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aesthetics),在歐洲又名感覺學[1],是以對美的本質及其意義的研究為主題的學科,乃哲學其中一個重要分支。
歐洲的美學概念的詞語來源於aisthetikos,最初的意義是「對感觀的感受」。由德國哲學家鮑姆嘉通(亞力山大·葛特列·鮑姆嘉通)首次使用的。他的《美學》一書的出版標誌了美學做為一門獨立學科的產生。
直到19世紀,美學在傳統古典藝術的概念中通常被被定義為研究「美」(Schönheit)的學說。現代哲學將美學定義為認識藝術,科學,設計和哲學中認知感覺的理論和哲學。一個客體的美學價值並不是簡單的被定義為「美」和「丑」,而是去認識客體的類型和本質。
目錄
「美學」一詞的歷史
傳統美學的任務,是研究藝術作品作為「美」的永恆的不變的標淮。德國理想主義的形而上學美學被認為是當時唯一標淮的美學。在此條件下,發展出兩個分支:心理美學和美學。美學(感性)的認知在很長的時間被認為是理性認知的對立面。這個觀點被現代的新觀點所取代,即這個對立面是不存在的,理性的認知是必然通過感性的認識過程而被認識的。
美學主要是研究審美,即心理學的分支學科。而美的對象,即自然美、藝術美、社會美等,無論是主觀,還是客觀的研究,都是經過人的感性、理性作用之後的結果。
分支
電影、動畫、繪畫、電視、攝錄、三維藝術、數位攝影、地圖、市場營銷、音樂、表演藝術、文學、烹調、資訊技術、體育、遊戲、數學、建築設計、建築學、室內設計、園林設計、時裝設計、產品設計、網站設計、髮型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