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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新福医生


出生地   海峡殖民地马六甲

学历    香港大学

出生    1923年4月16日

性质    医生

蓝新福医生,OBE(英语:Dr Lam Sim-fook,1923年4月16日),一作蓝薪福

简介

[1]来自马六甲香港骨科医生,1977年至1984年任香港政府医务卫生署副署长(医务),期间曾经临时兼任立法局官守议员,1972年至1974年任香港骨科医学会主席。

蓝新福生于马六甲,1941年考入香港大学二战期间转到重庆国立上海医学院学习,其后参与中华民国空军。战后,他恢复港大学业,并跟随骨科高级讲师侯信,到1953年医科毕业。蓝新福于1957年加入港府医务卫生署任职医生,1959年至1961年派往英国深造,1963年升任高级医生,翌年成为伊利沙伯医院首任骨科专科医生,随后于1973年晋升为骨外科顾问医生。

在医务卫生署副署长任内,因应人口和需求增长,蓝新福著手扩充新界新市镇地区和原有市区的急症医疗服务,威尔斯亲王医院等大型公立医疗设施也相继落成。另一方面,他还要处理医务卫生署管方和职方的紧张关系,当中包括政府护理员协会在1979年因为不满薪酬水平和夜班护士工作时数等问题而爆发的工潮,以及玛丽医院儿科部门医生在1980年发表公开信批评署方漠视儿科服务不足等等。在1979年的护士工潮当中,由于蓝新福在电视节目中认为护士发动工潮为的只是一个“”字,结果引起护理员工会方面的强烈反响,其间更要求他引咎辞职。不过,蓝新福在事件中摆出强硬姿态,除了表明不会自动辞职以外,还对护协方面的指责加以反驳。

在医务工作以外,蓝新福热衷于体育活动,早年就读于香港大学期间已经参与不少体育比赛,并且在1949年的全港羽毛球双打少年组公开比赛中胜出。1984年退休后,他继续出任香港业馀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义务医生,其后于1988年汉城奥运会香港代表团团部担任首席医生,以及在1990年分别为北京亚洲运动会奥克兰英联邦运动会的香港代表团团部担任团长,同时为后者兼任医学顾问。1992年移民加拿大后,他仍长年留任香港射箭总会会长一职。[2]

经历

早年生涯

蓝新福1923年4月16日生于海峡殖民地马六甲(今属马来西亚境内),[3][4]早年就读于当地英华学校(Anglo-Chinese School),[5]1941年负笈香港考入香港大学工程学院[3]蓝新福就读于港大期间是卢嘉堂(Lugard Hall)宿生,热爱体育运动的他还在入学后不久参加1941年11月与岭南大学合办的联校运动会。[6]当时正值第二次中日战争远东战云密布,原位于广州的岭南大学也因为当地于1938年沦陷而南迁香港,所以该次联校运动会也是在香港的铜锣湾加路连山球场举行。[6]当时,港大正招募学生加入香港义勇防卫军辖下的战地救伤车队,以支持香港的备战工作,惟蓝新福因为参加运动会而错过报名机会。[6]

不料运动会完结后三星期,日本太平洋战争爆发,于1941年12月8日发动香港保卫战,挥军香港。[6]期间驻港守军节节败退,到同年12月25日港府宣布无条件投降,标志著香港进入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3]香港沦陷后,蓝新福虽然被迫中断港大学业,但他选择前赴中国大陆,走到仍然由中华民国统治的四川重庆与不少港大师生会合。[3]在那里,他得到原港大医学院院长兼妇产科学系主任和讲座教授王国栋协助,得以在迁到当地、并由他担任妇产科访问教授的国立上海医学院修读医学[3]一年后,蓝新福决定投身中华民国空军,期间曾于印度美国接受训练,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于1945年结束时才以空军中尉军阶退役。[3]

战后,蓝新福返回陆续复课的香港大学恢复学业,在战时曾经修读医学的他选择继续学医,并跟随港大医学院教授麦花臣(A. J. S. McFadzean)和史托克(F. E. Stock)等人学习。[3]受到史托克以及后来于1951年加入港大的骨外科高级讲师侯信(A. R. Hodgson)影响,蓝新福对骨外科产生浓厚的兴趣,并决定向该门专科发展。[3][7]另一方面,蓝新福在战后重新参与不少体育活动,当中包括在1947年出任香港大学体育协会理事会成员、1948年在港大舍际体育比赛中得奖,以及参与1949年由南华体育会举办的4乘100码公开邀请接力赛,并协助港大接力队胜出。[8]同样在1949年,他还在全港羽毛球双打少年组公开比赛中胜出。[9]1953年,蓝新福从港大取得内外全科医学士(M.B., B.S.)学位毕业,旋即加入港大外科学系担任临床助理,刚好当时港大医学院引入驻院实习制度,他更成为侯信门下的首名驻院实习外科医生。[3][7]

