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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馮·克勞塞維茨
原文名 Karl Philip Gottfried von Clausewitz
出生 (1780-07-01)1780年7月1日
普魯士馬格德堡
逝世 1831年11月16日(1831-11-16)(51歲)
國籍 普魯士
別名 西方兵聖
民族 日耳曼人
教育程度 柏林軍官學校
職業 軍事理論家
軍事歷史學家
知名作品 《戰爭論》


卡爾·馮·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1781年7月1日-1831年11月16日 , 終年51歲),普魯士將軍,軍事理論家。

生平

克勞塞維茨出生在普魯士馬格德堡的一個貴族家庭,12歲時就參加了普魯士軍隊,13歲就第一次走上了戰場。1803年從柏林普通軍校畢業後擔任奧古斯特親王的副官。

1808年,克勞塞維茨進入到格哈德·馮·沙恩霍斯特奠基的普軍總參謀部中任職。

當時法國大革命拿破崙的軍事行動使普魯士內部也涌動着改革的潮流,這場變革與香恩霍斯特、威廉·馮·洪堡、施泰因、哈登堡等人的名字緊緊相連,克勞塞維茨所在的普魯士總參謀部自然成為了軍事改革的先鋒。

克勞塞維茨在1812年發表了名為《三個信條》的日爾曼民族解放綱領,在其中表達了改革派聯合俄國,抗擊拿破崙的觀點,和19世紀另一位大軍事思想家約米尼並列為西方軍事思想的兩大權威。

就在1812年5月克勞塞維茨來到俄國軍隊,在俄國抵抗拿破崙進攻的衛國戰爭中克勞塞維茨參加了奧斯特洛夫斯諾、斯摩棱斯克、博羅金諾等會戰,擔任過柏林騎兵軍與烏瓦洛甫騎兵軍的作戰軍官。

1814年回到普魯士軍隊,

1818年出任柏林軍官學校校長並晉升為將軍

在擔任軍官學校校長的12年中,克勞塞維茨為後人留下了大量的資料,遺孀瑪麗整理出版了《卡爾·馮·克勞塞維茨將軍遺著》。這部巨著共十卷。著名的《戰爭論》是其前三卷,後七卷為戰史戰例,包括了1566-1815年中大小130餘例會戰,記述了荷蘭獨立戰爭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戰爭、肺特烈大帝戰爭、拿破崙戰爭、1812年俄法戰爭和1813年德意志解放戰爭等。 [1]

戰爭論

克勞施維茨不但親自參加過許多次戰役,而且是第一個對於戰爭的調查分析感興趣的軍事理論家。他對於戰爭的各個方面,就他所見所學,做了認真,系統,富有哲學性的調查研究。

而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成果,就是西方戰爭藝術的奠基石《戰爭論》。他對於戰爭的思考是如此的細緻,以至於在他去世時僅僅只完成了部分的工作。

即使是在他將要去世的前不久的1827年,他還在尋求修改他的作品,以便包含更多的反例和除了國與國之間戰爭的別的形態的戰爭,但是很遺憾這些修改並沒有包含在已經出版的文集之中。

在此之前的其他的軍人也曾寫過對於軍事,對於戰爭的觀點,但是不曾有一個人對於戰爭進行過像克勞施維茨和今天的軍事家的理性的和富有哲理的思考,而這種思考正是由於拿破崙時代的國際大事所激發的。

克勞施維茨的作品直到今天依然被人們研究,這恰恰證明了它在今天依然是有效的。琳蒙特洛斯( Lynn Montross)在他的《歷代戰爭》(War Through the Ages)的總述中寫道:「這個結果......可以被解釋為約米尼(Antoine-Henri baron Jomini)建立了軍事制度,而克勞施維茨建立了軍事哲學,而其中的一個已經因新式武器的出現而淘汰,而另一個卻仍然影響着武器背後的決策。」

克勞施維茨將哲學的系統思維模式引入到了西方軍事理論研究之中,它的巨大的意義不僅僅是是對歷史和對其分析的記錄,而且對於實用的策略的制定,軍隊的指揮系統的建立和可操作性的軍事計劃的制定均十分重要。

