主张分开祭祀,但想以山川坛做为祭祀地祇的祭坛。尚书方献夫李承勋詹事霍韬、魏校、编修徐阶郎中李默王道等二百十六人主张合并祭祀。英国公张仑等一百九十八人则没有表明态度。明世宗对此不是很满意,下令重新商议天地分祀之事。于是张孚敬便多方引用《五经》及诸言郊祀者,细致剖析合祀的缺点,公开分祀的优点,并将这本条议命名为《郊祀考议》,上呈给明世宗。又上疏对明世宗说:“太祖、太宗分配未当。”明世宗同意其郊议疏所陈述的内容,但不批复。同时方献夫、霍韬亦上疏说,先前主张合祀是有过错的。明世宗不再过问此事,旋即恢复了霍韬的官职。

五月,四郊各坛开始建造,明世宗称:“分祀良是。”于是便下令建圜丘于南郊,其北为皇穹宇;建方丘于北郊,其南为皇祗室;作朝日坛于东郊;夕月坛于西郊。十月,圜丘竣工。次年夏,方丘及朝日坛、夕月坛依序竣工,分祀之制遂成规制。

参考文献

  1. 皇权与礼制:明嘉靖朝的郊祀礼改革 - 国立暨南国际大学教职员 (PDF).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