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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依據信託意圖而管理和支配的財產;信託的構成要素之一。依信託法規則,信託財產須為特定化的和現實存在的財產;它可由不動產、股票、公債抵押契據保險單銀行存款等構成,但非財產性合同權利不能作為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它不因財產形態的變化而改變自身的同一性;受託人基於對信託財產的管理、改良、處分或毀損而取得的財產也屬於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具有法律獨立性;受託人對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須分別管理,受託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不得作為遺產繼承.

信託概念

信託(英語:Trust)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占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業在中國,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初。當代信託行業最早伴隨改革開放萌生,對於彌補我國傳統單一的銀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會閒置資金,引進外資,拓展投資渠道,為我國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會財富的巨大增長,產權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加快,委託他人管理和處分自己的財產勢在必行,信託「一法兩規」的頒布將為信託業的健康發展奠定法制基礎,據初步統計,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場已經推出了四十幾個信託產品,吸收信託資金逾70億元。同時,證券市場基金作為一種標準化和典型的信託產品已經為人們日常生活所熟悉。 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7年信託公司主要業務數據」的各項指標表明,我國信託業與宏觀經濟基本保持協調發展。從信託資金的來源看,單一類資金信託占比整體呈下降趨勢,而集合類資金信託和管理財產類信託占比上行趨勢愈加明顯。截至2017年底,單一類信託占比由2016年年末的50.07%降至45.73%;集合類信託占比由36.28%增至37.74%;管理財產類信託占比由13.65%增至16.53%。信託資金來源持續向多樣化和均衡化發展。 截至2017年底,信託全行業實現經營收入1190.69億元,同比增長6.67%;實現利潤總額824.11億元,同比增長6.78%。 信託投資是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託投與委託投資業務有兩點不同。 第一,信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及穩定的長期信託資金,而委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與之相對應的委託人提供的投資保證金。 第二,信託投資過程中,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參與投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配,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委託投資,信託公司則不參與投資企業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續費,對投資效益也不承擔經濟責任。 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通過上述的介紹,大家應該對信託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對於普通投資者,主要了解的是信託理財,了解這種方式可以讓我們擴充自己的投資領域,構建更全面的金融投資系統。

信託理財

信託理財產品是一種高瑞的理財產品,信託理財的特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 信託理財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主要以下幾點: 一、信託理財投資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更高,最低為100萬起投。 二、名義所有權與受益權權相互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名義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三、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解散、被撤消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

2、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或受益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 3、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區別。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託人獲得不當之利而使其他委託人蒙受損失,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致使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託財產。 四、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五、信託有一定的避稅功能。2017年六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56號文件)》,根據該規定市面上投資者能買到的大部分資管產品,都要按照收益的3%徵稅。但是這種徵稅比例已經大大低於個所得稅。   六、信託資金運用靈活。信託資金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市場,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 信託理財與其它金融機構理財的區別 同樣都是理財,信託理財與其它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有什麼區別?區別主要在於三點,投資門檻、發行主體和投資方向,這也是大家區分不同形式理財產品的關鍵。

投資門檻

信託產品的認購起點是100萬元人民幣,對投資者認購也有要求。目前國內信託產品受到高淨值客戶的青睞,並且為高淨值客戶創造高於普通金融理財的收益,成為高淨值客戶資產配置的首選產品類型。 多數的金融產品理財認購起點是5萬元人民幣,收入較低的普通投資者均可以參與該類理財,也是現在比較普及的理財方式。 發行主體 普通理財產品是由銀行或非銀金融機構發行,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 信託公司由於一般不面對中小客戶,沒有銀行或非銀金融機構那樣遍布全國所有縣市甚至鄉鎮的營業網點,因此信託公司在發行信託產品時往往需要藉助銀行的渠道。 雖然信託產品能夠在銀行認購,但銀行在中間只是起到了一個客戶引薦和產品推介的作用,產品的實際發行方仍然是信託公司。信託公司需要向其它發售金融機構支付相應的渠道費用。 投資方向 投資銀行或非銀金融機構發行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一般會投入到理財協議規定的投資範圍,主要以資本市場為主。現在比較安全的產品,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或擴充機構自身流動資金。

信託理財產品的種類較多,不同產品的投資方向也不盡相同,其可以投資到金融市場也可以投資到非金融市場,主要有房地產,基建,股權,債權等。信託產品的本金安全和預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擔保提供。