医务生涯

香港大学工作数年后,蓝新福于1957年8月获聘加入香港政府医务卫生署任职医务官(1960年中文称谓改称医生,但英文称谓仍然保留叫作“Medical Officer”,简称“MO”),负责诊症工作。[4][3]1959年,他获补送到英国深造修读外科高级文凭课程,期间曾于诺定咸郡哈洛伍德骨科医院(Harlow Wood Orthopaedic Hospital)工作,到1961年学成返港,并于同年分别当选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院院士(F.R.C.S.)和爱丁堡皇家外科医学院院士(F.R.C.S.Ed.)。[10][3]返港后,他最初任职九龙医院骨科医生,伊利沙伯医院于1963年落成启用后,他旋获擢升为高级医生,并调往伊院骨科病房任职。[4][3]翌年,他进一步晋升为骨科专科医生,成为伊院骨科病房的首任专科医生。[4][3][11]

在伊利沙伯医院任职期间,蓝新福对治疗一种罕见的儿童股骨颈骨折产生特别兴趣。[3]为此,他个人搜集得超过120宗相关病例,数量是当时全球之最。[3]得到已升任港大医学院骨科教授的侯信和同样担任骨科医生的好友方心让(后为爵士)等人协助下,[12]蓝新福后来就这方面的研究撰写论文,并凭借论文在1967年获得香港大学外科硕士(M.S.)学位,是为首名获得该学位的港大战后毕业生。[3]

另一方面,除了伊院的工作以外,蓝新福也是广华医院明爱医院两家补助医院的名誉骨外科顾问医生,更协助后者创立骨科部门。[3]在业馀时间,蓝新福在1972年至1974年出任香港骨科医学会主席,[13]1967年至1992年担任《西太平洋骨科协会期刊》司库及主编,并不时到南韩澳洲西太平洋国家讲学。[3]为肯定他的表现,他在1969年当选菲律宾骨科协会名誉院士,其后于1992年获选西太平洋骨科协会院士,另外也是美国外科医学院院士(F.A.C.S.)。[3]

1973年,在伊院任职多年的蓝新福晋升为骨外科顾问医生,[4]任内正值港府于1974年正式拨款兴建地下铁路,当时医务卫生署内有意见担心地下铁路设计上可能没有考虑残疾人士的需要,希望署方可以向当局加以反映。[14]有见及此,蓝新福联络已成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的方心让,寄望对方透过立法局议员的身份发声,可以引起港府高层的关注。[14]

结果是,方心让后来向港府建议在每一个地铁站设置连接地面的升降机,方便残疾人士出入,但财政司夏鼎基(后为爵士)在答复中却指出,地下铁路设计上属于大众运输,人流密集的环境对残疾人士构成危险,他更辩称向每一名残疾人士购买一部劳斯莱斯轿车,比起在每一个地铁站加设方便残疾人士的设施,还要来得“划算”,最终对方心让的建议加以拒绝。[14]对于港府在地铁兴建初期未有充分考虑残疾人士的需要,蓝新福曾感到颇大的失望。[14]

副医务署长

1977年1月,港府委任唐嘉良医生接替退休的蔡永业医生出任医务卫生署署长,蓝新福则获唐嘉良提拔为医务卫生署副署长(医务);[3][4]同时间,另一副署长(卫生及计划)的职位则由助理署长(卫生)李绍鸿医生出任。[15]蓝新福上任副署长后获港府委任为官守太平绅士,并曾兼任医疗辅助队副总监和医务委员会委员等职;[4][16]此外,他在1978年至1983年间曾多次为唐嘉良署任医务卫生署署长一职,期间都临时担任立法局官守议员。[17]

