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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树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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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袁树勋
| 图像 =
[[File:袁树勋.jpg|缩略图|center|[https://picp1.baikessl.sosoqhmsg.com/ugc/baikepic2/13981/20160817202206-1676118542t01b038932e1f3a54a6.jpg/0 原图链接] [https://pic.baike.sososo.com/ugcdoc/baikepic2/13981/201608172022062146654-16761185422271351.jpg/0 html 来自360图片]]]
| 出生日期 = 1847年
| 逝世日期 = 1915年
| 职业 = 1909年任两广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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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树勋 === ''' 袁树勋 ''', 历任江苏高淳、铜山知县,1891年署理上海知县。1895年任 [[ 江西景德镇 ]] 知府,同年调任天津知府。1900年任湖北荆宜施道。1901年调任上海道台。1906年后历任江苏 [[ 按察使顺天府尹 ]] 、民政部左侍郎,山东巡抚。1909年任两广总督,呼吁开国会、消祸萌,不为清政府所采纳。次年辞官寓居上海。
== 人物简介 ==
袁树勋(1847年~1915年)湖南湘潭人,字海观,号抑戒老人。历任江苏高淳、铜山知县,1891年署理上海知县。1895年任 [[ 江西景德镇 ]] 知府,同年调任天津知府。1900年任湖北荆宜施道。1901年调任上道台。1902年与驻沪领事团订立《会审公廨追加章程》,又直接参与《苏报》案的处理。1905年因英国陪审官德为门大闹会审公廨案与领袖领事及英国领事交涉。同年,上海地方绅士 [[ 李平书 ]] 等发起地方自治运动,建议创办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袁表示同情。不久善后工程局撤销,所有 [[ 老城厢 ]] 马路、电灯事宜均由总工程局承办。1906年后历任江苏 [[ 按察使顺天府尹 ]] 、民政部左侍郎,山东巡抚。1909年任两广总督,呼吁开国会、消祸萌,不为清政府所采纳。次年辞官寓居上海。
== 人物事迹 ==
袁树勋(1847-1915)湖南湘潭人。字海观,号抑戒,晚号抑戒老人。 [[ 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 ]] 期间,随 [[ 刘坤一 ]] 在山海关办理军需。次年,以知府分发江西,会同上海法国 [[ 总主教 ]] 压制贵溪等县民众反对法国教会侵略。旋调任天津知府。 [[ 光绪二十六年 ]] ,为湖北荆宜施道。寻到沪任苏松太道。后宣布不准大米出口,并借用漕粮 [[ 平粜 ]] ,以缓和米价暴涨。光绪二十九年,通过租界当局造成“ [[ 苏报案 ]] ”,查禁《苏报》,逮捕 [[ 章炳麟 ]] [[ 邹容 ]] ,并企图引渡,未成。年底,奉命宣布上海为中立区,照会日、俄两国,申明其军舰不得在中国沿江沿海口岸停泊、采运或作战。次年,依美国要求,禁阻发行在上海印刷的《安徽报》。向驻沪领袖领事提出杀害周生有的俄兵由中、俄两国会审。压制上海 [[ 抵制美货运动 ]] 。通知上海绅 [[ 商集 ]] 议筹办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试行地方自治。后任江苏按察使、顺天府尹、民政部左侍郎、山东巡抚、两广总督。宣统二年(1910年),辞职定居上海。[1]
1908年10月20日,时任山东巡抚袁树勋巡访青岛。这次赴青岛,主要是暗访外国人在山东内地侵害主权的问题。袁树勋于12月29日上奏云:“查明 外人在山东内地有无侵害主权,并妥筹限制之法,查编修 [[ 范之杰 ]] 等原呈内称:‘外人于租界外设肆侨居,复于未经开港通商地方购置地亩,典赁房屋’一节。现饬劝业道、洋务局通饬各属,若有外人在不通商地方开设行栈、私行贸易,立即照约禁阻。如有教士购置公产,仍照章办理。”又云:“威海、 [[ 胶澳 ]] 两处租界之外,险要甚多,尤应严饬文武地方官,督率营堡防守弁兵,随时严密侦察,俾外人不能私行测绘,庶于沿海防务有益。”还云:“原呈又称:‘ [[ 莒州 ]] 一带矿产,外人 [[ 强欲 ]] 代我开采’一节。查东省自胶澳租界订约,暨五处矿务改订合同以后,矿界甚广,外人有分别采探之区。……今春因津浦路线定议,德人又思与胶沂路线牵涉,请给印照赴泰安等处探矿,经路矿局再三驳阻。”最后云:“凡条约合同载明之章,自应照章保护;如不载在条约合同,亦复藉词干涉,侵揽利益,即应设法驳阻,以示限制而保主权。”在清朝外交上,对国外人能有如此强硬态度,实是难得。
