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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通志

廣東通志

《廣東通志》是明代郭裴創作的一本記載廣東地方的通志。屬於明清兩代的地方志,記錄著廣東省內的事跡、氣候、風俗、水利、人物、藝術文化等等。

內容

全書分藩省志和郡縣誌兩部份。卷首有戴耀彥、李時華彥、陳鳴華彥、袁茂英彥。正文分藩省志十三卷,有十一門;

郡縣誌四十九卷;藝文志三卷、有三門;外志七卷,有十門。所載涉及輿圖、分野、沿革、氣候、事紀、學校,風俗、城池、公署、坊都、驛鋪、橋渡、水利、戶口、鹽鐵、賦役、兵防、壇廟、亭榭、古蹟、墳墓、土產、職官、選舉、名宦、流寓、人物、藝文、外志諸方面,內容豐富、體例獨特,在諸方志中較為少見。將仙釋、寺觀二門列為外志,是有其獨到之處。

纂修史

《廣東通志》從明代的《廣東通志初稿》算起,曾經編修了八次。《廣東通志初稿》共分四十卷,於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由戴璟花了短短兩個月來纂修。內容包括了分野、山川、政紀、行次、疆域等五十多門。

《廣東通志》的第二次纂修是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由黃佐負責,到了1561年才完成。全書分七十卷,內容分為十一門六十九類,人物門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

《廣東通志》的第三次纂修是在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由郭裴、王學曾袁昌祚等人負責,到了1602年才完成。全書分七十二卷,內容分為三十五門。

第四次纂修是在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由金光祖負責,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完成。全書分三十卷,共三十門。

第五次纂修是在清雍正八年(1730年)由郝玉麟負責,翌年完成。全書分六十四卷,共三十五門。

第六次纂修是在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由阮元負責,道光二年(1822年)完成。全書分三百三十四卷,共十九門六十八目。

第七次和第八次是在民國時期纂修,因為戰亂原因而未能成書。

評價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廣東通志》「較他志體例為協」。 清學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補逸》亦云,其「為從來地誌所未有」,志中還設「罪放」、「貪酷」二門,以示譏貶、頗得史家遺意,不同於志家只褒不貶的慣例。 《鄭堂讀書記補逸》認為《廣東通志》所述「皆可取法」。

歷史貢獻與價值

按《隋書·經籍志》載楊孚《交州異物志》、《唐書·藝文志》載王范《交廣二州記》,《廣東通志》可說是廣東有志乘之始。其後宋王靖撰《廣東會要》,已具方志之雛形,然而志則始於明嘉靖十四年戴璟的成稿,嘉靖三年及嘉靖十七年黃佐相繼成志,至萬曆二十九年郭棐再纂通志,較前志詳備。這同郭裴的二十餘年的努力分不開的。可說《粵大記》和《嶺海名勝志》兩部專志、乃是為《廣東通志》做的資料準備。[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