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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親民的好官(審案圖)原圖鏈接來自 百度 的圖片

文潞公平章重事》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七。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文潞公元豐六年以太師致仕,時七十八歲矣。後二年,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垂簾同聽政,用司馬公為門下侍郎,公奏乞召潞公置之百寮之首,以鎮安四海,後遣中使梁惟簡宣諭曰:「彥博名位已重,又得人心,今天子幼沖,恐其有震主之威。且於輔相中無處安排,又已致仕,難為復起。」公當時以新入,不敢復言。元祐元年三月,公拜左僕射,乃再上奏曰:「《書》曰:『人惟求舊。』蓋以其歷年之多也。彥博沉敏有謀略,知國家治體,能斷大事,自仁宗以來,出將入相,功效顯著,天下所共知,年逾八十,精力尚強。臣初曾奏陳,尋蒙宣諭。切惟彥博一書生爾,年逼桑榆,富貴已極,夫復何求?非有兵權死黨可畏懼也。假使為相,一旦欲罷之,止煩召一學士,授以詞頭,白麻既出,則一匹夫爾,何難制之?有震主之威,防慮大過。若依今官制用之為相,以太師兼侍中,行左僕射,有何不可?倘不欲以劇務煩老臣,則凡常程文書,只委右僕射以下籤書發遣,惟事有難決者,方就彥博咨稟。自古致仕復起,蓋非一人,彥博今年八十一,不過得其數年之力,願急用之,臣但以門下侍郎助彥博,恐亦時有小補。今不以彥博首相,而以臣處之,是猶舍騏驥而策弩駘也,切為朝廷惜之。若以除臣左僕射,難為無故以他人易之,則臣欲露表舉其自代。」奏入,不許。給事中范純仁亦勸乞召致,留為師臣。未幾,右僕射韓縝求去,後始賜司馬公密詔,欲除彥博兼侍中,行右僕射事,其合行恩禮,令相度條具。公以名體未正,不敢居其上,乞以行左僕射,自守右僕射。詔曰:「使彥博居卿上,非予所以待卿之意,卿更思之。」公執奏言:「臣為京官時,彥博已為宰相,今使彥博列位在下,非所以正大倫也。」於是召赴闕。既而御史中丞劉摯、左正言朱光庭、右正言王覿俱上言:「彥博春秋高,不可為三省長官。」司馬公又言:「若令以正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亦足以尊老成矣。」四月,遂下制如公言,詔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與執政商量事,朝廷有大政令,即與輔臣共議。潞公此命,可謂鄭重費力,蓋本不出於主意也。然居位越五年,屢謝病,乃得歸,竟坐此貽紹聖之貶。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2]、王應麟的《困學紀聞》[3],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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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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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