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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善

琦善满语ᡴᡳᡧᠠᠨ穆麟德kišan太清kixan[註 1];1786年1月18日-1854年8月3日[1]),字静庵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官员。

生平

世袭一等侯爵,父成德,曾任杭州将军及热河都统嘉庆十一年(1806年)由荫生授刑部员外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升任河南巡抚,被褫职以主事饺留办河工。历任布政使巡抚等职,官至直隶总督文渊阁大学士道光十八年(1838年)8月至11月,在天津起获烟土15万馀两。道光二十年(1840年)8月30日,琦善赴天津。同年9月28日-12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林则徐担任两广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兼辖广西地区的广东、广西两省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原先主剿的琦善在白河口见英军「船坚炮利」,下令撤退砲台守军,并派广东人鲍鹏穿鼻洋广州虎门口)向英军求和,同时,查理·义律步步进逼,更亲身前往虎门勘测地形,并向琦善提出割地赔款的要求,初时琦善并不敢答应割地的要求。[2]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7日,虎门外的沙角炮台大角炮台被英方的义律攻陷,义律向琦善提出将沙角一地留给英人据守,定为所有办理贸易事务之地。沙角位处广东内陆地方,琦善认为道光得知沙角沦陷后,定必大怒,故于1月11日致函义律:「……准其就粤东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琦善所指的「香港」,便是香港岛西南一角,今香港仔一带,因为当时「香港」一词,并非全岛的总称。[2]

1月25日,琦善与义律私下拟订《穿鼻草约》,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后英方单方面公佈草约,并派船舰率先抢佔香港岛。琦善对割让香港岛一事原加以隐瞒,被揭发后,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为奇耻大辱,令锁拿解京问罪,“革职锁拿,查抄家产”,发军台,后获赦免,任驻藏大臣热河都统四川总督陕甘总督等职。任驻藏大臣期间,琦善于1846年就当时的种种弊端拟定《裁禁商上积弊章程》,奏准施行。其重申、补充旧有章程,整顿和完善西藏地方吏治。但根据此章程亦放弃了驻藏大臣的部分权力,如对商上财政的审核权及停止派兵巡查部分地区等。

咸丰二年(1852年)任钦差大臣阻击太平军,在扬州外围建立“江北大营”,计马步兵一万八千人。咸丰四年(1854年)秋天,琦善殁于扬州军中,卒諡文勤

评价

陶元珍指出"琦善在外交方面应受责备的地方似乎比值得称赞的地方还要多"。他对政府缺乏起码的诚实,对外人"不免卑屈",对敌方的认识除了船炮的利害而外是"一无所知",对汉奸式或烟棍式的人物鲍鹏"根本就不该用"。"琦善之未能坚持烟禁便是琦善外交的失败"。

历史朝代

清朝

蒋廷黻先生评价:琦善与鸦片战争的关系,在军事方面,无可称赞,亦无可责备。在外交方面,他实在是远超时人,因为他审察中外强弱的形势和权衡利害的轻重,远在时人之上。虽然,琦善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能算重要,宣宗以后又赦免了他,使他作了一任陕甘总督,一任云贵总督。他既知中国不如英国之强,他应该提倡自强如同治时代的文祥及曾、左、李诸人,但他对于国家的自强竟不提及。林则徐虽同有此病,但林于中外的形势实不及琦善那样的明白。

遗迹

北京定阜街庆王府原是琦善的故居。

家族

  • 噶尔萨 (高祖父)
  • 英泰 (曾祖父)
  • 安琳 (祖父)
  • 成德 (父)
  • 文孚 (叔)
    • 恭钊 (子)
    • 恭钧 (子)
    • 恭鑫 (子)
    • 恭锴 (子)
    • 恭鍹 (子)
    • 恭鉽 (子)
    • 恭铨 (子)
    • 松桂勳 (族姪)

注释

  1. 满语意思是「鲜明」。

参考资料

引用

  1. 魏秀梅:《琦善在豫鲁的政绩,1814-1829》,载《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二期(上)
  2. 2.0 2.1 尔东. 周海燕, 编. 《香港历史之谜》. 香港: 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页16. ISBN 978-962-973-634-7.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