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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弼(1569年-1625年),末杰出将领,字飞百,号芝冈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昌)人。

生平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进士,由推官擢御史,巡按辽东。《明史》称其“有胆知兵,善左右射”,“性刚负气,好谩骂,不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熊廷弼守辽东时,指出李成梁罪可至死,并提出保卫辽东的方略——“实内固外”和“以夷攻夷”,修建七百馀里的边墙以及城池七座、墩台一百馀座,还建粮仓十七所,三年之内屯积粮谷三十万石。于是辽东局势有所好转。

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萨尔浒大败,辽东攻守之势从此易位。朝廷命熊廷弼为大理寺丞兼河南道御史,到辽东慰问。熊廷弼上任逮捕了准备逃跑的知州李尚皓;斩杀逃将刘遇节等,以求稳定军心。前辽东经略杨镐被熊廷弼逮解进京下狱,前辽东总兵李如柏(李成梁之子,萨尔浒大败中唯一没有被歼灭的一路总兵)被召回北京后自杀。熊廷弼当时屯兵筑城,将辽东局势扭转。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时明神宗方死,明光宗即位。努尔哈赤再率兵攻打沈阳,熊廷弼亲自督阵,击退后金,于是辽东局势初步稳定下来。九月,明光宗死,明熹宗即位。此时杨镐的叔父杨渊怪熊廷弼不肯保奏杨镐,反把他押解进京,所以联手与熊廷弼不睦的御史冯三元、大学士顾慥、尚书姚宗文等上疏弹劾熊廷弼,说熊廷弼在边地假名增税,勒索小民,声言筑城御敌,实是误国欺君。明熹宗诏下熊廷弼于狱。左辅杨涟上疏挽救,才下旨革熊廷弼职。廷弼被罢职,由袁应泰接替指挥。结果几个月后,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沈阳、辽阳相继沦陷,袁应泰畏罪自杀。

明熹宗再度起用熊廷弼,任命其为辽东经略,同时任命王化贞为辽东巡抚,熊廷弼提出了“三方布置策”以守为主的战略思想,“广宁用马步列垒河上,以形势格之,缀敌全力;天津、登、莱各置舟师,乘虚入南卫,动摇其人心,敌必内顾,而辽阳可复。”。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努尔哈赤亲率五万人马,分三路向河西进攻。渡过辽河,攻占西平堡王化贞调出广甯闾阳的守兵去攻打后金军队,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广宁守军孙得功反叛,王化贞弃城而逃,途中路遇熊廷弼时,“化贞哭,廷弼微笑曰:六万众一举荡平,竟何如?”化贞惭,议守宁远及前屯。廷弼曰:“嘻,已晚,惟护溃民入关可耳。”广宁失守,熊廷弼竟未率军入城进行殊死战,尽守土之责,只是消极退至山海关,接著王化贞也退入关内。山海关以外的整个辽东完全被努尔哈赤占领,消息传至北京,上下大震,“京师戒严,士大夫日夜潜发其币南还,首鼠观望”。王在晋上疏:“东事一坏于清(河)、抚(顺),再坏于开(原)、铁(岭),三坏于辽(阳)、沈(阳),四坏于广宁。初坏为危局,再坏为败局,三坏为残局,至于四坏则弃全辽而无局,退缩山海,再无可迟。”

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明政府将王化贞、熊廷弼逮捕听候审理,后经刑部和大理寺的审判,二人处以死刑。杨涟左光斗等人上书冤之,反被诬以受赂,东林党人皆入大狱。熊廷弼被杀不只是因为他丢掉辽东,也是由于魏忠贤的陷害。天启初年东林党人和魏党斗争激烈。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东林党人左副都御史杨涟上疏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罪状。魏忠贤大兴党狱,为了迫害东林党人,就乘机诬陷东林党人接受熊廷弼贿赂。他的党徒又编造伪书《辽东传》陷害熊廷弼,通过杀害熊廷弼,来打击东林党。天启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五更,刑前,主事张时雍见熊廷弼胸前挂一执袋,问是何物?熊廷弼答道:“此谢恩疏也。”张时雍冷笑道:“公不读《李斯传》乎?囚安得上书!”熊廷弼怒道:“此赵高语也。”张时雍一时无言。熊廷弼的长子熊兆珪,不堪受辱而自杀,人们无不为之“愤叹 ”。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伏诛,工部主事徐尔一等上疏为熊廷弼申冤,不果。第二年五月,大学士韩爌再上疏成功,熊廷弼得以归葬故里。

崇祯元年秋徐尔一上疏

崇祯二年五月韩爌上疏

评价

《明史》:“惜乎廷弼以盖世之材,褊性取忌,功名显于辽,亦隳于辽。假使廷弼效死边城,义不反顾,岂不毅然节烈丈夫哉!广宁之失,罪由化贞,乃以门户曲杀廷弼,化贞稽诛者且数年。”

近人阎崇年则认为熊廷弼第一次巡佐辽东有功,第二次有方,第三次则有功、有过。他虽被委以重任,其三方布阵的构思也曾经被认同,而实际上根本无法实施,即使没有王化贞扯后腿,广宁(今辽宁北宁市)之失也是必然的结果。当时广宁虽然失守,但后金军尚未到达广宁,仅有叛将孙得功哗变,“守御之具甚备,即贼至城下,未必可攻而入也。”以熊廷弼在军中威信,又有一支可靠的兵马,应是可镇压乱兵。再者,即使广宁确定已不可守,如王化贞所言,守卫宁前(宁远、前屯),后金兵力有限,无力深入,整个辽东也未必沦陷。但熊廷弼只是看王化贞闹笑话,将物资一律烧毁,引导数十万军民退守山海关,却没有进行最后的广宁保卫战,于是金兵不费一兵一卒占领辽东,成为后来魏党杀熊廷弼的一大口实[1]