在副署长任内,蓝新福主要负责统筹香港公立医院的营运,为了应付不断增长的人口,他积极扩充新界新市镇地区的急症医疗服务,当中包括兴建威尔斯亲王医院、落实扩建仁济医院粉岭医院博爱医院、以及著手研究兴建屯门医院大埔医院等。[3]针对不断发展的东九龙地区,他任内研究扩建灵实医院和落实兴建更多健康院和政府诊所等医疗设施,以应付地区的医疗需要。[18]至于以区域医院为主,再辅以地区性医院和其他老人科、疗养和康复设施的公立医疗服务架构,也是由他于任内制订的。[3]另一方面,他安排医务卫生署加强与香港理工学院合作,不少好像是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员等医护人员都改由理工学院负责培训,取代了过往由医务卫生署担当所有的培训角色,从而增加受训人数。[19][20]然而,受到人口急增和越南船民滞港等问题困扰,当时普遍公立医院仍要面对人满为患、医疗服务未能满足需求和医疗开支急增等问题。[21][22]任内他曾经提出兴建更多私营医院和发展私营医疗市场,以满足“夹心阶层”的需要和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但有关看法未有得到实践。[23]

蓝新福在副署长任内还要处理医务卫生署管方和职方一度出现的紧张关系,1979年7月,港府新成立的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薪常会)就公务员薪酬水平检讨发表《第一号报告书》,引起多个公务员职方团体的不满。[24][25]其中,代表护士政府护理员协会(香港护士协会前身)批评报告书建议大幅提高放射技师的顶薪点,有违过往放射技师与护士薪酬水平看齐的做法,对护士构成不公;[25]除此以外,护协质疑薪常会一方面声称依据学历和工作性质订定各个公务员职级的薪酬,但另一方面护士本身已达到中学毕业程度,却要经过三年培训,然后再工作八年,薪酬水平才等同一位刚从警察训练学校毕业的见习督察,是对护理人员的一种贬抑。[25]

经过一轮酝酿后,护协主席周美德在1979年11月10日发起渐进式工业行动,除了争取改善护士的薪酬待遇外,又对夜班护士每周连续工作66小时、夜班护士没有充足时间交更、以及夜班护士每晚在没有休息时间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九小时半等问题表达不满。[26][27]针对夜班护士的情况,护协向港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点是要求署方根据劳工法例把夜班护士的工时上限订为每周44小时,第二点是每晚工作需给予整整一小时休息时间,而第三点是引入重叠式的夜班交接安排。[27]然而,蓝新福随后接受英文时事节目《焦点》访问时,却直斥护士发起工潮其实只是为了一个“”字,在节目中他又以医院女工和殓房职工与护士相提并论。[24]他的言论在无线电视丽的电视两个英文台播出后,引起护理界的很大反响,周美德随即批评蓝新福不单未尽应有的责任,而且出言侮辱护理人员,破坏双方信任,并强调工会发动工潮是要争取公平待遇。[24][27]护协方面还限令港府在12月9日前就该会的要求作出回应,否则即时提升按章工作的程度。[27]

同时间,护协又发起签名运动,集齐近5,000人联署要求蓝新福引咎辞职。[26][24]11月23日晚,护协召开会员大会商讨工潮,蓝新福事前原本获邀出席当面对质,但他拒绝出席,而且在回复中表示有关《焦点》节目内容的问题应向节目主持人查询。[24]鉴于署方和员方未能化解分歧,护协随后于11月26日发动大规模请愿行动,当日上千名身穿整齐制服的护理人员在下午时份分批列队前往港督府请愿,除了希望港督麦理浩爵士接纳护协诉求,又企图施加压力阻挠行政局通过薪常会的报告书,以及要求蓝新福辞职。[27][26]虽然如此,港府始终无动于衷,而港督会同行政局后,更在11月27日依旧决定通过薪常会《第一号报告书》。[25]

行政局通过报告书的同一天,蓝新福透过医务卫生署发言人发表措施强硬的声明对护协的批评加以反驳。[28]他在声明中直指护协本来争取的只是薪酬问题,如果工会不认为工潮为的只是一个“钱”字,就不应时常拿政府技师和警务人员的薪酬作比较。[28][29]他抨击护协的诉求不获普遍市民支持,所以才发动工潮转移视线,又以夜班护士的工作编排问题借机搏取市民同情,并不可取。[28]对于他在电视节目中把护士与医院女工和殓房职工相提并论,他解释每一位医院员工的地位都十分重要,所以有关比较绝无冒犯之意。[28]此外,他强调医务卫生署事实上设有委员会专门负责编订护士的夜班工作,而且在事前与相关的护士总监商讨,做法恰当;[28]再者,护士一般每六个星期才当夜班一次,每次历时七天,每晚九小时,总共63小时,事后可连续三天放假,所以紧接当夜班后的星期只需工作23小时,若以两星期平均计算,工作时数是44小时,没有违反相关劳工法例的规定,可见护士超时工作的理据并不成立。[28]蓝新福还指出,他的看法获得医务卫生署总部及各部门主管支持,他不单不会自动辞职,[29]而且早在半年前已答应署长唐嘉良在1980年4月退休后,延任多两年至1982年4月。[28]