從產品的情況來看,信託理財跟接近於現在比較流行的P2P理財,但是其主要區別在於法律和投資結構的不同。

信託理財風險

既然信託理財是一種理財工具,那麼就存在風險,這裡我們來了解一下信託理財的風險。 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的變化,對於信託理財收益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在市場利率上行的時候,資金需求方原因承擔較高的利息來補充資金,如果市場利率下行,通過其它渠道可以獲得更低利率的資金,這裡就可能造成一定風險,特別在投資方向上偏重於實業的產品。 流動性風險 一般情況下,產品收益率越高的投資期較長。相比其他的理財產品,信託理財產品投資期限較長,而且客戶無權提前支取和贖回產品,投資者購買後只能持有到期。所以信託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較高。 信用風險 在我國信託業中,使得信託機構的經營狀況發生惡化,不能按信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信託受益和償還信託資金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對融資者、承租人、被擔保人的資信情況,項目的技術、經濟和市場情況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二是對擔保、抵押、反擔保的各項要件審查不細,核保不嚴,抵押物不實,缺少法律保護措施;三是在政府干預下產生的非市場化業務。 合規風險 從目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產品看,多數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那麼對於比較大型的投資項目,就不可避免的碰到數量和金額上的限制。為了規避這種限制,許多信託投資公司在進行產品創新的過程中,所用的方法就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監管風險。 投資風險 信託投資公司往往在投資中追求高回報,管理又缺乏風險控制,造成由於投資項目和合作對象選擇不當使投資的實際收益低於投資成本,或沒達到預期收益以及由於資金運用不當而形成的風險。現在監管趨嚴,在風控上信託公司也在不斷的完善。 上述是主要的風險,但是由於信託產品投資範圍太廣,因此根據投資市場的不同,該市場的風險也一樣會適用於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購買流程

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7年頒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中,對可以購買信託產品的合格投資者做出了這樣的定義: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信託產品購買流程1、諮詢及預約

信託產品的首個流程就是,投資者可以通過互聯網了解最新的信託產品推介信息。這是如何購買信託產品的起點,對感興趣的信託產品,投資者可以通過在線諮詢或電話諮詢等方式詳盡了解項目內容和投資風險情況。決定購買後進行預約。預約實行「金額優先、金額相等,時間優先、額滿即止」的原則。

2、確認及繳款  信託產品開放進款後,投資者又該如何操作?按照預約信息,將資金劃入信託公司的信託資金專戶;信託公司查到款項進賬記錄後與投資者確認,這是購買流程的第二步。一般募集賬戶開戶行的進賬流水單,在下午5:00-5:30左右打出來。 3、簽署信託合同 

委託人交款後與信託公司簽署信託合同及相關文本,簽約時委託人須向受託人提供以下材料:銀行轉賬憑證原件、信託利益劃付賬戶、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信託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這就是如何購買信託產品的第三步。4、發放權益證書 

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將在成立後約定時間內向受益人發放受益權證書。

信託產品在每一個季度會對投資者披露信託運作情況,包括資金運作項目方向、項目進展、項目公司財務情況、獲得抵押物、質押物的情況、已實現收益和分配情況等。投資者要多關注這些公開信息。

《信託公司受託責任盡職指引》將出台,起草說明顯示,《指引》共十章六十二條,包括總則、盡職調查與審批管理、產品營銷與信託設立、運營管理、合同規範、終止清算、信息披露、業務創新、自律管理及附則。《指引》的起草遵循了四方面的原則:一是貫徹「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二是以現有規則為輔,輔以個別創新規則;三是注重普遍適用性;四是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相結合。因此信託產品剛性兌付的時代也將過去,大家在投資該類理財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鑑別。如何選購信託產品 由於近年高淨值人群的逐步擴大,信託產品越來越受到個人投資者的追捧。面對着市場上品類繁多的信託產品,該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信託產品呢,就成為許多人探討的話題。其實選擇信託產品並不難,只要注意以下幾點,你就可以找對適合自己的信託產品了。

選擇優質的信託公司

選擇優質的信託公司,他們會更注重產品的安全性,相當於是幫你對產品進行了一次嚴格的篩選。

選擇好的信託資金投向

從資金投向上看。主要投向有:房地產領域;金融領域;工商企業;工礦企業;基礎設施;能源,交通,電力以及其他領域。一般來說,房地產、股票領域風險效益高一些;基礎設施、能源、電力相對風險效益低一些,但也要看具體產品的綜合評估,不能一概而論。

看投資形式。有債劵、股權、權益、貸款、組合或其他投資方式,一般來說股權質押的產品安全性更高,但投資收益相對會低一點。 選擇可靠的擔保方式

好的信託產品都有可靠的擔保方式,如土地、房產抵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或則政府財政、擔保公司、上市公司擔保還款等等。特別是土地、房產的擔保方式,你購買時要主要看看是幾層質押率,這個尤為重要。

根據資金情況進行自主選擇

現在信託產品的收益起點越來越高,100萬元的產品也很難買到,也有少數的小額信託產品,更是供不應求,但因為金額小,可能投入的時候看不到具體的資金投向,但只要選擇了優質的信託公司購買小的的信託產品也是非常安全穩妥的。如果你有300萬元以上,那麼選擇投資的產品就比較多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