镇守辽东反被问罪

熊廷弼镇守辽东,居功至伟,但最终被问罪,大致有两个原因。

党争之害
明末朝政腐败,党派林立。以原吏部郎中顾宪成为首,一批下野官吏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讽议朝政,一部分在职官吏如赵南星等也遥相应合,东林党因此得名。与此同时,另有一批官吏士绅组成浙、齐、楚、宣、昆各党派。这些党派既互有矛盾,又互相利用。其中,以东林党人势力最为强大。

起初,只是东林党与齐、楚、浙三党之争,后来则演变为东林党与阉党之争。到明熹宗天启年间,东林党人得势,浙、昆、宣各党派受到排斥。于是,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宦便与浙、齐、楚、宣、昆各党中的一部分人结成联盟,被东林党称为“阉党”,形成了直接对抗。照理说,熊廷弼原为楚党,与东林党人并不是一路人。但是,当时的东林党代表人物杨涟等人,曾在辽东军事等问题上为熊廷弼说过好话,熊廷弼同后来所谓的“东林党六君子”也有不错的个人关系。这一切,都为其最终的杀身之罪埋下了祸根。

据《明史》记载:“天启元年,沈阳破,应泰死,廷臣复思廷弼。”甚至有人感叹:“使廷弼在辽,当不至此。”于是,熊廷弼被召出山,重任辽东经略。

然而,阉党们不放心,“搭班子”的时候,生生替他配了一个叫王化贞的巡抚。熊廷弼虽为辽东经略,却无实质的兵权,而握有实权的王化贞却好大喜功,盲目冒进,与熊廷弼的“防守策略”大相径庭。王化贞自恃朝中有人,根本不把熊廷弼放在眼里。这一切,直接造成了广宁兵败,致使辽东尽失。

兵败问罪,朝廷震怒,下令处置败军之将,《明史》记载:“二月逮化贞,罢廷弼听勘。”一个是逮,一个是勘。显然,朝廷对两人的定罪是有差别的。然而,最后的决议却是“廷弼、化贞并论死”。

熊廷弼为保命,曾托一个叫汪文言的人向魏忠贤行贿,要四万两。但熊廷弼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既而背之”。于是,“魏忠贤大恨,誓速斩廷弼”。此时,正值“东林六君子”案发,杨涟等人被下狱。魏忠贤便指使人诬陷熊廷弼也曾向杨涟行过贿,将熊廷弼行贿之事与“东林党案”硬扯在一起。“甚其罪”,“党同伐异,招权纳贿”,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魏忠贤的党徒冯铨,还趁着陪皇帝吃饭的时候,拿出一本民间流传的《辽东传》,上面有记载熊廷弼英武善谋的言辞。冯铨挑拨说:“此廷弼所作,希脱罪耳。”于是“帝怒”。[2]

性格
《明史》说:“廷弼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自按辽即持守边议,至是主守御益坚。然性刚负气,好谩骂,不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也就是说,熊廷弼的脾气不太好,遇事特别容易激动,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此评价,甚为形象。

熹宗初立之时,有人“劾廷弼无谋者八、欺君者三”,也有人说他经略辽东失职。熊廷弼的反应是什么呢?即使皇帝在场,他总是要抗辩上疏一番,从不忌讳,这就给满朝大臣留下他根本听不进任何意见的深刻印象。万历皇帝在,可以包容他,但熹宗皇帝不会。

熊廷弼同王化贞的矛盾,虽说责任在王化贞。但熊廷弼也有责任,他反对王化贞的军事策略,又无法阻止,便上疏告状,话说得很难听,且不留馀地。王化贞自然心存不满。到王化贞兵败之时,两人相见,“化贞哭”,熊廷弼却微笑著说:“六万众一举荡平,竟何如?”弄得王化贞无地自容。两人同被朝廷究责之时,熊廷弼依然故我,态度不好;相比之下,王化贞伏罪,痛哭流涕,态度倒是端正。

凡此种种,都说明熊廷弼是不谙为官之道的。恃才自傲,这在任何时候的官场都是危险的,毕竟不是每一个领导者都有胸襟。

天启五年(1625年)八月,有“盖世之材”的熊廷弼被处死。据说,熊廷弼临刑之际,胸前仍挂著一个小布袋,袋中之物乃“辩冤疏”。熊廷弼辩疏了一辈子,或许至死也没明白,官场的许多是非是辩不明道不白的。熊廷弼身首异处之后,因为朝廷追赃,其长子熊兆自杀。其老家江夏的一个小小知县,都要来敲竹杠,索要“貂裘珍玩”,甚至将熊家两名婢女的衣服褪去,笞打四十,“远近莫不嗟愤”。

直到崇祯二年(1629年),熊廷弼案才得以昭雪。“传首九边”的熊廷弼才身首合一,得以归葬。其墓在今武汉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之中,并有熊公祠存世。而王化贞却苟活到崇祯五年,才被伏法处死。[2]

参考文献

  1. 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
  2. 2.0 2.1 明末守疆大将熊廷弼为何死于非命?. 搜狐. 2018-06-21 [2019-01-0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