虽然受到护协的多番批评,但蓝新福的强硬措辞却获得多个医生组织认同,当中,政府医生协会在11月28日发表声明支持蓝新福,并批评护协企图向蓝新福展开“个人迫害”,予以强烈反对;[30]12月1日,已婚政府女医生协会也发表声明支持蓝新福,指护协行动“幼稚”,“蒙闭大众视听”,认为港府不应退让。[31]到12月5日,护协发表言论为自己辩护,指摘蓝新福若非滥用言论自由,就不会导致一句说话令数千人“群情汹涌”。[32]由于当时护协发起的工业行动正好遇上医院配药员发动的另一场工潮,结果迫使当局一度暂停部份政府诊所的夜诊服务。[29][32]虽然如此,鉴于港府立场强硬,再加上护协的立场未能获得普遍舆论支持,最终工潮得以渐渐平息;[29][32]而经过多年争取,后来的医院管理局要到1994年才开始引入“延续夜班计划”,把护士轮值夜班的频密程度减至每周一次,以舒缓护士流失的情况。[33]

除了应对护协的工业行动,蓝新福自上任副署长后,还要处理公立医院长期以来被指儿科服务不足的问题。[34]作为香港大学的教学医院,当时的香港大学医学院曾多番敦促港府为玛丽医院兴建一座25层高的附属医院,以舒缓儿科病房的挤迫情况和减低儿童在病房感染传染病的机会,但经过多年交涉,港府在1980年只答应兴建一座15层高的医院分座,引起港大医学院方面的不满;[34]同时间,香港的儿科医学会也认为,港府不愿投放资源改善和扩充儿科服务,是公立医院儿科服务不足的主因之一。[35]1980年6月25日,蓝新福接受邀请到英文电视节目《焦点》谈论儿科服务问题,他在节目中指出玛丽医院儿科服务不足的问题一直受到医务卫生署重视,而该院儿科病房护士与病人的比例也已经得到“改善”。[36]

不过,蓝新福在节目的言论播出后,引来港大医学院部份教学人员和玛丽医院儿科医护人员的不满。[37][38]1980年7月22日,13名玛丽医院医生在《南华早报》发表公开信,批评蓝新福在《焦点》的言论使大众误以为该院的儿科服务已有实质改善;[37]而事实上儿科病房的医护人员仍要面对沉重的工作压力,病房情况更与以往一样恶劣,没有改善。[37][38]发表公开信的13名医生当中,有八名是港大医学院教学人员,另外五人更是政府医生。[37]鉴于政府医生通常担心事后会遭到追究,所以过往甚少公开批评港府,但该份公开信却有五名政府医生参与发表,情况十分罕见。[37][38]蓝新福事后透过医务卫生署发言人回应事件,他否认在节目中透露玛丽医院儿科病房的情况已有改善,并认为他的言论遭到“断章取义”。[37][36]最终要到1983年,医务卫生署作长期检视后,才决定落实动用数以亿计公帑分三阶段扩建玛丽医院,以长远增加超过1,800张病床,从而整体改善儿科与其他分科的服务。[39][40]

在医务卫生署的工作以外,蓝新福积极投身于香港复康会英国红十字会香港分会等非政府医疗组织的工作,[11]并曾任红十字会学校管理委员会和输血服务委员会委员,1978年11月获颁英国红十字会二级荣誉奖章及奖状[41]热衷体育运动的他也参与香港伤残人士体育协会香港箭艺总会(1999年后改称香港射箭总会)和香港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会务。[11]为了肯定他在医务卫生署副署长任内的表现,他在1981年8月特获英廷颁授OBE勋衔[11]有别于其他获勋的人士,蓝新福的获勋消息并不载于分别在每年元旦前夕和6月发表的元旦授勋名单和英女皇寿辰授勋名单,而是由港府突然于1981年8月28日透过《宪报》作个别公布,情况较为罕见。[42]