《凌霄一士随笔·袁树勋裁员减薪风波》略云:“树勋既至,鉴于山东官场风气之浮靡,度支之冗滥,首以裁员减薪为务。各司所冗员既多所裁汰,并限制任差者薪水,道员任总办月二百金,知府任提调月百金余递降。裁员声中,官场大为恐怖之空气所笼罩。”据记载,某学堂杂务司候补巡检傅某,月薪三十金,仅够糊口养家,被裁员后不得不全家都服生鸦片自杀。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数,因此袁树勋当时在官场中怨声载道,同时他限制薪水的举措也是不能贯彻到底。如山东高等学堂监督,月薪本三百金,当时一候补知府的月薪百金,袁树勋改学堂监督月薪为一百五十金,是以学务为要差,月薪所以定在道员和知府之间。袁树勋此举固然有道理,却抵挡不了走关系而通融者,地方名流任新政各差,动辄月薪二三百金,根本不理会袁树勋限制薪水之规矩。此外,袁树勋于1909年1月7日曾上奏参劾戒烟不力各员一折,结果包括知府蔡思荣和知县龚敦仁在内21名官员被革职,禁烟检查委员黄乃汉等13人着勒令回原籍。看来,袁树勋在山东巡抚任内,尚重吏治。
政治腐败,贪污受贿成风,乃是清朝的顽症。举报官场此类恶风的奏折接连不断,但不见朝廷的果断措施。御史 [[ 胡思敬 ]] 奏云:“两广袁树勋,在湘潭侵吞捐款‘二三十万’;任 [[ 上海道 ]] ,以官款放债,盘剥私利,岁获‘七八十万’;在 [[ 五大臣出洋 ]] 经费内买镑汇兑,吞没‘数万’;及升任山东,临行在善后快径提‘十八万’;初在广东,扬言禁赌,得赌商贿‘三十万’,因以全省盐务交赌商包办,事成许再酬‘二百万’。”御史饶芝祥奏:“袁树勋设门丁,属僚晋见,‘未纳门包’者‘逾日不面’;犹任用私人,虚报业绩。两御史均要求查办。”然而,清廷以袁树勋已开缺,“从宽免议”了事。以此来看,袁树勋实非廉吏。
== 大闹会审公堂案 ==
1905年12月8日,已故官员黎廷钰的妻子王氏,带着15个女孩,并携行李百余件,乘坐长江班轮“鄱阳”号由四川到广州,途径上海。这15 个女孩里面有桂花、 文香、陈梅玉、王菊安、杨羊宝等,系王氏应广东亲戚所托,从四川买来的,都有买卖凭据。但当时 [[ 巡捕房 ]] 只片面根据镇江方面的来电,以为所系拐骗妇女,遂在码头以“拐骗人口”的罪名将黎王氏一干人拘捕,送往会审公廨审理此案,由 [[ 会审公堂 ]] 中国谳员 [[ 关絅之 ]] 、金绍城与英国 [[ 陪审员副领事 ]] 德为门( B.Twyman)进行共同审理。
而审理过程中,王氏所供陈词与桂花等人所述相合,且买卖凭据确凿。关、金以为未有实证,商请判押 [[ 公廨 ]] 女监另行复讯。德为门则认为此案应查核,犯人应交巡捕房看押候审。双方于待审人合当
看押于公廨女监,还是巡捕房之事展开争端。德为门骄横无理地说:“ 吾惟遵领事之嘱,令捕房带回人犯而已,不知有上海道也。” 被激怒的关絅之也针锋相对地说:“ 既不知有上海道,本人亦不知有贵领事”。至此双方展开激烈争斗,以致拳脚相加。
此案影响牵涉极大,立即引起了社会巨大的舆论与反响,当时民众,商会都集体会议讨论此事。当时上海道台袁树勋作为一个地方官,在整个对外交涉中,表现了少有 的坚决态度,与领事团数次交涉,也是大义凛然,寸步不让。这次案件,其规模和影响虽不能与 [[ 拒俄运动 ]] 、抵制美货运动相比,但同样是民族意识觉醒的反映,是日渐高涨的民族 气节和爱国主义的表现。
[[ 申报 ]] 》1905年12月9日载《公廨讯案巡捕房大起冲突》一文:……得供之下,与金六令商之,德君以此案并非拐带,且系商宦妇女照章应押木廨,候将凭据、信件呈案核夺,不料,堂上正在会商,而某捕头强欲带回捕房, 致与廨差争持,捕即用武殴差,受伤两人,捕竟将该氏并女孩等置诸防盗之铁马车内而去,其时堂上下人声鼎沸,司马即与德君退堂。旋经亲赴道署禀陈一切,道宪袁观察立委魏 莼坞大令代赴值年俄总领事署会商一切,似此冲突,盖自设立会审公堂以来所未有也。
《申报》1905年12月12日载《字林报论哄闹六日》一文:上礼拜五哄闹公堂之事,盖会审谳员关君欲将李王氏及幼孩等暂收改良,所以彼等之罪案尚未审实,而须查考其确据也。上海各国领事之意,谓将女犯管押公廨班房,殊觉不当 须押入 [[ 工部局 ]] ,此事已议及多时,惟尚未合于各领事之意见。今陪审官德为门君欲实行此义,而关君之竭力反对,则以服从中国上官之意,欲显其在租界之势力也。吾辈若将此事 放弃,则是放弃在租界范围内之势力矣。
以止二篇报道都发表是事发后数日以内,并援引了别报报道,再现了案发现状。
《申报》1905年12月13日、14日连续发表《论租界居民今日应尽之义务》、《论西人宜知公堂闹事之由于误会》两篇文章讨论此事。
事发当日,关絅之和金绍城即向袁树勋力辞差使。第二天即12月9日,上海广肇公所召开同乡大会,寓沪广东绅商代表 [[ 徐润 ]] 、黄以权、陈维翰等 15 人领衔致电 [[ 外务部 ]] 、商 部,说明黎王氏系官家眷属,扶柩归籍,故仆从甚多,并非拐带。下午,上海各界民众聚集于商务公所,向英领事提出抗议。
《申报》1905年12月10日载《商会集议对付情形》一文,提出中国方面议决6条,可谓有理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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