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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又有“拟票”、“调帖”、“票旨”、“调旨”、“拟旨”等称。是指明清官员皇帝上行的题本,要先送内阁(明代由司礼监文书房转发内阁),由内阁大学士代拟旨意,写成纸条贴在题本封面供皇帝参考,之后再交给皇帝批阅[1]。皇帝用朱笔(红笔)在题本或奏本上批示,叫做“批红”。杨士奇汉府之变二》云:“凡中外所进章疏,专命公批。未及命,携出条旨,许用小票墨书,帖各疏,面以进。”

明朝朱元璋洪武十三年罢相后,中央官制不设宰相永乐帝靖难之役靖难夺位后,召胡广、杨荣、解缙等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此为明代内阁制度确立之始。

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2]

目录

历史

明朝宣德帝起,官员递入宫内的上行题本,由通政使司递交司礼监文书房,登记交皇帝御览,然后送内阁。由内阁大学士做出初步处理、代拟旨意,写成纸条贴在题本封面供皇帝参考,叫做票拟。明初部分非内阁大学士的亲信大臣也可参预票拟。“宣德中诏少师吏部尚书蹇义、少保太子太傅戸部尚书夏原吉辍部事,朝夕侍左右,赐珊瑚笔,格玉砚条旨,然不与阁职。”“内阁臣职在司内外 —{制}—而已,未有所谓调旨也。自宣德中大学士二杨公与尚书蹇、夏始有调旨之说。”蹇义、夏原吉并未入阁,而处理奏章主要还是召大臣面议为主。故宣德朝实有调旨票拟之事,并无调旨票拟之制。后票拟成为内阁的专职。

明英宗正统初年,“英宗九岁登极,凡事启太后,太后避专,令内阁议行,此内阁票旨之所由始也。”[3]

内阁初无首辅次辅之分,票拟之事则由阁臣同寅协恭,共同商议。“弘、正以后居首者始秉笔,地望与次相悬绝矣。”[4]

嘉靖帝时,严嵩专断,与次辅不相关白,后夏言为首辅“凡所拟旨,行意而已,不复顾问嵩。”万历初,张居正为首辅,“三日不出阁,吏以函捧章奏就第票拟,次相在阁坐候,票进乃出。”可知明中叶,嘉靖、隆庆万历初三朝(1521年~1582年,61年间),调旨票拟之权尽落首辅之手。张居正死后,调旨票拟之权又回到群辅“协恭”,天启帝时,再由内阁同官“协恭”转换成“分票”,崇祯帝时,因阁臣倾轧角争,内阁作用仅剩“分票”署名票拟,以便追查责任,内阁票拟徒具虚名。

评价

从“票拟”的实质来看,内阁在政务决策的环节中只有议政权而无实际决策权。明代部分握有实权的内阁大学士,也只是在极特殊的时期代为行使部分属于皇帝的权力。因此明朝内阁终究与前朝的宰相不同[5]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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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奏章贴便签,面谈变成笔谈,皇帝的惰性逐渐形成了内阁票拟制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