退休生活

蓝新福自1977年1月起担任医务卫生署副署长,一任七年,任内多次获得续任,到1984年4月以61岁之龄从港府退休,并由邱建江医生接任副署长一职。[28][16]退休后,他在戴麟趾夫人复康院麦理浩复康院担任医疗总监,从事临床工作,此外又多次向律政司署法律援助署提供医学意见,协助出庭担任专家证人。[3]另一方面,他退休后继续活跃于香港业馀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工作,并担任港协暨奥委会义务医生。[1]当中,他在南韩举办的1988年汉城奥运会香港代表团团部担任首席医生;[43]后来还在1990年分别于中国北京纽西兰奥克兰举办的亚洲运动会英联邦运动会中,两度为香港代表团团部担任团长,同时为后者兼任医学顾问。[44][45]

1992年,蓝新福与家人移民加拿大,开展新的退休生活,但他每年冬天仍会造访香港,并长年留任香港射箭总会会长。[3][46][47]游走于加拿大和香港的他把不少时间花在写作上,他不单止在1995年写成The History of the Western Pacific Orthopedic Association(《西太平洋骨科协会史》),还跟同样活跃于港协暨奥委会的张维医生合作撰写一本关于香港业馀体育发展的历史书籍。[47]该书由1993年开始资料搜集工作,经历12年,到2005年方告写成,[48]并于翌年出版,书名为The Quest for Gold: Fifty Years of Amateur Sports in Hong Kong, 1947-1997(《逐金之旅:香港业馀体育50年:1947年至1997年》)。[1]该书的新书发布会随后于2006年3月2日在香港奥运大楼举行,除了蓝新福和张维外,港协暨奥委会永远名誉会长沙理士和港协暨奥委会会长霍震霆等人也有出席。[1]

个人生活

蓝新福跟妻子陈年霞(Nina Lam Chan)和女儿蓝连德(Linda Lam)三人都是香港大学医学院校友。[49]蓝新福本身于1953年从港大获得内外全科医学士(M.B., B.S.)学位毕业、1967年获外科硕士(M.S.)学位;[49]陈年霞比蓝新福迟一年于1954年获内外全科医学士(M.B., B.S.)学位毕业;[49]蓝连德则于1982年获内外全科医学士(M.B., B.S.)学位毕业。[49]除了热衷体育活动,蓝新福于1953年以中尉军阶加入皇家香港义勇防卫军,曾在防卫军的医疗部门服役。[50]

部份著作

  • Lam, S. F. "Fractures of the neck of the femur in children: based on a study of a series of sixty cases over a period of six years", Master of Surgery Thesi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67.
    • (直译:蓝新福著,《儿童股骨颈骨折:六年间60宗个案的研究》,香港大学外科硕士论文,1967年。)
  • Lam, S. F., The History of the Western Pacific Orthopedic Association.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5.
    • (直译:蓝新福著,《西太平洋骨科协会史》。香港:香港大学出版社,1995年。)
  • Lam, S. F., and, Chang, Julian W., The Quest for Gold: Fifty Years of Amateur Sports in Hong Kong, 1947-1997.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6. ISBN 978-9-62209-765-0
    • (直译:蓝新福和张维合著,《逐金之旅:香港业馀体育50年:1947年至1997年》。香港:香港大学出版社,2006年。)
附录:主要经历
  • 香港大学外科学系临床助理及驻院实习外科医生
    (1953年-1957年)
  • 医务卫生署医务官
    (1957年-1959年)
  • 获补送往英国深造
    (1959年-1961年)
  • 医务卫生署医生
    (1961年-1963年)
  • 医务卫生署高级医生
    (1963年-1964年)
  • 伊利沙伯医院骨科专科医生
    (1964年-1973年)
  • 《西太平洋骨科协会期刊》司库兼主编
    (1967年-1992年)
  • 医务卫生署骨外科顾问医生
    (1973年-1977年)
  • 医务卫生署副署长(医务)
    (1977年-1984年)
  • 立法局临时官守议员
    (1978年、1979年、1982年及1983年)
  • 1988年汉城奥运会香港代表团团部首席医生
    (1988年)
  • 1990年北京亚洲运动会香港代表团团部团长
    (1990年)
  • 1990年奥克兰英联邦运动会香港代表团团部团长兼医学顾问
    (1990年)

