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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100年 ~ 165年),外文名:Justin Martyr,是公元2世紀基督教的護教士之一,於公元165年前在羅馬殉教。天主教相信他是哲學家的主保聖人。正教會與普世聖公宗也尊他為聖人。

殉道者martyr一詞又譯為致命聖人、殉教者,來自希臘文的martys (本意為見證、作證的人)。初期教會[1]用此詞時,均與「宗徒」一詞相關連(見宗一8,22)。在宗廿二20及默二13,更引申為凡信耶穌基督是天主子及復活的救主而為此信仰[2]作見證、受苦殉道的人,皆稱為殉道者。在基督徒心目中聖司提反是第一位為耶穌基督而死的殉道者。

人物概述

查士丁生於撒瑪利亞古城示劍,他的先世是外邦人。因為他英勇為道作證,約當一六五年,在羅馬市長汝斯堤古(Rusticus)手下為道捐軀,是以史家稱他為殉道者(Martyr)。查士丁至少有一時期是住在以弗所,也許就是在該處附近他悔 改歸正了,對於這樁事跡,他曾有過一番生動的描寫。

查士丁是一位精治哲學的學者,對於斯多亞主義、亞里斯多德主義、畢達哥拉斯主義、柏拉圖主義,都有所涉獵。當其研究柏拉圖主義時,他注意到希伯來先知們,認為「這些人較之一切號稱為哲學家者還要古老」,這些人解釋了「萬物之始,萬物之終,以及那些哲學家所當知道的問題」;因為他們「滿有聖靈的感動」,所以他們所解釋的是最古的,也是最正確的,「他們將榮耀歸與創造主,萬有的父上帝, 又傳揚上帝的兒子基督」。

查士丁研究古先知著作,對於他們所講的真理得到了一種新的信念,他寫著說:「立時有一團火焰,又有眾先知的愛,以及那些與基督作朋友的人的愛,在我心靈中燃燒着......只有這種哲學我認為是安全的,是 有益的」。這寥寥數語,即可以表明查士丁宗教經驗的性質。他的經驗不像保羅,不是一種與復活主所發生的神祕交往,不是罪得赦免的感覺;他所有的乃是一種信念,確實知道基督教乃是一切哲學當中最古、最正確、最屬神的。即在歸正 之後,查士丁仍以哲學家自居。以後他遷居於羅馬,約當一五三年,他在那裡寫了他的名著辯護文(Apology),這篇論文是對羅馬皇帝安多尼努庇烏及其諸嗣子而寫,說明基督教不當遭受政府反對及教外人士之批評。不久,大約在他訪問以弗 所的時候,他又寫了一篇對話文,題為與特立弗對話(Dialogue With Trypho)。此文亦抱為基督教辯護的立場,對付由猶太人而來的攻擊。待至二次遷居於羅馬時,即於該處為道殉難。

查士丁的辯護文(常稱辯護文二篇,惟第二篇僅是附錄)寫得剛毅莊嚴,使人感動,內容大致為:假如基督徒有罪,當公開審訊,確實證明之後方可定案,不可只因他們是基督徒,而不加究詰犯罪之真情實據。人說基督徒是無神派,只因為他們以普通的神道為不足崇拜,不是因他們不拜真神上帝。基督徒追求天國,而那些不識天國為何物的人,便以為他們是無政府主義者。游斯丁特別拿舊約先知預言之應驗來辯明基督教的真理,又將基督教聖禮和崇拜略加解明。

基督教乃一切哲學中最正確的一種,這是游斯丁的中心信念。為什麼呢﹖因為傳講基督教的不但是舊約的先知,也是上帝的洛各思。這洛各思是「我們的師尊,是父上帝的兒子,又是他的使徒」。他用斯多亞哲學眼光,把這些上 帝的道看為是隨時隨地在工作着的。上帝的道教導希臘人,他引蘇格拉底和赫拉頡利圖來證明。上帝的道也教導「化外人」,像亞伯拉罕即為一例。在他看來,無論何方何國一切時代的人,只要他們行事順服上帝的道,便可算為基督徒。

