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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中元》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隨筆》卷六。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群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

原文

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楗閣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紀,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為中元,直書為中元元年。觀此所刻,乃是雖別為中元,猶冠以建武,如文、景帝中元、後元之類也。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明言云:「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東夷倭國傳》云:「建武中元二年,來奉貢。」援據甚明。而宋莒公作《紀年通譜》乃云:「紀、志所載不同,必傳寫脫誤。」學者失於精審,以意刪去,殆亦不深考耳。韓莊敏家一銅斗,銘云:「新始建國,天鳳上戊六年。」又紹興中郭金州得一鉦,銘云:「新始建國,地皇上戊二年。」按王莽始建國之後改天鳳,又改地皇,茲二器各冠以始元者,自莽之制如此,亦猶其改易郡名不常,每下詔猶系其故名之類耳,不可用中元為比也。

譯文

成都有一通漢代的《蜀郡太守何君造尊楗閣碑》,碑文最後寫着:「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曄所寫的《後漢書 本紀》 記載:漢光武帝的年號「建武」只到三十一年,第二年改年號為中元,直接寫為「中元元年」。這個碑上年號的寫法是,雖年號已改為「中元」,仍在上面加上「建武」,就象漢文帝漢景帝中元、後元一樣。再看看《 後漢書·祭祀志》 所載的《 封禪後赦天下詔》 ,上面明明白白地寫着:「以漢光武帝建武三十二年為漢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 後漢書·東夷倭國傳》 也寫着:「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來漢朝朝貢」寫為「建武中元」根據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宋莒公作的《 紀年通譜》 卻說:「《本紀》與《祭祀志》 記載不同,必定是傳抄過程中出了錯誤。.」這是作學問的人沒有認真研究,按自己的理解把「建武」二字刪去,這也是沒有認真考證的結果。本朝韓莊敏家有一銅斗,上邊的銘文是:「王莽新始建國、天鳳上戊六年。」還有宋高宗紹興年間有個叫郭金州的人得到一個鉦(古樂器名),上邊的銘文也寫着「新始建國、地皇上戊二年。」王莽稱帝後的第一個年號為「始建國」,後改為「天鳳」,再改為『地皇』,這兩件器物上都把第一個年號寫在前面,是王莽時代的制度就是如此,就好象有些郡名改的時間不久,每下詔書還把原來的郡名寫在上面一樣,這與「建武中元」的寫法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3]。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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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