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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拼音:tiá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 ,象形字。其古字形像阡陌縱橫或溝澮四通的一塊塊農田。本義為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後延伸至和農業有關的東西

"田"也是漢字的一個部首,從"田"的字多與田獵耕種有關,如:畦、畎、界、甸、町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田

拼音; tián

注音; ㄊㄧㄢˊ

平水韻; 平聲一先

部首; 田

總筆畫; 5+0

字級; 一級(編號0224)

五筆; LLLL

造字法; 象形字

結構; 獨體字,獨體結構

統一碼; 基本區 U+7530

異體字; 佃,畋

筆順編號; 25121

筆順; 豎橫折橫豎橫

四角碼; 60400

倉頡; W

字源演變

田,象形字。字形像在一大片壟畝上畫出三橫三縱的九個方格,表示阡(豎線代表縱向田埂)陌(橫線代表橫向田埂)縱橫無數的井田,有的甲骨文像畸形的地畝。簡體甲骨文將三橫三縱的阡陌簡化為一橫一縱的"十"。其造字本意為阡陌縱橫的農耕之地,後引申為動詞,指種地,後來寫作"佃"。也有古代統治者賞賜給親屬臣僕的封地、古代的地積單位。和生產活動單位和蘊藏礦物的地帶等意思。金文、篆文承續甲骨文字形。古籍有時假借"田"代替"畋"。既像田獵戰陣之形,又像井田之形。甲骨文有繁簡不同的形體,如字形1、2,後世則主要繼承簡體的寫法,歷代只有筆勢的變化,結構則古今不變。"田"的本義是指耕種用的土地。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陳也。樹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凡田之屬皆從田。待年切。

說文解字注

陳也。

各本作陳。今正。陳者、列也。田與陳古皆音陳。故以疊韻為訓。取其陳列之整齊謂之田。凡言田田者、即陳陳相因也。陳陳當作陳陳。陳敬仲之後為田氏。田卽陳字。叚田為陳也。樹楮曰田。種菜曰圃。樹果曰園。見囗部。象形。各本作象四。今依韻會正。今人謂為從囗從十。非許意也。此象甫田之形。毛公曰。甫田謂天下田也。待年切。古音如陳。十二部。囗十、逗。千百之制也。此說象形之恉。謂囗與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縱一橫也。各本作阡陌。涉部無此二字。今正。周禮遂人曰。凡治野。夫閒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連於畝。百夫之塗謂之為百。千夫之道謂之為千。言千百以包徑畛路也。南畝則耦縱遂橫。橫縱洫橫。

澮縱川橫。

遂徑畛塗道路縱橫同之。東畝則耦橫遂縱。溝橫洫縱。澮橫川縱。徑畛塗道路之橫縱同之。故十與囗皆象其縱橫也。阡陌則俗字也。凡田之屬皆從田。

康熙字典

【午集上】【田字部】

《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闐。《說文》:軰也,樹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玉篇》:土也,地也。《正韻》:土已耕曰田。《釋名》:填也,五稼塡滿其中也。《易·乾卦》:見龍在田。《詩·小雅》:雨我公田。《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為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即賞之又重賜之田也。

又爰田,即轅田。《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眾。《晉語》作轅田。《前漢·食貨志》: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戸人已受田,其家眾男為餘夫,以口受田如比。注:師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前漢·董仲舒傳》: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通典》: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通典》:漢武征和三年,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一畮三甽,歲代其處。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谷多。

又屯田。《正字通》:漢晉率兵屯,領以帥,唐率民屯,領以官。宋率營田,以民。漢趙充國於金城,留步士萬人屯田,擊先零,條上屯田十二事,宣帝從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邊屯諸法,永樂時著令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名耕種,號樣田,據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別歲之豐凶、軍之勤惰,雖養軍百萬,不費民閒一粒。兵法所謂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也。

又營田。《通典》:宇文融括隱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廬舍,謂之營田戸。言為官營田,非屯田戸也。

又職田,職分田也。《文獻通考》:隋開皇中始給職田,又給公廨田。唐貞觀以職田給逃還貧戸,每畞給粟二斗,謂之地子。十八年復給職田。永泰元年,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宋真假宗興復職田,慶曆均公田,復限職田。紹興復職田。金元志官皆有職田。

又方田,即均田。《通典》: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元豐罷之。郭諮攝肥鄉,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收逋賦八十萬。

又區田。《泛勝之書》:湯有七年之旱,伊尹作為區田法,敎民糞種,負水澆稼。賈思勰曰:區田以糞氣為美,不必皆良田。又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又籍田,天子親耕之田也。《禮·月令》:孟春,天子帥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前漢·昭帝紀》:上耕於鈎盾弄田。師古注:謂宴遊之田,天子所戲弄。

又一井為田。《魯語》:季康子欲以田賦。注:田,一井也。《管子·乗馬篇》:五制為一田,二田為一夫。

又《書·無逸》:文王䰞服,即康功、田功。注:康者,安民之功。田者,養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飾,專安養斯民也。

又獵也,與畋、佃通。俗作䝗。《易·恆卦》:田無禽。疏:田者,田獵也。《詩·鄭風》:叔于田。傳:田,取禽也。

又姓。《五音集韻》:出北平。敬仲自軰適齊,後攺田氏。《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注》注:敬仲奔齊,以軰、田二字聲相近,遂為田氏。

又《黃庭經》:尺宅寸田可治生。注:尺宅,面也。寸田,兩眉閒為上丹田,心為絳宮田,臍下三寸為下丹田。

又官名。《詩·豳風》:田畯至喜。傳:田畯,田大夫也。《左傳·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疏:稷為田官之長。《周禮·夏官·田仆》:田仆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蒼龍之宿。《石氏星傳》:龍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詩·小雅》:以御田祖。傳:田祖,先嗇也。《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注: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詩·周頌》:應田縣鼓。傳:田,大鼓也。《釋文》:田如字,鄭作㌾,音胤。

又車名。《周禮·夏官·田仆》:田仆掌馭田路。注: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鄭有圃田。《左傳·隱八年》: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疏:許田,魯國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敗戎於桑田。注:桑田,虢地,在弘農陝縣東北。

又《成六年》:晉遷於新田。注:今平陽絳邑縣是也。《後漢·郡國志》:京兆藍田出美玉。

又州名。《韻會》:廣南,化外,唐開蠻洞置。

又草名。《爾雅·釋草》:皇守田。注:似燕麥子,如雕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又何晏《景福殿賦》:駢田胥附。注:騈田胥附,羅列相著也。

又《禮·問喪》:殷殷田田,如壞牆然。疏:言將欲倒也。

又蓮葉貌。《江南曲》: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

又《集韻》:地因切。樹谷曰田。

又《正韻》:盪練切。音電。《詩·齊風》:無田甫田。朱注:田謂耕治之也。《釋文》:無田,音佃。

又《字彙補》:池鄰切。音陳。《晉語》:佞之見佞,果喪其田。《釋文》:田音與陳同。

又轉音亭。韓愈《越裳操》:孰荒於門,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頌》頌:賢人慕高節,志願菩提音。御鶴翔伊水,策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徑賊田,惡政傷民,夫婦呪詛,太山覆顚。真音丁。[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