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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书要录

法书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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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法书要录

作者;张彦远

创作年代;唐代

卷数;十卷

'''法书要录'''》是唐代张彦远编撰的一部书法学论著总集,共十卷。张彦远字爱宾,河东(今山西永济)人。出身于缙绅大族,高祖曾祖和祖父皆曾为相,有“三相张家”之称。[1]

目录

作者简介

张彦远字爱宾,河东(今山西永济)人。出身于缙绅大族,高祖、曾祖和祖父皆曾为相,有“三相张家”之称。张彦远官至大理卿。他博学有文辞,尤工书法,擅长隶书。曾书有《三祖大师碑阴记》、《山行诗》等作品。张彦远家中世藏法书名画甚富,尤精于书画鉴赏之学。工书,楷、隶俱善。另撰有《历代名画记》,自称“得此二书,则书画之事毕矣”。

作品简介

法书要录》十卷,书法学论著总集,唐朝张彦远编撰。

法书要录》辑录了从东汉至唐元和(806年—820年)年间的书法理论著作共三十九种,其中有的只存其目,实只三十四篇。其中赵壹的《非草书》、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王僧虔《论书》、张怀瓘的《书断》等皆为古代书论中的名篇,流传甚广的传为卫铄的《笔阵图》和王羲之的《题笔阵图后》亦收入其中。《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谓之“采摭繁复,后之论书者,大抵以此为据”。

法书要录》为传世最早的书论专集。收载东汉至唐宪宗元和时各代名家书法理论文章和著名法书著录等,凡三十四种,皆具录原文。未见原书者,则存其目。对自视以为伪托者,如王羲之《教子敬笔论》、张怀瓘《六体书论》等,均在目录下俱注“不录”。

卷一录后汉赵壹《非草书》,晋王羲之《论书》、《教子敬笔论》(不录),晋卫夫人《笔阵图》等;卷二录梁虞鲧《论书表》,梁武帝《书评》,王羲之《题笔阵图后》,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梁庾元威《论书》,梁庾肩吾《书品》,梁袁昂《古今书评》,陈释智永《题右军乐毅论后》,后魏江式《论书》;卷三录唐虞世南《书旨述》,褚遂良军书目]]》,李嗣真《后书品》,武平一《徐氏法书记》,徐浩《论书》、《古迹记》,何延之《兰亭记》,褚遂良拓本《乐毅论记》,崔备书《飞白萧字记》,李约壁书《飞白萧字记》、《大父相国高平公萧斋记》,蔡恽书《无定体论》(存目);卷四录颜师古注《急就章》(存目),张怀瓘《书估》、《二王等书录》、《书议》、《文字论》、《六体书》(存目)、《唐朝叙书录》,韦述《叙书录》,卢元卿《法书录》;卷五、卷六录窦展《书述赋》;卷七、卷八、卷九录张怀瑾《书断》;卷十录《右军书记》等。

此书采集资料极丰,选择校核亦精。东汉以来,关于书学的论著,多因此而得以保存,其中不少遗文佚篇,亦往往赖以流传,如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李嗣真的《后书品》,庾肩吾的《书品》,张怀罐的《书断》等。又如王倍的:《文字志》正文早佚,《法书要录》也录其存目。此书最后一卷为《右军书记》,附二王法帖释文四百八十二条,其中大王之帖有《十七帖》、《兰亭序》等四百六十有五,小王之帖有十七,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诠注。而彦远所删,或注“不录”,非由阙佚;盖由精审,察为流俗所传,知为伪托者。因而可见,《法书要录》无论从体例,或者从内容来看,均在我国书学史上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其对历代名迹的收集、鉴别和保存上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使它成为后世书法研究者所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

版本

传世有《津逮秘书》本、《学津讨原》本、《书苑》本、明正德嘉靖问刊本、涵芬楼何义门校本、《四库全书》本和《丛书集成》本等,流传较广的是人民美术出版社和上海书画出版社排印本。

参考来源

《法书要录校理》出版|一本书了解张彦远与他的《历代名画记》

参考资料

  1. 张彦远《法书要录》(全文),360doc个人图书馆 ,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