他的理論主要依靠於自己的實戰經歷,當時的關於拿破崙的記述和相對較少的歷史資料。他在歷史上的明顯的貢獻是在他25歲時,對於三十年戰爭的長期研究。

他反對啟蒙運動時期的對於戰爭的觀點,亦即只把戰爭當做是一場動亂而不考慮其曠日持久的戰爭背後的那個時代的經濟與科技因素,軍隊在於社會中的角色,指揮官的策略和藝術。

從那時起,他才將這些哲學因素考慮在內。在《戰爭論》中,克勞施維茨將全部的戰爭視作為一個決策,行動和在不確定的,危險的環境的表現的總和,而且他也將戰爭視作政治的一部分。

他對於戰爭有好幾種定義,這其中最為出名的是:戰爭是政治的延續(Der Krieg ist eine bloße Fortsetzung der Politik unter Einbeziehung anderer Mittel)。他強調了戰爭的複雜本性中所包含的社會政治和社會運行和國家政策的重要性。

克勞施維茨將一場戰爭看做是一個被捲入國家的全部人口的政治,社會,經濟,軍事的總和較量。策略(strategy)一詞是現代歐洲語言的一個常用詞,而克勞施維茨將它狹義的定義為:為了贏得戰爭的所有的可能的途徑。克勞施維茨批判性的將軍事力量看作是一種在兩個辯證對立的,亦即實現一方的目標的同時另一方將會成為敵人的政治鬥爭無法解決問題時的工具。 [2]

克勞塞維茲的理論基礎

通論

克勞塞維茲並非一個系統理論建構者,他的觀點並非建立一個一般通論。他想從歷史戰役中擷取一些邏輯原則而已。他認為戰爭中有太多不可計算的因素,是事前無法規劃的,因此他認為軍事領袖必須要有應對能力,在不完全知悉、有時間壓力條件下做出決斷。

克勞塞維茲對戰爭的定義

在1812年所做的手稿中他認為,戰爭最高形式就是民族自覺(höchste Form der Selbstbehauptung eines Volkes),他以法國大革命來看,認為這是時代精神。這樣的國民武裝與內戰,展現戰爭是為了生存而奮鬥。

在之後幾年,克勞塞維茲更精確定義了他對戰爭的看法,他認為戰爭是一種手段。他在戰爭論第一卷第一章裡面提到,「戰爭就是一種強制性的行動,讓對手屈從為我們的意志服務。」(Der Krieg ist also ein Akt der Gewalt, um den Gegner zur Erfüllung unseres Willens zu zwingen)

意圖、目的與手段的軸線

克勞塞維茲分析他那時代關於意圖、目的和手段之間的軸線。根據他的觀點每場戰爭都是以暴力體現其意圖的行動。戰爭的「意圖」(Zweck)也就是其意志之實現,更根源應該是政治的動機。戰爭的目的(Ziel)也就出自於使對手在無防衛下實現我們的目的。這個目的需依據「戰略」而達成,而達成的戰略可以有不同方式,比如以暴力為手段(Mittel),或者以非軍事措施(切斷外援)。而達成特定目的的手段,就是依據一定理由的協助性工具,也就是一個國家道德上或心理上的力量。

從這個主軸來思考,也就可以導引出克勞塞維茲的名言:「戰爭僅是政治伴以另一個手段的延伸。」(Der Krieg ist eine bloße Fortsetzung der Politik mit anderen Mitteln)。更正式一點的詮釋,那就是軍事行動是政治進一步的作為,戰爭要達成的是政治上的意圖。這一點比如像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軍的參謀本部,就是實現軍事從屬於政治的原則。

對戰術與戰略的定義

克勞塞維茲認為最基本的戰爭元素,就是戰術(Taktik)與戰略(Strategie)。戰術他認為是:「從交戰中累積的經驗」(Die Lehre vom Gebrauch der Streitkräfte im Gefecht),戰略相對地則是:「從個別戰爭目的中衍生出來的原則」(Lehre vom Gebrauch der einzelnen Gefechte zum Zweck des Krieges)。

對於戰術的架構,也是克勞塞維茲看待內戰的理論之一。他以西班牙1808-1814年間的反拿破崙的內戰為例來探討。這種反抗的形式,克勞塞維茲認為是小戰爭,雖然並非全新的戰爭形式,但可以發展出叛軍類的戰爭方式。 [3]