這種思想與斯多亞主義大致相同,其不同之處,即查氏認為這普照人類的道,確已在基督里成為人身,所以上帝的道在別處不如在基督裡面顯示得光耀輝煌,因基督是上帝的完全啟示。

對於基督教義的內容,查士丁採用當時哲學思想的精華,對上帝的知識,道德問題,永生的盼望,以及來世的賞罰加以闡釋。正如一般不明保羅所講基督教的人一樣,查士丁將基督的福音看為一種新的律法,以一種禁慾的道德生活教導人。他思想中主要之點就是屬神的道(洛各思)這道在 父上帝之下,卻是祂的兒子,祂的代表,有些同體同權之意。因為他這樣注重這一點,所以他把那歷史的耶穌忽略了。

雖說他也講上帝的道與在世為人的耶穌是二而一的不可分開,可是他對於耶穌在世的人生,不大感覺興趣。因為在他看來 ,耶穌不過是道成肉身一個最大的事例,藉以將上帝的思想最圓滿地顯露出來。他也講及基督「用祂的血洗淨相信祂的人」:但這樣的思想在他不算重要。

所以查士丁雖說是一位忠烈的殉道者,可是他的神學思想卻偏重理性,很少像保羅的思想和約翰的著作那樣富於深邃的宗教性,連伊格那丟的靈性造詣,也要比他高深。雖然如此,他的著述卻將基督教的思想與外邦哲學連成了一氣,由此造成了「科學的神學」開端。還有,查士丁及其他護教士的目的是為基督教答辯,要求能和其他宗教的哲學同受寬容,故他們致力說明基督教與外邦思想的精華有類似之處,我們不必推想這些護教著作代表他們的全部信仰。

著作

著作甚豐,目前還遺留下來僅有:

《第一護教辭》(Apologia I)於115年間完成,為寫給羅馬君王圖拉真、其諸子嗣及政要的公開信件,說明基督教不當受到政府及教外人士的批評。

《第二護教辭》(Apologia II)接着前本著作,為投訴予羅馬元老院的信件。他直言假如基督徒有罪,應該公開審訊,證實有罪才可定案,而不可只因其身份就加以定罪。其內容中也大略解釋基督教的聖禮和崇拜。

《與特里弗對話錄》(Dialogue with Trypho)是現存查士丁著作中最長的一篇:於135年發生的,155年始被記錄下來,其中提及查氏與一位名叫特里弗的猶太拉比來爭辯有關耶穌是否就是舊約聖經所提及的彌賽亞。

論復活》(de resurrectione)殘片。

軼事

查士丁年輕的時候,熱衷於鑽研哲學。初學斯多葛的道理,覺得不滿足就轉而研究柏拉圖之學說,直到將之視為真理。他喜歡模仿哲學家的樣子,穿着哲學家的制服。一天他在海邊行走,巧遇一位正在等船的老者,就和他交談。老人告訴他:「研究哲學無法明白真理,若要明白真理就要考查聖經。」其後查士丁即去研究聖經,並常與信徒往來,敬佩基督徒因基督的名而甘心被殺。他在追尋真理的過程中大受感動,決心作一位基督教的哲學家。

查士丁是在馬可·奧勒留皇帝在位時與其他六位信徒同時遇害的。當受審之時,法官要求他們將所信的道說出來,於是查士丁用了幾句簡明的話,說明了基督教的信仰。法官問:「你是基督徒嗎?」他回答是。法官再問:「你這自稱博學的人,在我打你、殺你以後,你猜自己能上天堂嗎?」查士丁回答說:「我對此深信不疑。」

參考文獻

  1. 初期教會的曲折(三),道客巴巴,2015-07-24
  2. 信仰的實質,豆丁網,201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