荣誉

殊勋

以他命名的事物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新书发布仪式 "The Quest for Gold: Fifty Years of Amateur Sports in Hong Kong, 1947-1997"〉(2006年3月2日)
  2. 蓝新福,是哪天
  3.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Fu (1998)
  4.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Who's who in Hong Kong: a bibl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Hong Kong (1979), p.110.
  5. "Talk To Boys" (5 June 1938)
  6. 6.0 6.1 6.2 6.3 Lam and Chang (2006), p.35.
  7. 7.0 7.1 Lam (1967), p.6.
  8. Lam and Chang (2006), pp.30-31.
  9. Lam and Chang (2006), p.7.
  10. Lam (1967), p.7.
  11. 11.0 11.1 11.2 11.3 11.4 〈医务处副处长蓝新福获女王颁OBE勋衔〉(1981年8月29日)
  12. Lam (1967), p.1.
  13. "Past Presidents & Office Bearers" (retrieved on 30 August 2014)
  14. 14.0 14.1 14.2 14.3 Lam (2004), pp.145-146.
  15. Who's who in Hong Kong: a bibl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Hong Kong (1979), p.116.
  16. 16.0 16.1 〈邱建江医生获委任医务委员会委员〉(1984年4月14日)
  17. "Dr the Honourable LAM Sim-fook, OBE, JP" (retrieved on 30 August 2014)
  18. 〈医务署副署长蓝新福称,东九龙增医疗服务〉(1979年10月12日)
  19. 〈医务处副处长蓝新福表示,放射学肿瘤学研究所水准已获得国际公认〉(1980年7月19日)
  20. 〈物理治疗人员需具耐力爱心,蓝新福勉励结业学员肩负有意义重大责任〉(1980年11月7日)
  21. 《立法局会议过程正式纪录》(1990年4月4日),页907。
  22. 〈玛嘉烈医院病床越童占用一半〉(1980年8月24日)
  23. 〈私家医院护理中心少,难满足夹心阶层需要〉(1984年4月4日)
  24. 24.0 24.1 24.2 24.3 24.4 〈护理人员召开会员大会后决定,周一进行千人操向港督递上诉书〉(1979年11月24日)
  25. 25.0 25.1 25.2 25.3 〈港督昨接纳薪俸报告书〉(1979年11月28日)
  26. 26.0 26.1 26.2 〈护理员昨向港督请愿〉(1979年11月27日)
  27. 27.0 27.1 27.2 27.3 27.4 〈护理员协会提出三点改善办法,促卫生处下月答复,否则采进一步行动〉(1979年11月24日)
  28.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医务处副处长蓝新福表示不会自动辞职〉(1979年11月28日)
  29. 29.0 29.1 29.2 29.3 〈蓝新福不会在压力下辞职,将延任两年〉(1979年11月28日)
  30. 〈政府医生协会发声明支持蓝新福副处长〉(1979年11月29日)
  31. 〈已婚政府女医生促当局切勿让步〉(1979年12月2日)
  32. 32.0 32.1 32.2 〈倘配药员行动不再升级,夜诊仍暂作有限度服务〉(1979年12月6日)
  33. 《立法局会议过程正式纪录》(1995年1月18日)页1353至1354。
  34. 34.0 34.1 〈漠视玛丽医院儿科扩充计划〉(1980年6月9日)
  35. 〈儿科医学会指出照顾儿童医疗设备缺乏〉(1980年6月26日)
  36. 36.0 36.1 《观察香港:香港观察社言论集》(1982年),页207至210。
  37.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玛丽医院一批医生抨击玛丽医院儿科病房,护士不足工作过重〉(1980年7月23日)
  38. 38.0 38.1 38.2 〈玛丽医院五名医生指出小儿科缺人手〉(1980年7月23日)
  39. 〈医务卫生署发表声明否认冻结玛丽医院扩建费一亿五千万〉(1983年2月11日)
  40. 〈玛丽医院扩建计划第一期工程已开始〉(1983年11月21日)
  41. 41.0 41.1 〈香港红十字会昨日周年大会,去年成绩十分美满,募集血液增加一成〉(1978年11月10日)
  42. 〈蓝新福获勋衔〉(1980年11月7日)
  43. Lam and Chang (2006), p.132.
  44. Lam and Chang (2006), p.96.
  45. Lam and Chang (2006), p.109.
  46. 〈执行委员会〉(造访于2014年8月30日)
  47. 47.0 47.1 Lam and Chang (2006), p.xiii.
  48. Lam and Chang (2006), p.xv.
  49. 49.0 49.1 49.2 49.3 Convocation Newsletter (2002), p.28.
  50. Lam and Chang (2006), p.17.
  51. 〈天水围蓝薪福射箭场〉(造访于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