歷史評價

克勞塞維茨把戰爭比作一條「變色龍」,認為每個時期的戰爭都不同於以往的戰爭。它的基本色彩包括三個方面,即戰爭要素的暴烈性,蓋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動,戰爭作為政治工具的從屬性。戰爭的這三個方面是克勞塞維茨探討戰爭問題的出發點,是他提出「絕對戰爭」和「現實戰爭」形態的根據。戰爭要素的暴烈性是把戰爭放在純概念的抽象領域中得出的。他把戰爭看作是兩個人搏鬥的擴大,因而戰爭是一種暴力行為,所追求的目的是打垮對方。這就是所謂「絕對戰爭」形態。但現實中的戰爭是各式各樣的,阻礙絕對戰爭形態實現的原因之一,是戰爭的蓋然性和偶然性在起作用。戰爭是由具體的國家、統帥和人進行的。人有堅強的人,也有軟弱的人,有始終如一的人,也有不徹底的人。此外,戰爭中還存在着情況不明等困難。克勞塞維茨把戰爭中人的這種不徹底性及情況不明等困難,稱為「阻力」。在阻力重重的情況下,蓋然性和偶然性就有了充分的活動餘地。在現實的戰爭中,作戰一方可根據對方的特點和狀況,按蓋然性推斷對方的行動,從而確定己方所需使用的力量,而不必追求極端。偶然性又使戰爭充滿了機遇、幸運和不幸,所以戰爭十分近似賭博。絕對戰爭形態不能實現的另一個原因,是戰爭作為政治工具的從屬性在起作用。任何戰爭都有政治目的,所追求的政治目的如果不大,對方的反抗不會太強烈,那麼自己需要使用的力量也不會太大,反之亦然。因此,戰爭的政治目的既是衡量使用力量多少的尺度,也是衡量戰爭激烈程度的尺度。戰爭是暴力行為,因而在戰爭中要準備流血犧牲,任何仁慈、怯懦的觀點都是有害的;戰爭像一場賭博,充滿蓋然性和偶然性,因而冒險精神和統帥的天才大有用武之地。 克勞塞維茨指出,戰爭從屬於政治,是政治的工具,因而統帥應具有政治頭腦,應正確地認識他所從事的戰爭,正確地使用這一工具。政治是孕育戰爭的母體。由於發動戰爭的動機不同,產生戰爭的條件不同,戰爭必然是各不相同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把戰爭看作是獨立的東西,而應看作是政治的工具。在使用這種工具時,必須了解其特點,使戰爭的進程同政治意圖相符合,使政治要求同戰爭手段相適應。政治不能向戰爭提出戰爭所不能實現的要求。他一再強調,戰爭是為政治服務的,軍事觀點必須服從政治觀點,任何想使政治觀點從屬於軍事觀點的企圖都是荒謬的。戰爭在爆發之後,並未脫離政治。政府之間的政治交往並不因戰爭而中止,只是用另一種手段來繼續。也就是說,「戰爭無非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戰爭論》第1卷第43頁,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譯,商務印書館,1978)戰爭就其主要方面來說就是政治,當然不是書寫外交文書的政治,而是打仗的政治,是以劍代筆的政治。 克勞塞維茨認為,在戰爭中,最終解決問題的是戰鬥,是流血。戰爭中追求的目的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打垮敵人,消滅敵人軍隊,占領敵國領土,入侵敵地區,待敵進攻等。達到這些目的的方式只有一種,那就是戰鬥。所謂戰鬥,就是消滅敵人軍隊。消滅敵人軍隊,不僅指消滅敵人的物質力量,還包括摧毀敵人的精神力量。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互影響、相輔相成的。消滅敵人軍隊要付出較大的代價,冒較大的危險,但它具有較大價值,因而是值得的。消滅敵人軍隊同保存自己是實現同一意圖的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統帥可以運用各種方法,利用敵人的弱點達到媾和的目的,避免大的衝突和流血,但必須有充分的根據和成功的把握,並為此做好戰鬥準備。 [4]

文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